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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禮。
雙方都很低調,也只有親近的人知道兩家定了親事了,但是這已經夠了。
陳曦是皇帝的外甥女,在去年的時候,也被封為了縣主。
按說,以湖陽長公主的身份地位,封陳曦一個郡主也不算出格,但是卻只給陳曦封了一個縣主。
可是湖陽長公主卻沒有找進宮去,因為她覺得,在這種事上爭,很沒有意思。皇帝就是封了郡主,也不會多給一文錢的好處,還不如她多給自己的女兒置辦嫁妝呢。
再說,女兒身份太高,在婆家和丈夫那裡更不容易融進去,還是縣主好啊,不高不低的,以後還能和小姑子朝賀的時候坐在一起呢。
因為朝賀的時候,是按照身份排隊的,縣主和縣主在一起,可不就是很簡單的事兒?
李騏的婚事定了,王氏鬆了一口氣,倒是不那麼著急李驥的婚事了。
等孝期一過,就準備大兒子的婚事,一點兒也不耽誤。
陳曦成了李舜華的未來大嫂,先跟王氏和李舜華各做了一雙鞋子,王氏穿上了鞋子,笑著說道:“今兒個我可算是能穿到媳婦做的鞋子了。”
想她有兩個兒子,比她兒子小的,都能穿上了媳婦親手做的鞋子,往年她只有羨慕的份兒,如今可算是不用羨慕別人了。
李舜華也有些反省自己,是不是太懶散了!
她只給自己的舅母做過兩雙鞋子,而陳曦這個未來的大嫂,從定親後,就給自家娘做了好幾雙鞋子了。
這麼一對比,自己做的確實是太少了。
尤氏知道王氏給李騏定了親,還是湖陽長公主的女兒,這心裡就酸溜溜的,人家就是在孝期,也能找個好兒媳婦,反觀她的女兒,到現在還沒有找到好婆家,真是愁死個人了!
正月一過,宋家宋昭出頭,把自己家要搬出去住的意思跟李煦之說了。李煦之挽留,不過宋昭意已決,李煦之也不好再多勸,另外給了兩千兩的安家銀子,讓他們在京城買個宅子,也算是他的一片心意了。
宋家很快在京城買了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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