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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會很快就散了。
見燕皇已經起身離了龍椅,立在丹墀之下的太子燕恆距離陳嶽頗近,上前含笑道了一句:“恭喜陳指揮使了,晚間孤可得跟陳指揮使討一杯水酒喝。”
升了官在家中設一桌酒宴也是常事,而且燕恆就在燕皇眼皮子底下方方地開了口,將一切放在明處,燕皇並沒有生出什麼猜忌,而是微笑著點了點頭:“到時太子代朕好好敬陳卿幾杯!”
站在另外一邊的幾位王爺瞧著這情形,臉色不由微微一變;錦衣衛是皇上心腹,明面上都不與皇子朝臣結交,太子這樣的舉動……莫非是父皇暗中的授意?
“謝皇上抬愛!”陳嶽這會兒哪裡還管這些皇子們心裡是什麼想法,連忙拱手揖了一禮,這才退出了太和殿,心思卻恨不能飛到易長安身邊,與她分享自己此刻的心情。
錦衣衛副指揮使,已經是從三品的職位,更重要的是,他還得了隨時可以覲見燕皇的權力,可以說以後只要他不行錯差池,絕對會簡在帝心了,他和易長安的事,也該慢慢找個機會放在明面上才好……
大燕規定,正四品以上的官員可上朝,不過除了都察院的全部御史,其餘如六部的正四品郎中,除非有事上奏,一般情況都是不用上朝的。
身為從四品員外郎的易長安,此刻自然是呆在自己的值事房的,並不知道今天太和殿上發生的事情,此時正翻閱著手中的一則案卷,眉頭慢慢皺了起來。
大燕重案皆要經刑部複審,易長安手中拿的正是一起碎屍殺人案,案犯卻是一名來燕京的夏依人。
夏依府地處大燕西南邊陲,也是大燕的臣屬之地,世代有夏依土司管轄,大燕立朝以後,夏依土司很快來朝,被燕皇優恤封賞,成了官方承認允其世代傳襲的特殊屬臣,每年夏依府進貢的物品,都會換回大量的精美器皿封賞回去,以彰燕皇一片視各處臣民皆如親子的愛民之心。
不過即使如此,在燕京人的眼裡,夏依府依然是蠻夷之地,夏依人依舊被蔑稱為“南蠻”,就如在這件碎屍案中,縣令寫在按語中的話: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蠻夷未開化之人,兇性未馴,竟至做出如此駭然之事,實在有傷天理人和……故請判此犯腰斬,以儆效尤!”
殺人不過頭點地,腰斬之刑卻極其殘忍,人被攔腰斬斷後,一時半會兒尚不得死去,甚至會在地上打滾哀嚎,痛苦異常,據說觀刑之人莫不毛骨悚然。
易長安一是不贊成這種嚴酷的死刑刑法,二是覺得這件案子中疑點頗多,雖然供詞上有畫押指印……只是這些到底是真是假,不到現場誰又能打包票呢?
捧著這宗案卷,易長安立即起身去找彭世順了:“彭大人,興化縣所呈的這起碎屍案,下官覺得證據不清,尚有疑點,不知可能前往興化一趟詢案重審?”
“你要親自去?”彭世順有些驚訝,刑部幾司如果認為案情有疑竇,是可以親自去現場詢案重審的,只不過大燕剛立朝那會兒刑部有官員去過,之後這近二十年,已經再沒有人這麼做過了。
易長安也有些訝然:“是,興化縣就附廓燕京,離這裡並不遠,此案影響民生,下官打算去一趟看看才放心。下官瞧著部裡的章程,公務上應該是可以如此的吧?”難不成什麼時候又改了?
“可以可以。”彭世順回過神來,連忙答了,易長安願意過去免得出了冤錯案件,他自然是求之不得,只是——
“只是我們這一司共有三名書吏,如今一人因母親生病,早些時日已經請假回鄉了,另外兩人這些時日正是忙的時候……”
開年以後,大燕各州的重案都報了上來,這一下子事件都集中了,兩名書吏如今謄錄登記,從早到晚忙得腳不沾地,實在是抽不出人跟著易長安下興化縣。
可易長安身為刑部員外郎,下縣審案總不能光帶著自己的長隨吧?
易長安卻立即想到了一人:“大人,還請大人跟上官稟報,下一份提調手令,下官去燕京府衙請寧大人相助,先借兩人與下官同去辦案即可。”
易長安既然有地方可以借人,借的又都是公家的人,辦得是自己部裡的事,彭世順自然樂見其成,跟畢侍郎那裡稟報了一聲,很快就拿了蓋有刑部大印的一張提調令回來;易長安謝過之後,急忙坐上馬車就往燕京府衙去了。
第351章 兩輛馬車
寧玉堂跟易長安是老熟人了,莫說易長安還拿了刑部的提調手令過來,就是她什麼都不拿,只要開口,寧玉堂也會立即借人;當即就讓人把方未叫了過來,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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