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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房的吏員頭目是司吏,普通吏員是典吏,一般不超過三個。另外還有大量書手、幫辦,也就是所謂的編外雜吏,不在吏部名籍上的。
李縣尊身邊這位協助點名的吏房司吏晁林,稱得上是縣衙吏員階層裡最拔尖的了,按說不該是個莽撞人物,沒有阻止新上任大老爺燒火立威的道理。
只要在衙門裡行走的,誰不曉得凡是迎到新官上任後,都要順著他燒三把火,期間沒有特殊原因萬萬不可忤逆。晁司吏年過四旬,在衙門至少幹了一二十年,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
但晁林看似冒冒失失的,卻叫李縣尊悟出很多事情。他可以斷定,能使得一位積年老吏不惜犯忌,想必這位點名不至的孟姓典史是位“能人”了。
李大人知道,很多衙門裡都有一些所謂“能人”,而“能人”的“能耐”可能是各方各面的。
譬如有的能人在某種事項上別有特長,官員為了政績需要依靠他去做,有的能人背景特殊,官員也得有所顧忌。從某種意義上說,李佑當年在縣裡也算是半個能人,可以將周縣丞和馬巡按整治到苦不堪言。
既然意識到孟典史是“能人”,熟知衙門內幕的李縣尊也要謹慎幾分。朝中後臺再硬,但在這裡也許頂不了用的,因為朝廷和底層的玩法不同。
在朝中大家都是命官,裡面沒有平民百姓,全都是浮在上層的,爭鬥起來更直接,就是比拼後臺和勢力。李佑敢以六七品的官身與閣老相抗,一小半原因是他自己善戰,另一大半原因靠的就是後臺硬扎,沒有後臺撐腰,十個李佑也玩完了。
但在底層,那是接了地氣,都站在地上的,稍有不慎就踩入軟泥中。後臺肯定有用,但好似擁有核武器,更多是威懾,不見得是萬能的。前文有個例子,當年馬御史這個閣老女婿巡按江南威風煊赫,陳知縣都有些聞風喪膽了,但土棍李佑輕描淡寫的便能將馬巡按修理到狼狽不堪,不得不逃出虛江縣。
李大人閃過幾個念頭,似笑非笑對晁司吏道:“你敢相諫,與孟典史真乃同僚高義也,本官佩服的很!”
晁林聽在耳中,心裡嘀咕道,這新縣尊年紀輕輕,說起話來卻陰陽怪氣、使人極端不舒服。但他不得不辯解,“留住孟典史,是為大老爺著想,並非其它原因。”
又怕李縣尊不相信,他繼續道:“孟典史乃是徽州人,與大多鹽商同鄉,交遊廣泛,本縣鹽課都要靠他。”
這年頭,鹽業是從頭到尾的計劃經濟,產量是事先確定的,銷量也是事先確定的。每個縣根據人口數量都會分配到一定銷售任務,叫做額定行引,而鹽課就是每個縣官鹽銷售後收的稅。銷量有事先定額,鹽課自然也是有規定數額的。
作為國庫現銀收入的重要來源,鹽課在知縣考核中佔據了很大比重,保障官鹽銷售自然也是知縣的重要職責。道理很簡單,官鹽賣不出去,自然就沒有鹽課收,而鹽課收不夠數額,地方官就要受到處分。
對其他地方來說,鹽課問題不大,畢竟食鹽是生活必需品,就算有si鹽衝擊,但只要使上力氣,保證官鹽完成一定銷量還是可以做的到。就算銷量完不成但能加徵點鹽課也行,只要不與規定數目差的太離譜,一般考核起來還有通融餘地。
但是揚州府這幾個縣,不是產鹽地就是臨近產鹽地,在鹽課問題上那是天下最苦的地方。
就拿江都縣來說,朝廷規定每年要行官鹽一萬引,也就是必須要賣出一萬引官鹽,收一萬一千兩鹽課上繳。
可是江都縣鄰近的泰州、通州都有產鹽大縣,而且江都縣也是淮南鹽外銷的樞紐。問題就出來了,既臨近產鹽地,每年又有幾億斤鹽過境,買賣si鹽更加便利,那麼分配給江都縣的一萬引官鹽能賣得動麼?
比如隨便誰跑到鄰境,偷偷背上一籮筐si鹽回來,就足夠全家吃一年,之外還有富餘可以賣的。這樣誰還肯買價格較高的官鹽?
而且更別說過境大量運鹽船和漕船,有很多夾帶si鹽沿途發賣,水運樞紐江都縣就是重災區之一。
在各種si鹽衝擊之下,不止江都縣,揚州府各縣一年官鹽銷售能完成十分之一就不錯了,出現了天下第一產鹽大府裡官鹽完全滯銷並收不上鹽課的怪現狀。
那些綱冊上的鹽商,每年都要向鹽運司遞交一次申請,叫做認窩。江都縣這種地方,沒有哪個鹽商願意申請運官鹽來賣,連成本帶稅課,一萬引鹽能賠出兩萬兩銀子去。
談完鹽課現狀,晁司吏嘆口氣道:“孟典史與數百徽州鹽商都算同鄉,往來關係密切。鹽商們賣他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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