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3/4 頁)
佑把範娘子打在地上叫喚不得。後來範五等三人死命沒攔住李佑,讓李佑跑了,就是叫的人來也是白搭。
那範五舉起雙臂大喊:“小吏橫行,大老爺不管不顧,這虛江縣沒有王法了麼!暗無天日!暗無天日!”
陳知縣可不吃這一套,摔下籤牌道:“好刁民!膽敢非議官府,妄論王法,左右拉去先打十大板!”
打完了範五趴在地上仍然光棍無賴,繼續喊道:“打死小民也不服!官官相護,沒有天理!傾盡家財小民也要去上告!蘇州府裡不管就去告御狀!有能耐將小民打死好了!小民就死在這公堂之上看著大老爺如何斷案!”
還告御狀……你知道皇宮門朝哪開麼,李佑嗤之以鼻。
這範五混跡於市井之中,沒少幹撒潑耍賴的事兒,靠著蠻橫也佔了不少便宜,此時將這習氣帶到了公堂之上。更何況自持有人撐腰,放起刁來百無忌憚,其他書友正常看:。
但畢竟是原告,陳知縣也不能一味的去打。不打被告只狠打原告,那偏袒痕跡未免太重了,有損形象,智者所不取也。
李佑看火候差不多了,也該出場讓這無賴見識見識世面了。就上前一步道:“大老爺,我也有狀要告,就告那範五強盜、誣告兩項罪狀!”
陳知縣心道,你也真不傻,便對李佑說:“詳細道來!”
哪能詳細說,言多必失啊。李佑只是簡單說範五夥同範娘子搶了他的帽子,是為強盜罪,證據就是範五自己主動拿出來的帽子;至於誣告罪,眾人剛才都看見的,也不必多講。
陳知縣將驚堂木重重一拍,大喝道:“範五!李佑反告你兩項罪名,你認罪否!”
甚麼,問我認罪否?我成了被告了?饒是範五光棍無賴此時有些發傻,反應過來後,堅決不能認啊!又是一頓哭天搶地,大喊老天無眼。
“官法在前,刁民還敢不認罪!”陳知縣下了令:“上夾棍!”既然是被告,上大刑逼供就沒有忌諱了。
便有如狼似虎的皂隸將範五按死在地上,他們有意賣好李佑,兩棍合住範五的腿,實打實的用力一夾,範五當場劇痛昏死過去。
潑醒了再夾,夾了又昏,繼續潑醒再夾,如是反覆三次,範五就熬不住了。他趴在地上胡言亂語道:“大老爺,小的知錯了!不該誣告李典史!求大老爺饒過小的這一遭!小的願做牛做馬報答大老爺!”
陳知縣不為所動,繼續問道:“既然招了,你那同夥現在何處?”
範五還有什麼不能說的,招供說都還在那門面裡等訊息。陳知縣當場發下傳票,令值班的捕頭去拘拿範娘子等三人。
等待時候,範五心裡懊悔不及,他平日裡聚集些潑皮作慣蠻橫無理的事情,誰料到這公堂里居然比他還不講理,書迷們還喜歡看:!明明他是當原告來告狀,原想知縣大老爺不準也就罷了,回家再設他法。竟然反而把他打的糊里糊塗被逼認罪。這次算徹底栽了,回頭定了罪少不得還得挨幾十個大板子懲戒。
平時見得衙役兇狠霸道不好惹,真沒想到連個寫寫畫畫的小吏也這樣厲害。這個世道真黑,小人物範五深刻認識到。
李佑哪肯就此罷手,又對陳知縣告道:“範五膽敢搶劫、誣告官衙吏員,必有所依仗,求大老爺明察!”
範五如同驚弓之鳥,嚇得高呼:“不要上刑了!小的全招!都是方管事指使小的做事!”
“方管事是誰?”陳知縣追問。
“聽說是給一個嚴財主家管鋪子的,使了錢指使小的。”太具體的範五也不是特別清楚。
但這已經夠了!陳知縣和李佑兩人一聽嚴家,就知道這是哪個嚴家了。
陳知縣呵斥範五道:“你做下此事!不要隨便攀誣他人!”
範五委屈得想,這不都是你們要問的麼。
很明顯,陳知縣打算把案子就追到範五身上即可,不想再繼續往下牽扯其他人了。以他的意思,嚴家要是找李佑的麻煩,他可以擋一擋,不讓李佑受委屈。但是要主動幫李佑去找嚴家的麻煩,那還是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更何況,就算把嚴家父子找來又能怎樣?有功名的人不得隨意用刑,不上大刑又無實據,誰肯招供?所以找也是白找,乾脆不去找了。
這些李佑也是看出來了,不由得心裡和範五一樣大罵,這個世道真黑!
第二十八章 令人頭疼的判罰
第二十八章令人頭疼的判罰
說話間,奉命去拿人的衙役回來覆命了,三人全部捉拿到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