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第2/4 頁)
裡的秀才,有李佑識得的。
崔監生神態輕鬆,還有心對李佑點點頭。他心裡認定己方佔盡道理,只要知縣不過於鮮廉寡恥,官司必勝無疑。即使陳知縣敢在人前明目張膽包庇李巡檢,也可以上告的,崔監生在南京法司歷事多年起碼也是混個臉熟了。
唯一可慮的僅僅是李巡檢事後報復而已,但原告方這兩位一個娶了妻子就要去京城走門路然後到外地做官,一個下決心不惜一命也要把女兒從李家撈出來,倒也不怕報復。
想仗人多勢眾嗎?李佑對坐在上面的陳知縣拱手道:“本案涉及婦人名聲,敢請縣尊驅散閒雜人等,還要煩勞黃老先生筆錄。”
陳知縣允了,揮揮手便有皂役將無關人驅逐出去,只留了崔監生、關員外、李佑、黃師爺和兩個皂役。
那尖嘴猴腮的崔監生清一清嗓子開口道:“稟父臺,上月學生與關家談婚論嫁,已換婚書,此後卻聽聞巡檢李佑拐帶良家,強行佔了那關家小姐為妾。現有婚書為物證、關老員外為人證,請父臺為學生做主。”
李佑向陳知縣辯道:“我與關家小姐情投意合,她自願為下官妾室,哪來的強佔民女一說?這崔相公年老貌醜,才低德薄,又無自知之明,豈是良配?那關家小姐得知要與其為姻,不堪忍受,便投奔下官,其情可憫,望縣尊成全。這裡有關大小姐的親筆陳情文為證。”
崔監生見李佑藉機辱罵自己一番,氣的要還嘴,卻聽陳知縣拍案大喝“公堂之上不許謾罵,下不為例”!把崔監生給堵了回去。
陳知縣看過各自物證,問過人證。便對崔監生道:“他二人彼此有意,已自成親,書迷們還喜歡看:。賢生又何必苦求不捨。”
崔監生大義凜然道:“父臺此言差矣,學生豈是為一女子?禮法綱常乃立身之本,怎可為人情罔顧禮法,難道要鼓勵各家女兒擇郎私奔麼。若父母之命全成空話,婚書換而不行,眾人紛起效仿,世道人心還有可救乎?”
李佑插嘴道:“據關家小娘子稱,婚書是假的,她從未聽過有這事情,託我向縣尊說明,陳情文裡也有這句。”
“兩家以父母之命交換婚書,女兒不曉得也是正常。”崔監生強辯。
李佑嘲弄道:“敢情你們崔家嫁女是先把女兒瞞的死死,直到綁著抬上轎子。”
陳知縣決斷道:“婚書有疑義,暫且不提。”
崔監生不以為意,李佑再三狡辯都是苟延殘喘,他這邊可是有女方父親作證的,誰也翻不了案。崔監生一把拉住在公堂見官有點腿顫的關員外道:“即便不提婚書,卻有父命在此,這總不是假的。女兒私情焉能越過父命?”
陳知縣知道剛才雙方你來我往的都是走過場的泛泛之談,下面才是關鍵時候,便轉頭望向李佑。話說陳大老爺昨天在縣衙等了一日,也沒見李佑倉皇上門求情,失望之下便心知肚明,這李佑定是又有什麼主意能矇混過關了,本想借他上門求情機會仔細訓導他一番少年戒色道理的。
李佑掏出一張帖子,遞給皂役,又轉遞給知縣,“這是叫春堂張大夫的開的帖子。”這位張大夫在縣衙醫卜科兼著吏職,用二十一世紀的話講,他的診斷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為了他這帖子,李巡檢足足花費了五兩銀子,另外還拿張大夫的一家老小比劃了比劃。
李佑繼續道:“經診斷我這關姓妾室已有身孕,懷著我李家之後,怎可荒謬到另配與他人!”
崔監生和關老丈一時都呆住了,兩人都萬萬沒有想到李佑搞出一個懷孕的名堂,這樣案情就要起變化,書迷們還喜歡看:。
等清醒過來崔監生質疑道:“荒唐的很,才這幾日功夫就能有孕?”
李佑不屑道:“你這無人理睬的老鰥夫懂得什麼,十幾天還不夠麼?這診斷總不是假的。”就是假的,在陳知縣那裡也會成真的。難怪李佑一開始就要求驅散觀眾,只留幾人在堂上。
“這是通姦!”崔監生忍不住叫道,事態超出了他的預料範圍,再也淡定不住了。他在這行也混了幾年,深知自己沒這個能耐去推翻李佑那證據,情急之下喊出了通姦。不過回想國朝律例,貌似沒有對通姦罪有具體懲治條文,全看斷案老爺自由裁量……
陳知縣會偏向誰顯而易見的,對這點裝了糊塗。即便真算是姦情,但理論上關小姐又不是有夫之婦,實在沒有追究的必要。
李佑懶得再與崔監生費口舌,上前對陳知縣說:“前有人心向背,後有天理人倫,足可抵得其父亂命,本朝可是有以母隨子的慣例。請縣尊判下。”
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