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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了,十有yankuai被鄭貴在酒裡下了迷藥。
他非常奇怪,他與鄭貴素昧平生,往日無寃,近日無仇,鄭貴為什麼要這麼做?難道他與張有德或者王三等人有染,想要替他們報仇?
除此之外,李雲天實在是想不到鄭貴這麼幹的原因。
按照大明律例,通姦者中女子未嫁,那麼男女皆杖八十,如果女子已嫁,那麼男女皆杖九十。
另外,還有一種“刁姦”的罪名,也就是後世的****,將杖一百。
而對於**者,成年男子要被判處絞刑,未成年男子要杖一百、流配三千里,女子因為是受害者所以無罪。
李雲天並不擔心自己被以**罪的罪名被處死,他是兩榜進士出身,屬於天子門生,與貢生出身的官員一樣,犯罪後通常會被減罪。
只要那些進士和貢生出身的官員所犯的事情不是天怒人怨,上報到皇帝那裡後,皇帝一般都會以寬容之心對待,准許其減罪。
也就是說,李雲天並不會被判為絞刑,或者挨頓板子,或者流放,或者丟官罷職。
值得一提的是,大明初期有“贖罪還職”這一做法,也就是說那些犯事的官員在服完刑後,可以繼續為官,所以他有很大希望繼續留在官場。
更何況,對於進士或者貢生出身的官員,大明還有“戴罪還職”這種特殊的情況:那些犯了死罪或者徒罪的官員,皇帝心情好的話可以不殺他們,讓他們頂著罪名繼續為官,等到下一次犯事的時候一起來算帳。
所以,李雲天現在並不擔心他會因為這件事情被處死,而是無法推斷出鄭貴這麼做的意圖。
如果是通姦的話那比較好說,到時候連板子都可以不用打,被上司訓斥一通即可,可如果是**的話,那麼他就要傷一番腦筋了。
而且不管是通姦還是**,傳出去的話都不好聽,以後難免成為人們口中取樂的談資。
李雲天覺得自己這次栽大了,他如論如何都想不到鄭貴會來這麼一手,使得他現在處於無比尷尬的境地。
“請大人諒解,小女子如此做有著不得已的苦衷。”就在李雲天在那裡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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