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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人不利!”
這倒是一個問題,大明朝非常忌諱官員跟敵人和談,哪怕是文官都不允許,更不用說武官了。
兵部尚書陳新甲就是因為私下與後金議和,被言官彈劾攻擊,被崇禎皇帝下獄。
而且陳新甲還是皇帝私下允許他去議和的,只是被人知道後,皇帝不想揹負這個與賊議和的惡名才將陳新甲抓起來。
後來周延儒收受賄賂勸解皇帝,搬出了“大司馬兵不臨城不斬”的國法慣例來。結果皇帝依然不改初衷,以陳新甲負責的是邊防,而戰事不順。還在任內失陷了七個親藩,以“僇辱我親藩七”的罪名將陳新甲棄市。
既有兵部尚書如果不是被敵人兵臨城下打到北京就不殺的國法。又是暗中得到自己的指示,崇禎皇帝都不肯放過陳新甲,唯恐自己揹負了汙名,可見這個何談在大明朝還真的很忌諱。
如果被言官知道了,恐怕就得彈劾楊潮了,而皇帝會毫不猶豫的殺了楊潮,大明朝的官場,還是真的險惡。
楊潮一不小心發現自己竟然做了錯事。而且是政治上的錯誤,不由捏了一把汗,但是也不太在意,自己是武將,只要能打仗,皇帝也不太可能想殺就殺,當然現在自己還只是一個千總不太保險,如果能做到總兵,那就不用怕了,到時候即便自己真的跟敵人私下有勾結。皇帝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還是先打完這場仗在操心這個問題吧。”
楊潮笑道。
要是打敗了,不用說,死定了。要是打贏了,那麼彈劾自己的人也沒有憑據了。
黃鳳府嘆道:“如果大人一開始就打定主意要跟東虜死戰倒也無妨,可是如此一來,就沒有了轉圜的餘地,只能在海州跟虜兵一戰了。”
黃鳳府的意思是,本來楊潮還有機會突圍的,現在就只能留在海州跟東虜作戰來洗清嫌疑了。
對此楊潮倒是不太在意,他確實一開始沒想過突圍,因為虜兵是騎兵。自己是步兵,要在騎兵面前撤退。那跟找死沒什麼區別。
哪怕是坐船,也跑不掉。畢竟在運河裡船速也比不過馬速,要知道運河中不少河段,還是靠人來拉縴的,那時候別說跟戰馬比,就是徒步都比船快。
因此虜兵援兵到的那一刻,已經註定楊潮必須在打一仗了。
這一仗恐怕比上一次更危險,楊潮不得不以六百人對虜兵四千人甚至更多的人,背靠堅城,卻得不到任何的支援,沒有什麼比這更苦逼的了。
此時海州城中知州高良明對楊潮的威脅很不滿,楊潮竟然告訴他如果不讓他計程車兵入城,就要離開海州了,這還得了,竟敢逼迫他堂堂知州。
高良明頓時怒氣衝衝質問姜陽:“他要率兵入城,意欲何為?”
這句話非常險惡,懷疑楊潮堅持要帶兵進城的居心了,就差直說楊潮想要造反。
這顯然是胡扯,但則就是中國古代的文化,尤其到了大明末期,在文官眼中,軍隊跟土匪沒什麼區別,除了他們這些讀聖賢書的文官,其他人都是沒有信義的匹夫,是不值得信任的。
他放楊潮入城,楊潮把城獻給虜軍怎麼辦?
但是對這胡扯,姜陽卻沒辦法辯駁,只能說:“楊將軍也是希望藉助堅城與虜決戰。”
高良明冷哼道:“虜兵就在城外,他要與虜兵決戰,為何非要入城?”
是啊,敵軍就在城外,既然要跟敵軍打,那就在城外打啊,多麼合理的邏輯,那麼大明朝建立這些堅城是為什麼?就是為了阻斷商業交通?不是為了禦敵的?
說,姜陽是說不過文官的,只能無奈的出城向楊潮回報。
楊潮正在檢查防禦情況。
此時情況不太妙。
雖然消滅了三百個虜兵,但是楊潮的損耗也不小,人員傷亡倒是不多,但是武器損耗頗大。
尤其是鳥銃,總共一百隻,現在只剩下七十隻了。
火繩槍時代的火槍,跟後世的可不能比,材料上的差距,讓這時代的火器無法像後世的步槍那樣長時間的使用。
鳥銃槍管的壽命也就是一百多發,頂天兩百發就報廢了,不是槍管變形,就是磨損的厲害。
當然楊潮報廢的三十隻鳥銃,主要是磨損問題,因為楊潮的鳥銃手們是嚴格執行輪換射擊的,要是不這麼做,連續射擊之下,一根槍管。有時候十多發就會發熱變形不堪使用,楊潮用三根槍管輪換,同時又沒有機會不斷射擊。因此保護了槍管。
當然也是因為這些槍管都是手藝精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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