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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衝突,王璞也有責任,但是相對於當眾責打士兵,楊潮還是要保護一下軍官的自尊的,因此不想當眾斥責他,而是叫道自己的屋子。
相比公正而言,服從更為重要,這就是軍隊的法則,沒有任何道理可講。
第九十六節軍律
“你為什麼要打他?”
一開口楊潮就問道。
打士兵,楊潮也打過,訓練趙康、王璞這些人的時候,他就採用了打的做法,可是用力上還是有分寸的,這次王璞顯然失去了分寸,出手過重了。
“他,他太笨了。我們隊,就是被他拖了後腿,就他一個人站不好。害我們被人笑話!”
王璞有些委屈的說道,接著就低下頭去。
“立正!”
楊潮歷喝一聲,王璞這才抬起頭來。
“記住,不要低下你的頭。”
一個人時刻都高昂著頭,代表的往往是一種驕傲,這是一種潛意識,就好像人犯錯後,總是習慣性的低頭,遇到挫折的時候,也會顯得傴僂,因為他不自覺的彎腰駝背。
相反,如果能時刻保持一個昂揚的外觀,也會慢慢影響到心理。
“今天訓練完後,你繞場跑十圈!”
“是!”
跑十圈,就是楊潮對王璞的懲罰,不重也不算輕,操場很大,長百丈、寬三十丈,一圈下來接近三百丈,十圈接近二十里路,絕對累個半死。
“你服氣嗎?”
“服氣!”
楊潮沒有再問,只要說服氣就好,至於為什麼服氣,楊潮沒興趣知道。
晚上,楊潮將所有的軍官叫道自己房間,認真宣讀了一份軍紀。
“士兵必須絕對服從軍官。”
這是楊潮頒佈的第一條軍紀,後世有句話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其實就是個意思,一隻軍隊,講究的就是從上到下的線性服從結構,官大一級壓死人,士兵只能服從,不能提出質疑,不能以任何藉口拒絕服從命令。
這看似很不民主,但是即便放在後世的軍隊中,她依然是鐵律。
“明天讓每個士兵背熟了!”
楊潮繼續道,八個隊正都立正道是。
“如果違犯,嚴懲不殆!”
接著楊潮將自己這段時間觀察到的,和能夠想到的情況全都列了出來,制定出相應的軍紀和軍法。
軍紀規定士兵該做什麼,比如服從長官,比如認真訓練,軍法則是用來懲處違反的人。
“消極訓練,責打五棍!”
有些士兵嘴裡不說,但是以各種方式消極對抗,態度不積極,往往軍官還無法定罪,對這一條楊潮的對策是打五棍。
至於是不是消極,是不是不積極,判斷上有些主觀,為了防止軍官藉故收拾跟自己不和計程車兵,因此量刑較輕,只有五棍。
“頂撞上官,責打十棍!”
士兵如果公開的頂撞軍官,顯然有損軍官的威嚴,人跟人性格不同,有的人天生嘴拙,若是跟士兵爭吵起來,未必吵的過士兵,而且軍官跟士兵爭吵,嚴重影響到軍隊的嚴肅性,因此要防備,所以哪怕軍官說的不對,也不允許當面頂撞。
“毆打上官,責打三十!”
如同今天發生的那樣,士兵和隊正互相廝打起來,這也太不成樣子了,哪裡有半分軍隊的模樣,打三十棍也是跟今天的處罰措施一致。
楊潮一條一條的說完,這些他全都寫在了紙上,只是這些人都不識字,因此楊潮一條一條讀給他們。
“有問題嗎?”
說完之後,楊潮才問道。
“報告大人,我有問題。”
“說。”
趙康第一個說道。
“報告大人,標下覺得太輕了,毆打上官應該割耳!”
楊潮讀兵書,戚繼光大帥碰到這種事情,是會將小兵當眾按下跪在軍官面前,然後割掉耳朵或者鼻子,比楊潮的打軍棍要恐怖多了。
但是楊潮反對肉刑,不想給士兵造成非必要的傷害,士兵身上的傷,只能是戰場上,他的敵人留給他的,而不是他的同袍戰友給他的。
而且嚴酷的刑罰未必能夠禁止士兵犯錯,只有嚴格的執行才是最重要的,懲罰的目的,是讓士兵知道對錯,而不是要他們為錯誤付出嚴重的代價。
用打軍棍讓士兵知道他們錯了,讓他們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楊潮道:“本官軍中,不設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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