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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羞紅了臉說著。
“為什麼喜歡我。”我當時很不解。
“就是喜歡。你要不要。要的話,我們就交換戒指。”說著,他把他零食袋子裡橙子味道的戒指遞給我。
“哦,好。”我傻里傻氣的找出我零食裡的糖果戒指給他。我的是草莓味道的。
“蕭美是我們之間的見證哦。以後,你就是我的新娘了。”他指著蕭美說。
“恩。”我已經拿著糖果戒指在舔了。
“好,我給你們做證。”蕭美笑得像花痴一樣。
在接下的日子裡,他逢人就說我是他的新娘。說得老師們都拿我們開玩笑。
“你應該把多點東西拿給你的新娘啊。怎麼只顧自己吃呢。老公要疼老婆才對。”午飯的時候,老師說,然後全部的人都笑了。
被老師說後,他從此吃飯就會不斷的把他碗裡的菜夾給我。他對老師的話都很當真。然後,我走到那裡他就會跟著我。說是保護我。這樣的日子直到我12歲的時候結束。那天來了一個陌生的男人。他把他領走了。在離開之前,他還跑到我身邊對我說,你是我的新娘,不能忘記了哦。我會回來的。回來接你。
他是我喜歡的一個人。是這樣的嗎。那時還小,我想那應該不算的。不過他是我在孤兒院裡唯一喜歡跟他在一起的男孩。
可是,那時我跟他交換戒指,是因為我喜歡橙子味道的糖。如果我不跟他交換的話,那我就沒有辦法得到那糖果了。不是因為我喜歡他。但是他卻不知道。還沒有等我告訴他這事情的時候,他就離開了。他說會回來,但直到我離開孤兒院也沒有見他回來。
看著照片,想著自己小的時候因為一粒糖果把自己給買了的事情,覺得很好笑。不過,那個男孩叫什麼我真的想不起來。
22年裡,他是唯一一個在我生活裡出現的男孩。從此以後,除了偶爾希望有人做伴,就去找蕭美玩之外。我一直都是一個人。一個人睡覺,一個人吃飯,一個人坐著,一個人畫畫。不是因為我喜歡他,或是他當時離開是說會回來帶我走的承諾,我才一直一個人,而是我的本質如此。
喜歡一個人,這就是我的生活。不是想要堅持什麼,只是此時喜歡。
[正文:第十一章 蕭美的愛情故事]
在照片的後面寫上一些字,然後把照片重新夾到書本里,把書放回原來的位置。這時,手機響了。我拉開桌子的抽屜,拿出手機。手機對於我來說好象是多餘的。因為它幾乎不會響起。通訊錄裡,也就三個號碼,蕭美,陳姨,聞琳。
“寒,我今天跟阿笠都放假了,想讓你見見他。”是蕭美,我已經很久沒有她的音訓了。她想介紹她的男人給我認識。
“恩,那到陽光咖啡屋吧。那裡的咖啡很好,也舒適。”我已經把陽光咖啡屋當成是另一個可以讓我安靜簡單的生活的空間。沒有跟蕭美說咖啡屋的地點,因為這家咖啡屋在N城就一家。而且家喻戶曉。
“好的,我們現在就過去。等會見。”
“恩,我先到那裡等你們。”說完我們都掛了電話。
很久沒有蕭美的訊息,我真的沒有想到。下次跟她見面,她會帶她的男人一起出現在我面前。對於她的男人,我從來都沒有興趣知道,那次在山上聽她提起他的時候,我只是希望他能真心的對她好就行,至於相貌,那不重要。對於一個對愛情有美好向往跟憧憬的女人來說,男人對她的愛,比他自己本身的相貌更重要。蕭美一向對愛抱著美好的夢想。她希望有一天能有自己的家,裡面住著她愛的人跟愛她的人。還有他們的孩子。
我換了衣服後就出門了。還是坐在老地方。在等蕭美的時間裡。我給自己點了一份蛋糕,我實在太餓了。我是怕餓的人。對於食物的依戀比任何事物都強。我不能沒有吃的,如果我被餓到的話,心情會很不好。什麼都做不了。有時,覺得很慶幸,慶幸自己依戀的還好不是男人。依戀食物,你永遠都不用擔心會被背叛。
在我的蛋糕吃到一半的時候,蕭美跟他的男人出現在咖啡屋門口。我朝他們招了招手,他們看到我了,隨即向我走來。蕭美今天穿了一件粉紅色的羊毛裙,外面加了件羽絨服。很適合她。很清純的一個人。那個男人高她一個頭,有180的個子,不是很胖。留了個寸頭,面板是健康的黑色。像是參過軍的。他穿了件褐色甲克,跟黑色褲子。整體來說,他不算是很帥的人,很多地方都還算順眼,但是,他的眼神我很不喜歡,他的眼神帶點奸詐。眼睛就是心靈的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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