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手,我給你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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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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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的雜誌撞掉在地上了。

“沒關係。”

“這是很有名的雜誌,聽說主編是個女的,雜誌做得很棒,很暢銷。”他邊說邊伏身下去撿雜誌。

撿起來後,我接過雜誌。他點了下頭就走了。

我終於知道,他身上的香味是來自於他的頭髮。是洗髮水的香味。我不知道是什麼牌子的洗髮水,因為我只用一種洗髮水,其他牌子的,我都不碰,不理,不用。

整個下午我都在咖啡屋裡度過,翻看著聞琳給我的雜誌。看累了,就放下雜誌,對著牆上的照片發呆,說真的,當時真的很希望能進入到那迷人的向日葵田地裡,盡情的奔跑,盡情的歡笑,累了,就躺在田裡,聞著花香,以天為被,以地為床的好好睡上一覺。

在這個下午裡,我見證了咖啡店裡所有男男女女的來來去去。不是很多,也不怎麼頻繁,但是他們的每次離去跟到來我都知道,因為他們都要經過我的面前。有時,挺喜歡看著這些陌生的臉孔,看著他們的表情,試著猜想他們內心的東西。當然,結果我從來都不去驗證。這樣做只為了打發自己無聊的時間。

在喝完第7杯咖啡的時候,我把雜誌全部看完了。再要了一杯咖啡,喝著,看著向日葵,陷入作品的構思裡。說真的,要我畫搞笑的漫畫很難。我不是個會搞笑的人,在我一路走來的人生裡,搞笑的記憶幾乎是零,還好聞琳有給我上個作者的作品,我只要沿著他的思路往下畫就行,不用過分的用心思。

我在咖啡屋呆到深夜才走。這家咖啡屋是要到半夜2點才打烊的。這也是我喜歡它的原因之一。因為它能給我足夠的時間,讓我自由的決定去留,不用擔心會被趕。付完錢,在那個乾淨的男人溫暖的笑容相送下離開了咖啡屋。

走到街道對面,回頭望著身後依然亮著溫和燈火的咖啡屋,彷彿在這樣黑暗的深夜裡,我找到了什麼,可到底是什麼呢。不知道,一陣風吹來,我轉過頭,走入黑暗的小巷裡,快步往出租屋走去。

回到出租屋,已經是凌晨1點半。構思已經想出來了,但是我不想動筆開始畫。洗完澡,就睡了。

那晚我做了個夢,夢到街對面的陽光咖啡屋變成了向日葵田地。一整片的向日葵在明媚的陽光裡微笑著,迎著陽光。那景象跟店裡牆上那幅畫的向日葵一模一樣。而我正坐在向日葵裡畫畫。蕭美正從遠處向我跑來。我笑著迎接她的到來。

那是我第一次夢到向日葵。是因為那間咖啡屋嗎?我想是的。

[正文:第六章 作品的接收]

聞琳規定交稿的時間是在三天內。在這段時間裡,我沒有出去,放上一首ANYONEOFUS,按了重複播放鍵,然後就開始畫畫。餓了就吃麵包或是泡麵。晚上幾乎都畫到凌晨,然後累到不行就把自己整個人放空躺到床上去。每次都是忘記把筆放下,然後醒來才發現手被筆扎傷了。起來的時候已經是中午。然後繼續。

我是一個工作狂。但是這種狂只限制在我喜歡的工作裡面。對於我不喜歡的人或事,我都會提不起興致。很極端的一個人,情感不是愛就是恨,事情不是對就是錯,人不是喜歡就是討厭,一點中間地帶都沒有。事情永遠只有兩種答案,這對於我這樣的人來說,是能在我遇到事情的時候,以最快的速度解決事情的方法,換種說法,這未必不是乾脆的另一種表現方式。

畫畫的進度比我想象中要快。第二天的凌晨5點就全部完成。丟下畫筆,睡了過去。下午1點多醒了。起來關了CD機,吃了個麵包,洗了個澡,換上我的肥衣服跟肥褲子,整理好畫稿就出去了。

本來是想要用電郵給聞麗發去畫稿的。但最後還是決定自己走一趟,反正也沒有事情,也為了對自己這三天來工作成果的尊重。不過,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我親自拿稿件去雜誌社。不是我傲慢,而是我不喜歡面對那些冰冷死板的寫字樓。

到了雜誌社,櫃檯小姐對我說,主編在等我。我向她點了頭就進去了。

聞琳的辦公室的門沒有關,確實是在等我的景象。我走進去,她已經端坐在沙發上等我了。

“我就知道你會自己送稿件來。”

“哦,就那麼肯定。”

“現在是我規定的時間最後一天下午的3點半。我剛剛看過郵箱,沒有你的郵件。坐吧。”

我把稿件拿給她,在她的對面坐下了。我不喜歡跟任何人太接近,無論是身體上的距離還是精神上的距離,在她看我稿件的時間裡,我打量著坐在我對面正專心的看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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