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好,現在打電話,讓人把錢送過來。記住別耍什麼法樣,否則你死了我也不會死。”
事後,無名給自己的評價是:只是個要飯的,自己不打算做壞人,但也不是好人。威脅黃英性命,勒索其錢財,只當是他為以前的罪過贖罪了,這種人,單純的法律或許不能把他怎麼樣,那就讓自己來為民除害。並且無名也不希望自己天天都是餓肚子,生存在受到威脅的時候,一個被社會遺棄之人,做這樣的選擇也不能全說是種錯誤。
正所謂窮人好吃,富人貪命。
隨著黃英的電話打出,外面已經有人行動了,家裡的二百萬在自己臥室的保險貴裡,而另外二百萬在公司的保險貴裡,二十分鐘後,手下之人已經把另外的二百萬送到了黃英家中,出現在無名和黃英的眼前,分兩個大包裹。
無名用雙手提了提,開啟一看,果然不假,這才對黃英微笑的點點頭:“很好,另外四百萬,我很快就會回來取,我就不打擾你了。”
話剛說,從後窗躍出,消失不見在夜幕之中!
黃英長出一口氣:“四百萬啊,他媽的,無名,我,我,我!!”
他“我”了半天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他的錢大部分本來就是黑錢,無名現在黑他的錢,讓他有種黑吃黑的感覺,有苦說不出,並且拿無名也沒辦法,槍手都打不死他,自己能拿他怎麼辦,他更知道,無名對於這個社會來說,本來就是一個不存在的人,無家無口又無名,更不用說什麼身份證、居住地了,原本十年前無名失終之後,他就已經把無名上報為‘已死亡’,國家官方身份也隨之消失。
不提黃英如何處理此事,二天後,都市各大報刊都同時報道了一條新聞:“天地娛樂公司和綠城建設公司的總裁黃英為本市孤兒院私人捐款三百萬。”
一時間所有人都以這條訊息為源頭,對黃英進行了重點關注,評價其是多麼的優秀,多麼的偉大,多麼的關心祖國的下一代!
而黃英只能是哭笑不得,他沒想到無名會這麼做,更想不到無名會這麼傻,三百萬現金,讓誰會這麼大方的捐贈給別人,當然除了他非常有錢,要麼就是拿別人的錢做自己的事。
對於公司宣傳上,這樣做有很大的好處,可是同樣增加了關注率,對於自己以後黑道事業和建豆腐渣工程都有很大的不利。
可黃英對此事就像對無名一樣,無可奈何,但一世為人,讓他對無名又多少有了新的看法。並且也不再找無名,到此時他不得不誠認,自己這一大家根本鬥不過無名這個“獨行俠”。只要無名不在找自己的麻煩,自己也就沒白白的上香求佛了。
這三百萬是無名扔在孤兒院的,並且向對方說明是黃英讓自己來捐款,其他無半點言語。
而後用錢又為自己在本市辦了一張身份證,有錢能使磨推鬼,本來很是繁瑣的事情,在孤兒院的人證明下,又砸了十萬塊之後,對方二個小時後就為無名辦了一張臨時身份證,本市戶口,姓名:無名,出生於孤兒院。居住地也是孤兒院。真正的身份證三天之後也能拿到。
無名辦身份證的原因是為以後行動辦事方便。他也並未在孤兒院居住,而是在師範大學對面租了個一室一廳的公寓。
第四天領到身份證之後,買了尖刀與捏子,及相應的止血消毒藥物,無名為自己做了手術,子彈還是取出來舒服,躺在床上的無名包紮過傷口之後,思考著自己以後的人生路。
他不怕黃英的報復,因為他相信自己的實力,重要的是他並不覺得死亡有什麼可怕,無牽無掛,孤身一人還有什麼可怕!有時候他還在為活著煩惱,不知道活著為什麼!黃英被逼拿錢,無名的這口氣也算出來了,剩下的只有父母一事。當然,還有就是要特別關注那個叫思雨的女孩。
接下的一星期的時間,無名打聽出了葉雲就是方明華的妻子,是方文豪和方靈芝的母親,葉雲在一家國企上班,方明華則是一傢俬企的副總。方文豪在本市師範大學讀大一,方靈芝則是在一中讀初三。
而那個對自己有三飯之恩的女孩林思雨,一家共有三口人,父親林忠,母親李芳芳。她本人也是師範大學三年級的學生。其父親林忠自己開了一家科技公司,母親則是在家做家務事,偶爾也會去公司幫林忠打理事物。
這些表面的現象,隨便找個他們的鄰居都可以打聽出來,而無名想要知道的卻是生母葉雲的故事,方明華是不是自己的父親?
同時也很想了解林思雨的生活,而那個自己同母,還不知道是否是異父的方文豪和可愛的靈芝,也是他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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