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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從懷裡掏出一爛本子,珍而重之的塞進我手中。
《情聖手扎》其實就是小強這幾年談戀愛的記錄本。那年他剛出道,和第一任女友卿卿我我轟轟烈烈的愛了一個月,然後又悽悽慘慘哭哭啼啼的分了手。
那晚他喝了很多酒,黎明時在日記本上寫下了他戀愛的全過程,並對我說,他再也不相信世界上還有真愛。這一刻,情聖覺醒了,阿強此後幾年,泡妞無數,並將其過程全都寫在那本日記上,在日記本首頁親筆手書“情聖手扎”幾個字。從此他將這本《情聖手扎》視為貼身至寶。
他竟然捨得將這件“寶貝”送我,真不枉我們多年兄弟情誼,我感動的有點想哭,努力的擠了半天眼淚,楞是沒能將水元素召喚出來,失望的說:“我要這本爛冊子有什麼用,不如你多送點路費給我。”
小強一臉認真的回答:“咱倆之間的關係是多麼純潔的友誼,談錢那種俗物,簡直就是對你的一種侮辱。”
“那你還是侮辱我吧!”我半看玩笑的說。
我並不是那種死皮賴臉纏著別人要錢的性格,但是這次要去的是S市,S市是全國有名的繁華都市,盤纏太少估計會有很多麻煩。況且小強的錢不花白不花;反正那些錢留在他自己身上;不知道又會去殘害多少小妹妹。
小強為難的說:“不是我不想幫你,只不過我最近遇到點麻煩,手頭也不寬鬆。總之,你去S市就知道了。”
我狐疑的看著這個“情瘦”,心中猜測:這小子一向狡猾,該不會有什麼陰謀吧!想歸想,但既然能找到工作,沒理由不去S市試試運氣的。我問他:“為什麼你連自己的《情聖手扎》都送我了,那你以後再有新的經典案例該怎麼記錄?”
“不會有新的泡妞案例了,因為我要去找件東西,《情聖手扎》對我來說已經沒用了。”
“找什麼東西?”我追問。
“去找一件我認為根本就不存在的東西。”
尋找一個根本就不存在的東西?該不會是……愛情吧?
正文 第二節
鏡頭一轉,我已經帶著簡單的行李來到了S市的街頭。
一個城市市容的好壞,與這個城市街頭美女的數量及質量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基於我的這個觀點,S市的確不愧為大城市。
當然我沒有忘記,我並不是來S市看美女的,我可是來找工作的。我拿出小強給我的地址,上面寫著“FANS(粉絲)雜誌社”,以及負責人名字和聯絡電話。
這雜誌社的名字一看就是個專寫八卦新聞的狗仔窩。“粉絲雜誌社,我還麵條雜誌社呢!”我嘟囔著。拿出手機向雜誌社打電話,詢問他們的具體位置。
“快讓!快讓!要遲到了。”一個女孩揹著挎包在人群裡飛奔,在倉促的晃過了N個人之後,保持加速度朝我衝過來。
遇到這種高速運動的物體朝自己接近,一般人都會躲開。但我不是一般人,我是情聖(這有狗屁關係!)。在我潛意識正要躲開的一剎那,我看清了那個女孩的容貌,實在是萬里挑一的絕色佳人。這樣一個大美人朝我衝過來,換誰能鐵石心腸(對自己而言)的躲開她呢?
如我所願,我剛到S市就被一個極品MM撞了個滿懷。接下來的劇本我早就想好了。我會先紳士的向那女孩道歉,然後再詢問她是否受傷,順利的話還能約她一塊喝咖啡,然後……
根據《情聖手札》中的案例記載,類似與這種情況的邂逅,至少有四種方案會取得女孩的好感。如果我操作得當,豔遇的發生機率可達50%以上,甚至有機會將她轉職成生命中的女主角。嘿嘿,到那時候,老媽就再也不用嘮叨了,小強就再也不敢發彪了……
我還在原地YY時,那女孩回頭看了我一眼,卻沒有絲毫道歉的意思,繼續以音速向前飛奔,根本沒有意識到此刻她已經揹負了一個情聖的夢想。而她身後跟了一大串男的以亞音速追去,邊跑還邊喊:“攔住那妞!”。
“切,美女了不起啊!老子情聖多的是妞!”那女孩對我不理不睬,我羞憤交加,但作為阿Q的忠實粉絲,我在任何情況下都會用精神勝利法戰勝對手。
咦,我的手機呢?糟了,好象是剛才和那女孩相撞時掉進她的挎包裡了。
“攔住那妞!”不得以,我也只好追過去。
那女孩跑的也真是快,一路上亂七八糟的撞倒好幾個攤販,居然還是速度不減。但我也不差,背個旅行包依然建步如飛,已經超過其他大漢,離這女孩只是咫尺之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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