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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還是不想結婚,不過……看著正從外面進來的李明漢,我相信終有一天她會被某人打動的。
《結婚進行曲》悠揚響起,穿過長長的地毯,我爸爸把我的手放到安承希手上的時候,非常鄭重的警告:“以後一定要好好對我女兒!”
安承希非常誠懇的說:“我會的。”
一切的程式都按照標準進行,一場在我夢中完美的婚禮。
顧菲菲老是取笑我問:“做灰姑娘的感覺怎麼樣?”
好吧,就算我是灰姑娘,但是我沒有灰姑娘惡毒的姐姐和後母,卻有疼愛我的家人和一群對我真心的朋友,我還有兩個孩子,我從此還和我的王子幸福的生活在我們的別墅裡,我比灰姑娘還要幸福很多。
拍照的時候,我摟著安承希的脖子甜甜的叫了聲:“老公!”
他轉過頭來溫柔的笑著看我,然後在我的唇上落了一個吻,接著小聲的對我說:“攜子之手,與子偕老!”
這是他對我說過的最肉麻的一句話,但為此一句我願意此生一生一世死心塌地的愛他。
死生契闊,與子成悅,攜子之手,與子偕老!
此生我願意和他白頭偕老。
作者有話要說:接下來還有兩個番外,安承希和於灝篇的,明天和後天貼出來,請耐心等待吧。
安承希篇
……………死生契闊,與子成悅,攜子之手,與子成老
在我認識她之前的人生,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栽在這樣一個女人手裡。
長得有點姿色卻算不上傾國傾城,沒有令人印象深刻的才能也沒有很好的個性,優點不多毛病卻一堆:拜金,愛哭,愛鬧,愛闖禍,做事迷迷糊糊,少根筋。
這樣平凡的女孩,我卻喜歡有她陪在身邊,希望抓著她的手過完下半生。
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她唸書的大學裡,我迷了路,周圍的地方卻沒有可以問路的人。但是再一轉頭,她就出現在了眼前:在大冷的冬天,穿著薄薄的白色旗袍,冷得簌簌的發抖,一雙白色的高跟鞋,穿在腳上走起路來搖搖晃晃。
我暗暗覺得好笑,十八九歲的姑娘,連高跟鞋都不會穿。
我走過去拍她的肩問她出去的路。她從轉過頭來的那一刻開始就一直盯著我的臉看,我心想或許又是一個愛追星的花痴,我反正也被人看慣了,既然她喜歡帥哥,帥哥請求幫忙她應該會毫不推辭才是。
她把路說得過於曲折又難懂,我完全聽不懂到底應該走那個方向,我想幹脆讓她帶我出去。
但這次我似乎想錯了,她看起來雖然喜歡帥哥但並不樂意幫帥哥的幫,直到我笑著跟她說我會付錢,她的眼珠子馬上一轉就答應了。看來對她來說,長得帥並沒有什麼用錢才是萬能的。
出去的時候好像正好碰到他們學校下課,過往的學生不斷的圍過來要簽名要合照,我雖然覺得不耐煩,但為了維護形象,我仍是紳士的答應她們的要求。
我正苦惱照這樣下去我會不會明天都回不了酒店的時候,突然的,一隻手伸過來抓著我的手拉著我就跑。我在後面並不掙扎甚至很配合的跟著她,這樣讓一個小丫頭拉著跑,我覺得很新鮮也很有趣。
她的腳程並不快,又穿著旗袍,我在後面細細的觀察她,她的另一隻手提著原先穿著的高跟鞋,一雙雪白的足不停的觸在水泥板上,這才發現她的腳後跟磨出了血。
難怪她不願意帶我出來!
出了校門,她幫我攔了計程車,我跟她說謝謝,她攤開一隻手笑著說:“不用謝,助人為樂嘛!”
我鬱結,收報酬的也算是助人嗎?
雖然拜金,但她令我覺得愉快,臨上車的時候我又轉過身來,笑著問她:“聽說你們廣州最出名的景點就是白雲山,明天有沒有興趣做我一天的導遊?”
如果是免費的我想她絕對不會答應,我以一天一千塊的報酬令她應承下來。我讓她在我的手上寫下她的名字和聯絡方式,我看著手上歪歪扭扭的三個字:林夢露。
跟她的人一樣普通的名字。
那天晚上我打電話給子綱說我要推遲一天回去,頒獎典禮我無法出席。
他問我是什麼事讓我放棄這麼重要的頒獎典禮寧願留在廣州,我笑著說:“是女人!”
確實是女人,一個半大而拜金的女生。
第二天我在山腳下等她,她把自己裹得像粽子一樣挎著個包遠遠的向我跑來,一過來就挽著我的手說:“走吧,我一定會盡心盡力為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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