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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過,我沒和他一起,為什麼林孌就是不信,為什麼?我就是在這片草坪上被玷汙的,滿天星星都看過那下流卑鄙齷齪的一幕……沒人會要我了,我完蛋了,我完蛋了……沒人要,可笑……”我平攤著四肢,軟草變得多刺,扎得我難受。
“我要,我要。”離瞬突然側轉過身,很模糊卻很堅定地說著話,滿是酒的味道。
翻過身,我注視著他。他的眼睛裡的柔情蜜意有很多,嘴角的笑裡滿是曖昧不清的東西。
我只是模糊地記得,他的鼻尖碰過我的鼻尖,他的嘴唇貼過我的嘴唇,他的舌尖觸過我的舌尖。
我們接吻了,而且用了很長的時間來結束這個動作。
我被吻住嘴吻到喘不過氣,可又捨不得中止這種彼此愛憐的方式,只能難受得哼著聲。
後來就沒知覺了,我想我斷氣了。
凌晨兩點五十五分,我們被露水吵醒了。頭特別的痛,然後什麼感覺都沒有。三點二十分我們回到酒吧,互相攙扶著進去。
再次醒來是下午的一點,離瞬還在,我們躺在床上,互不干涉地解酒。
我叫醒了他,我們面對面地看著對方,笑了一陣又一陣。
離開借讀的學校那天,我去找凌,然後走時遇見了刑影。我看著他,輕輕地對站在樓梯口地他說:對不起!我喜歡有勇氣當面坦白自己的想法的人,所以我選擇了離瞬。
他哭了,我立即心痛得無法呼吸。
眼圈好像也紅了,可立馬轉身向下走了。
林或說我傷害刑影了。
“無所謂受傷與傷害了,我都要走了,我不能給他什麼,他也不能給我什麼,就讓我們就此別過,有緣還會有機會的,麻煩你轉告他。”
有緣還會有機會,會的,一定會的,沒辦法不會的。
離瞬送我告別了本不屬於我的一切,我笑了,笑著說再見、說別過。
許多人都想要找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自己去開創與打造。而我,只想問問爸爸媽媽,為什麼給我一個這樣的刑罰,為什麼?
他們勉強湊合著彼此,直到我成年為止。其實跟原來的生活差不多,他們照樣不理不問我的情況,只是每天回來看不見他們的臉,看不見可口的飯菜、溫暖的燈光……
每個月的第一天,爸爸來看我,給我生活費與許多安慰;最後一天,媽媽來看我,也給我生活費,還給我備衣服備食品。
一個人生活得很好,再沒有人來跟我計較得失,再沒有各種刻意的陷阱,我活得很好。
我沒回去看過誰,但每回星期五都會去酒吧呆上一夜,直到頭痛了便回家。
他好久都沒在酒吧出現,他在忙中考,很忙很忙。他也不會再去我家找我,他很忙的。
後來,變得只剩我一個人在家裡自習。我沒繼續上學,我報自考,自己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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