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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好嗎?」
拿著聶喆的手機,盛謦走到遠處撥打了一個電話,聶喆在這邊看著,發現她和朋友似乎有些爭執,過了一會,就見到盛謦臉色黯淡的走過來說:「我朋友說一會過來……她聽說你還是學生,不是很相信你。」
「沒事,我會讓她相信我的。」聶喆心想大不了弄點茶葉庫存出來。
兩人坐了一會,很快,一輛摩托車風馳急速而來,停在路邊,摩托車後座上一個打扮的有些時髦的女孩從車上跳下來,盛謦連忙大喊:「梅子,這裡!」,那女孩跟摩托車駕駛員說了兩句話之後就往這邊走來,可看她的樣子,聶喆卻是突然覺得有些面熟,好像在哪裡見過。
唔,盛謦說她也是小學同學,那可能在小學裡見過吧……不過聶喆又覺得有些不對。
那女孩走過來,看了眼聶喆以後,一把把盛謦拉過去,很不客氣的說:「你就是盛謦初中的同桌,你說給她介紹工作,什麼工作?」
聽到這女孩的話音,聶喆突然想起在哪裡見過她了!
剛才沒認出來的原因是因為這個「梅子」的臉上雖然化了妝,但是妝不是很濃,而她濃妝的時候聶喆見到過一次!
就是之前胖子在鳳凰臺請客時,那個衝進來找胖子撒嬌,後來又被趕出去的梅梅!
…………
之前幾天去了成都,雖然帶了筆記本但是發現本本里面米有了存稿,現在欠多少發多少,這本書也就給公眾讀者們看著玩一下了,純屬玩票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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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揭穿
更新時間2011…3…23 23:29:31 字數:6153
那天晚上在鳳凰臺夜總會的時候,雖然燈光比較昏暗,不過因為小雪說的話,讓聶喆對這個梅梅多看了幾眼。現在的她,換了一身普通的衣服,卸掉了本來的濃妝之後,看起來似乎跟以前完全是兩個人。這讓聶喆不禁感嘆,女人果然是多變,她現在的打扮,身上的風塵氣已經沒有那麼重了,如果再裝一裝的話,不認識她的人誰還會知道這個女孩竟然是在夜總會里面坐檯的呢?
不過隨即,聶喆心中一股火就升了起來。
盛謦說的朋友竟然是她?
這個梅梅竟然又拉著自己的朋友去上班?
至於上什麼班,用屁股都能想到。
她已經害了一個小雪,如今還想著害盛謦嗎?
不過看著梅梅似乎已經不認識自己的樣子,聶喆心中…更多精彩全本小說到:(炫)恍(書)然(網)…——那天晚上梅梅闖進這個包廂的時候似乎就已經喝多了酒,後來小雪告訴他說夜總會里面這樣公然搶客人的事情其實不算多見,大概也因為那天晚上梅梅酒喝的有點多了,又以為自己與胖子關係密切,這才侍寵若嬌,跑過來找胖子的。
但哪裡知道,胖子對她也就是逢場作戲,用胖子的話說,他來那種地方掏錢玩,那是想點誰就點誰,估計後來梅梅弄的胖子不耐煩了,加上酒也上了頭,這才撕破臉皮直接趕她出去的——而且對於胖子來說,他壓根不會把一個坐檯小姐放在心上,罵了就罵了,趕了就趕了,不然豈不是讓她騎到自己脖子上來了?
所以那天晚上梅梅只顧得粘胖子,應該沒有看清楚自己這個“聶少”,所以現在壓根就不認識自己。
聶喆嘴角翹起一絲冷笑,心中有了主意。
梅梅翻著眼看著聶喆,她在夜場混了那麼長時間,早就練就出了一雙火眼,可以透過一個人的服裝打扮氣質看出他大概的身家。像她們這些女孩,沒事的時候研究的就是名牌服裝啊,化妝品護膚品啊之類的,現在都養成一種習慣。
有句話說是男人看女人先看腿,再看腰,繼而看胸,最後看腿。
她們看男人是先看皮帶,再看手錶,然後是皮鞋,後面是領帶,最後才是衣服——至於長相身材如何,那些都不重要啦。
以這個標準來看聶喆……
皮帶沒有,這傢伙因為嫌天熱,穿的是一條運動型的大褲衩;
腳上穿的是地攤上十幾二十塊錢買的涼鞋——如果不是學校不給穿拖鞋的話,聶喆就直接穿著一雙大拖鞋了;
腿毛很長,從來沒修過,手腕上別說手錶了,連一條手錶印子都看不到,明顯是從來沒戴過手錶的人;
領帶肯定見不到,因為這傢伙穿的是路邊攤上十幾塊錢買的一條T恤。
一個鄙視的表情清晰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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