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部分(第3/4 頁)
,再快馬加鞭,趕往小金城來。
當然,正在小金城的玩家,如果得知我的座標,有想爆我的,就可以直接找我了。不過,相比之下,這些追殺者,相比此刻正在死亡沼澤窮搜我的那些追殺者來說,那就好對付多了。
我舉步迅速向小金城內走去。血獵設定被觸動後,系統對紅名玩家不能進入系統城池的規定作了修改,如果能在連續五個血獵的通緝下安然無恙,那麼,該紅名玩家就有一次進入系統城池的機會,允許在城內逗留遊戲時間三個小時,這段時間內,只要遵守遊戲規定,守護NPC不會對紅名玩家動手,但該設定不與任何有關通緝的設定衝突,也就是說,該紅名玩家在系統出城內,如果滿足被通緝條件,那麼血獵可以直接傳送到主城內和該紅名玩家展開戰鬥。
此外,紅名玩家進入系統城池的機會不可累計,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紅名玩家假定名字為B,連續在十三個血獵的通緝之後仍然安然無恙,理論上B擁有兩次進入系統城池的機會,如果此後再經歷兩個血獵的通緝仍然安然無恙,那B就又擁有一次進入系統城池的機會。但這只是理論上而已,實際上,B仍然只有一次機會,而且下一次進入系統城池的機會,將會從B進入系統城池時,重新計算,即B必須再次在至少五個血獵的通緝下安然無恙,才會再次擁有進入系統城池的機會,原因就在於“不可累加”四個字上面。(這裡也算是對“3。16瘋狂”中,關於血獵和紅名玩家的戰鬥出現在了系統主城裡的補充解釋,那個章節中,忘了對這一點作交待了。不好意思。)
6。0 夢之吻 6。7 睥睨
我走出幾步,迎面就走來幾個玩家。看到我頭上頂著的表示正被通緝的血紅文字,這些傢伙微微看了一眼,便不再留意。現在,血獵設定啟動之後,紅名玩家偶爾進入系統城池,已經不是稀罕事了。
“真牛逼,正被通緝著呢,居然看不到血獵。”
“操,也可能是他的朋友搶了通緝許可權,這種事本來就難說。”
這些玩家的對話,飄進我耳裡。我微微一笑。
紅名玩家如果頭上頂著“通緝——”的字樣,但身邊卻又沒有相應的頂著“血獵——”字樣的血獵,那就只能是出於兩種原因。其一,紅名玩家很牛逼,血獵不敢選擇“近距傳送”直接傳送到紅名玩家身邊,立刻進行刺殺,而是選擇“百米傳送”或者“十里傳送”,以求伺機殺死物件,更甚者,乾脆就是隻是獲取紅名玩家的座標而已,然後呼朋引伴,一大堆人一擁而上,只是把最後的一刀留給血獵;其二,紅名玩家找朋友或者下屬通緝了自己,避免被別人通緝。
這兩個玩家的對話,說的就是這兩種情形。不言而喻,前一種情形,紅名玩家是英雄,血獵是狗熊,後一種情形,紅名玩家則是狗熊。
在我剛走到城門洞前,我頭上的“通緝千里月明”血紅文字,閃爍了一下,剛剛消失,又立刻出現了。這就意味著,殘七擁有的對我的通緝許可權剛剛結束,我又被通緝了。
與此同時,剛才那幾個玩家中有人叫了起來,“操,剛才那人頭上飄著的‘通緝’兩個字後面,好像是四個字吧,前面兩個字,是不是‘千里’?”
另一個聲音嘲笑道,“小蛋,你不會是說剛才那人是血魔千里月明吧?嗤嗤,血魔不是在死亡沼澤嗎?而且剛才那人是俠客,不是刺客……”
我連忙加快腳步,穿過城門洞。身後幾個聲音同時遠遠叫了起來,“血魔!是血魔!血魔從死亡沼澤傳送到小金城來了!……”
然後,這幾個聲音凌亂起來,有人沮喪叫道,“血魔已經進城了,我們不是通緝他的血獵,沒法在城裡動手,不然要被系統NPC抓捕!”有人興奮地接過話頭叫囂,“你笨蛋啊,趕快通知阿火他們,四個城門都派人堵住,血魔在城裡只有三個小時時間……”
然後,是更多的聲音開始叫喊起來,“血魔?血魔來小金城了?沒看錯吧?血魔在哪?血魔在哪?”
“血魔在哪?”……
當我不過才走出一條街而已,小金城內,我能夠感覺到,從剛才我進來的城門洞開始,彷彿一陣旋風颳過,我幾乎能夠聽到遠處有人高喊“血魔進城了!”有人在高聲問“血魔在哪?”不少人在高聲呼喊“偶像我愛你!”更多的人在高聲呼喝“快!快把兄弟們找來,堵死四個城門,血魔在城裡只有三個小時!”
一隻信鴿飛來。我邊走邊接到手裡。信鴿化為光幕,上面只有一行簡單的字,內容自然也很簡單,是殘一告訴我,我的座標已經被公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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