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第4/4 頁)
楊歡聽得眉頭一皺,看向了林允兒,後者楚楚可憐的微微一頜首,“我簽了十三年。”
“十三年?”楊歡吃驚得有些失聲了。
按照年齡算,她現在二十歲,十三年後就是三十三,都成老女人了!
也就是說,這一輩子最好的青春都被這家經紀人公司給拿走了。
“不僅僅是長約,還有分成,他們算是比較好的了,可以分到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後如果名氣更大一些,或許可以爭取到百分之三十,可更多的人只能拿到總收入的百分之十,甚至更少,而經紀人公司則是佔有了最大部分的收入。”
楊歡有些瞠目結舌,如此苛刻的待遇,竟然還真的存在。
“其實,在娛樂圈裡,之所以會出現那麼多陪酒陪睡的現象,最重要的還是因為藝人的收入太低,有些藝人表面上風光無限,舉世聞名,可暗地裡卻連生活都成問題,因為絕大部分收入都被經紀人公司抽走了。”
“不能反抗的嗎?”楊歡太奇怪了。
同樣是培訓,歐洲足球俱樂部的青訓制度都沒有韓國娛樂圈那麼變態。
歐洲的足球青訓最多也就是籤個五六年,甚至一旦球員表現出色了,還要拼命的給他們加薪挽留他們,可韓國娛樂圈明顯是經紀人公司太過強勢了。
“可以,也有人反抗過,但反抗的代價太大了,而且經紀人公司往往握有藝人很多秘密,甚至有些手段卑劣點的,還拍有藝人的隱私和一些可供要挾的證據,所以……”
楊歡聽得有些目瞪口呆,這壓根就不像什麼娛樂圈,像是黑社會。
姓樸的經紀人看到楊歡那不善的眼神,她也心裡頭發慌,“這是公司的制度,我也是個身不由己的打工仔而已。”
楊歡倒也明白事理,沒打算在這件事情上多糾纏,而是看向了林允兒。
後者俏挺挺的站在楊歡的身旁,微微仰起頭,隱隱有些抽動聲。
楊歡看了,心裡總是有些不忍,這妮子剛才可是拼了命要救自己。
“你有沒有被拍隱私,或者是其他可供要挾的東西在他們手裡?”
“我不知道。”林允兒搖了搖頭,她一向潔身自好,也沒交過男朋友,可如果是暗地裡偷拍她換衣服什麼的,那就不是她所能夠控制的了。
“難道就沒有其他辦法了嗎?”楊歡問向李朱善。
“有。”李朱善回答道。
“什麼辦法?”
“支付違約金,但像林小姐這樣的成名女星,違約金肯定達到十位數,折算成人民幣也得八位數左右,而林小姐出道到現在,潔身自好,沒有其他灰色收入,怕是賺到的錢,折算成人民幣,未必有七位數。”
說到這裡,李朱善也是一臉的唏噓,“所以,除非有人願意幫她出這筆錢,給她自由。”
在娛樂圈待久了,耳濡目染多了,心也漸漸的變得麻木了。
中國人有一句話,叫做婊子無情,戲子無義。
那些真正有錢大富豪,讓他們掏點錢,玩玩女明星,過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