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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參詳好了。吳池把這手冊扔進自己的資料庫,然後轉去臥室呼呼大睡。
春陽斜照,方山之地,夕照山谷,高聳的輪迴神柱射出六道金虹,今天神使們很準時,每個都是8:30到達,連那個魚妖也不例外。按照山海方略所述,吳池、唐斬設立輪迴轉生神柱的山谷名為——夕照山谷。
“很好,大家都很準時,我們知道,嚴格遵循時間概念,對於一個團隊來說,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戰鬥中,每一分的差異,就決定著玩家的生死,決定著任務的成敗,所以,我們神使方山使團,必須以最嚴格的態度,來對待這件事……”
唐斬大感滿意,隨即發表一通關於戰鬥中守時觀念的議論。眾人除了吳池外,都不是菜鳥,對此非常贊同。紫衣提議將此定為方山神使團戰鬥條列中,得到眾人一致首肯。
“在確定初期攻略前,我們先制定下團隊戰鬥條列。我們方山神使團不是正式團隊,就沒有了系統認定的首領者,缺少了許多團隊領袖的權力。所以,我們是沒有名義上的第一指揮者的。”
神使們客套話也不說,立馬就進行團隊事宜討論,顯示出這隻隊伍還是具有一定的素質水準的。“以昨日我的戰鬥職責分工,團隊平常出擊的決定權基本由我與紫衣掌握”,這是位置決定權責,眾人全部點頭,認同了唐斬的說法。
“按照遊戲傳統,非正式團隊實際指揮者,有制定戰鬥條列的義務。現在我提出幾條,然後你們大家討論增刪。”一套系統的戰鬥條例,是要得到團員們的認可的,由實際指揮者先行大略列出,這是為了提高效率。
如果讓所有團員參與前期制定,那就是曠日持久的事情,很可能團隊成立許久,而戰鬥條例卻依然沒有建立。所以,根據以往的規矩,首先由實際指揮者提出大略條例,然後團員進行分析討論,以便最後確立。
“方山神使團戰鬥條例第一條,就是——令行即遵,團員必須無條件服從實際指揮者的命令,如果違反命令,不管其後果如何,這個成員當前裝備分配權利取消。”唐斬說出第一條戰鬥條例。
這個是遊戲傳統,一向如此,眾人頷首同意。確立了戰鬥職責,就是認同了其才能,承認了其地位。指揮者如果令出不行,那還需要這個指揮者幹什麼,指揮者就等同虛設,無法凝聚團隊力量,統籌安排。
自然,指揮者如果指揮錯誤,是要承擔責任的。但是,即使指揮者指揮錯誤,違反命令的團員也要取消當前裝備分配權利,就算團員做出的決定是正確的。這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
“指揮者指揮錯誤,造成團隊損失,任務失敗,取消兩次裝備分配權利。”唐斬接著道。眾人亦是點頭,方山神使團指揮者的懲罰程度比團員嚴重一倍,這也是可以接受的。
按照遊戲傳統,虛擬世界團員手冊記載,團體指揮者犯錯,有取消三次、四次,甚至十次的,可也有幾次錯誤才進行懲罰的,這屬於那規模不同,懲戒程度也不同。方山神使團才六人,取消兩次,十分符合規則。
“鑑於我們團員人數稀少,我就提兩個條列,一是遵循指令,二是遵守時間。如果在指定時間沒到達自己的位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三次違反取消裝備一次,造成嚴重後果的,一次違反就取消當前裝備分配權一次。”
關於唐斬提出的這第二條,有人提出了點異議,就是這個取消的裝備分配權次數延後的問題。地瓜道,“我們總共才六人,團隊也剛成立,懲罰力度不宜於過分嚴厲,若有人犯錯,取消的裝備分配權是不是可以延後執行。”
延後執行,就是此次任務後,這個違反命令,沒有按時到達自己位置的成員,不立即取消裝備分配權,他可以在往後的任務中,任意選擇一次來執行團隊對他的懲罰。
這是通融的做法,要知道每次任務得到的資源價值,並不是次次相同的,有可能此次得到大量有價值的裝備,而下次就是獲得一些垃圾玩意,取消的裝備分配權可以選擇的話,那麼選擇獲取價值不大的那次任務,就可以免受許多損失。
唐斬聽了,看了看紫衣。紫衣思索一下,道,“我看地瓜的提議可行,我們方山神使團才剛建立,大家還需要時間來彼此熟悉各自的作戰方式,磨合期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實在無須太嚴苛。”
唐斬又環視了眾人一眼,見他們都是認同的神色,就笑道,“好,這需要一個漸進的過程,我同意地瓜、紫衣的意見,不僅違反第二條的可以延後取消權利,違反第一條的也可以這樣執行。”
吳道子、魚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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