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頁)
是我的經紀人不靠譜的樣子。
看羅倩認錯態度良好,唐衍繼續開口說:“合同還沒有和林佳晨籤,對於我來說,籤誰都沒有問題,也很簡單。”
羅倩咻地抬頭,看著唐衍,雙眼發出吶喊:籤我吧!籤我吧!
唐衍沒忍住,笑了一下,唐衍本就長的好看,笑起來更是讓羅倩看迷了眼。
唐衍喜歡羅倩的反應,無論是無措的還是現在這樣迷糊的。
他繼續說:“你問過你經紀人了嗎?你經紀人昨晚帶著林佳晨和這個專案的經理吃了一頓,把各種利弊都說了。她做了什麼我不知道,但是,專案經理幫她把你和林佳晨換了,而且……你經紀人說,已經給你簽了8月工作的合約了!”
羅倩:“!!!”合約?什麼合約?我沒有聽說過啊!
“聽說,還是個不錯的合同。”唐衍說。
經紀人幫公司藝人籤合同這樣的事情,在稍有名氣的藝人身上都是不可行的。
其實,便是再小的藝人,也有自己選擇合同的權利,但這個合同同時要保證公司的利益。
可實際上,18線藝人很少有這樣的選擇權,不是因為他們不願意,而是他們根本就沒有的選擇。他們的工作本就難找,稍微好點的資源都很難輪到他們身上。
很多藝人,甚至每個月到手的錢可能還不如外面打工的多。娛樂圈就那麼大,出名的人就那麼多,可是實際上娛樂圈的人數遠比有名氣的人要多,很多倍很多倍很多倍。
可,好點的工作,都會找那些有名氣的人,沒名氣的人,便只能自己努力去爭取資源,然後被娛樂圈的大浪淹沒。能衝過這波浪,站起來的,為人所知的,其實每年、每幾年就那麼幾個。
所以,經紀人代替這些18線藝人簽約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沒有幾個藝人會去拒絕。唯獨,籤來的資源有問題,或者需要藝人陪酒等這些損害藝人利益的時候,是需要和藝人商談的,他們自然也有拒絕的權利,然後泯然於眾生。
這就是娛樂圈的殘酷!
唐衍讓羅倩坐到一邊的沙發上,羅倩便坐在那裡,唐衍繼續看合同。
羅倩拿出手機給陳澄發資訊說:“陳姐,聽說你給我簽了8月份的合同?”
陳澄的資訊回地也挺快:“有一個不錯的合同,是女二。”
“我說過我8月要參加唐總的綜藝,不是不讓籤合同嗎?你給我推了吧!”
“合同都簽了,怎麼推?你不想在娛樂圈混了嗎?”簽了合同再推了,那就是違約。
“我不管,籤之前你沒和我說,沒經過我同意。”
陳澄發了個鄙視地笑臉過來,然後說:“你的工作合同,有幾次是你自己看的,都是經紀人選擇的。”
“那不一樣,你明知道我8月有工作,還給我籤,這種情況你是要和我說明的吧!”
“這個合同是部網路劇的女二號,現在網路劇當道,能做女二號對你對公司都有好處。作為經紀人給你籤這個合同,我覺得沒有問題。”陳澄大概是知道林佳晨的事情十拿九穩了,說事也沒有客氣。
“對於我的發展來說,這個女二號的資源抵不上《悠閒時光》的資源,你的這種行為就是在損害我的利益。當時公司合同裡可是說了,會以藝人利益優先考慮的。你這種行為稱不上是一個合格的經紀人,我在唐總這裡,你做的事情我很不高興,我上不去,我也不會讓林佳晨上的。”
羅倩發完這一段,就不再給陳澄回資訊了。
她眼巴巴地看著唐衍,說:“太欺負人了,怎麼能這麼欺負人呢?”說著,眼眶都紅了。網路劇都是窮劇組,有幾個有錢的?她去《悠閒時光》,唐衍都答應給300萬的費用自己了,雖然公司要抽調200萬這樣,雖然比起那些大牌來便宜極了。但是,對於羅倩來說,夠、多、了!
“呃……”唐衍有點無措地看著她。
羅倩擦擦要掉不掉的眼淚說:“你說的對,她是我的經紀人,她要坑我,我連反抗都無力。”
這件事情,羅倩是沒處說理的,和別人說是陳澄私自給自己簽約,別人信嗎?只會認為羅倩是為了更好的資源,放棄了劇組這種一般的資源。
然後,在娛樂圈裡只會把她的名聲傳臭,以後誰還敢用她?
唐衍嘆口氣,起身走到她身邊,伸手抹掉她睫毛上掛著的淚珠,開口說:“你為什麼不求求我呢?”
羅倩眨巴眨巴她的大眼睛,軟軟的聲音說:“那求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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