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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能被選中作駙馬的,一般都是功勳中的紈絝子弟和寒門舉子。功勳中的紈絝子弟倒是不要緊,畢竟本來就是家族養的混吃等死,尚主還能給家族帶來一絲榮耀。可對於寒門舉子,那就是噩夢,畢竟寒門子弟之所以拼命讀書科舉,就是為了進入仕途,一展抱負,而一旦選為駙馬,就只能侍奉公主,只能一輩子呆在公主府。不過,有些事不是你相避就能避開的,例如林軒,剛剛進了翰林呆了一個月,就被駙馬砸中,從一個內閣預備役直接開始養老。要是一般人,比如二公主的駙馬,五公主的駙馬,直接就覺得萬念俱灰,消極厭世,對公主冷嘲熱諷,鬧到老死不相往來的程度,而林軒卻能和公主過得舉案齊眉,並且把精力放在教導孩子上,讓孩子一個個成龍成鳳,不得不說他對事情看得極開,也拿的起放的下。
所以當他意識到自己可能會被餓死時,林軒立刻拋棄了糾結從一個豪門跌落底層的種種不適,把重心放到了怎麼解決晚膳上。
想到這,林軒決定出去轉轉,不過在出去之前,林軒看了看自己,他還是先洗個澡吧!他這樣一身水泥白灰的出去,莫說找工作,就怕別人連話都不一定給他說吧!
好在現在是七月,正是最熱的時候,林軒直接拿了一塊不知哪個工友留下的半塊胰子,走到工地的自來水處,直接把渾身洗了一遍,又用胰子把身上打了一遍,搓了兩遍,這才衝乾淨,回到帳篷裡。
進了帳篷,林軒找到原主的衣服,勉強挑了一件白襯衫和黑褲子,這兩件還是今年夏天時,工地旁邊的大學大四的畢業,許多大學生東西帶不回去,就扔到旁邊的垃圾桶裡,林軒和幾個工友一起在旁邊的垃圾桶翻出來的,因為這衣服有八成新,所以林軒洗乾淨後小心的疊在包袱裡,一直捨不得穿,算是原主唯一一件體面的衣服。
林軒穿完衣服,這才從旁邊的床上找出半塊破鏡子,照了照,發現原主的樣子居然還不錯,雖不說長的多好看,但看起來很順眼,現在林軒這麼一裝扮,居然有種原主記憶中大學生的樣子。
林軒抓了抓半乾的短髮,直接走了出去。
出了工地,林軒就開始糾結往哪裡走,他對這裡是完全不熟,而原主,也是幾乎不熟。因為原主自從來到工地,就天天在工地幹活,最多就出去替工友包工頭去旁邊的小賣部買包煙,買點酒,別的幾乎都沒出去過。
林軒仔細的回憶了下,終於想到一個可以去的地方,那就是不遠處的大學。就是原主撿回身上這套衣服的地方。
那個地方晚上有個夜市,人很多,也有賣吃的,他隱約記得好像有僱人幫忙看攤的。
林軒走到大學,正是大學邊上夜市剛開市的時候,一個個三輪車拉著滿車的東西,小商販正在支架子,然後把東西放到架子上,當然也有攤比較小的,攤主直接弄塊布放在地上,把東西直接擺在布上。
林軒一邊走著一邊看兩遍的小攤,遇到攤子比較大的,就上去問問需不需短工,在問道第四個攤時,一個賣帽子絲巾首飾的大媽就對他吆喝:“唉,小夥子,你是這學校的學生吧?出來打短工吧?我們這幾個攤都不要人,你上東頭那個賣鞋的那問問,她那這些日子忙不過來,招人,一晚上二十,你要合適就去。”
林軒聽了,趕忙對大媽道了謝,然後向東頭走去。
到了那一問,果然招人,而且由於攤主知道在這打工的,一般都是大學生,屬於今天干明天不幹的,所以晚上幹完了就直接給錢。
於是,林駙馬活過來的第一天,找到了今生自己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在地攤賣高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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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這雙涼鞋二十五,旁邊的那個三十,恩,這個價格已經很低了,不能講價的。”林軒一邊把手上的那隻白色涼鞋遞給前邊的女大學生,一邊給旁邊的另兩個女大學生報價。
“這個還有小一號的嗎?”女大學生試了一下鞋問道。
“有的。”林軒順手從後面的鞋盒堆裡抽出一雙遞過去,順便回答另一個女生道:“那一雙也二十五,還有米黃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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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軒忙了一個多小時,人才開始少了,這才來得及歇一口氣,旁邊的僱他的攤主遞給他一個白塑膠壺,林軒也顧不上乾淨不乾淨,狠狠的喝了幾大口,這才把水還回去,說道:“謝謝大娘。”
“第一次忙壞了吧!”大娘笑呵呵的。
“還行。”林軒笑了笑,恭維道:“大娘你這攤子生意真好。”
這句話顯然說到大娘心裡了,大娘不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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