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頁)
繳納社會撫養費!
至於他媽強了他爸,合法嗎?
答案:合法!
因為我國法律對強J罪的定義是: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是強J罪。 犯強J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J論,從重處罰;犯J奸罪有刑法規定的特定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婦女協助他人實施強J犯罪的,也構成強J罪。
女的強J男的不構成□□罪,因此一般不算犯罪,但是如果造成人身傷害的,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成年女性強J未滿14週歲的男童,構成猥X兒童罪(他媽要找個提供精子的,肯定找個小夥子,嘿嘿)
這主要是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則,我們刑法沒有規定這樣的行為為犯罪。強J罪主要保護的是女性的性自由權利。而不是男性的性自由權利。
第6章
林軒糾結了一會,不過想到他那個生父從頭到尾都處在昏迷狀態,八成也不知道自己來了場奇葩的豔遇,也就放心下來,畢竟民不舉官不究,退一萬步說,就算他時候知道了,林軒的生母也早去了,難不成他還能找到人說理不成。
所以林軒很快就把這件事拋到腦後,開始看最初讓他震驚的這個紅痣。
這個紅痣居然不是一個痣,而是一件空間法器,雖然是最低階的空間法器,僅有兩間屋的大小,可對於現代靈氣極為稀薄的修真界,仍是稀世珍寶。
畢竟根據腦中的記憶,只有掌握了空間之力的修士才能摺疊空間,煉製空間寶器,但自從上古過後,修行界就再也沒有出過元嬰修士,而近千年內據說最接近元嬰的就是明朝道宗的大長老歐陽氏,可最後仍然卡在金丹大圓滿,坐化於太行山。
所以現在能存於世的空間寶器,都是上古遺留下來的,而能從上古遺留下的東西,本來就少之又少,更何況是法器。而木家當初之所以遭劫,很大一部分就是因為這個空間法器,更確切的說是空間法器中的功法。
不過讓歹人沒想到的是,這個鎮族之寶居然沒有在木家家主的手裡,而是在他的小女兒木向梅手裡。
當時因為小輩之中只有木向梅測出了靈根,雖然她是女孩,不過在修行家族中,靈根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自然而然的成為家族的少主,而家中的兩個成年的修士已經修煉過家中的玉簡,所以身為族長的木家家主就在徵得另一個長老的同意下,偷偷的把空間法器和裡面的玉簡傳給木向梅,畢竟早晚都是她的,提早修煉對於修行更好。
也因為這一點點私心,木家陰差陽錯的保住了自己最後一點的根基。
而後來,木向梅生下原主,測得原主居然也繼承了她的靈根,不由大喜過望,可惜她當初已經時日無多,只好將空間法器用秘法封印在原主的胳膊上,等到他六歲的時候,靈根會自動吸收天地間的靈氣,導致封印失效。
一般有靈根的,都會在六歲時主動覺醒一次,而這時長輩就會指導他進行修行,可原主不知道是沒有覺醒,還是覺醒沒察覺,反正一直沒有感受到靈氣,所以他娘下的封印也一直沒有解開,當然也就沒能知道他的身世。
而林軒之所以能解封,則是因為今天的那塊石頭,直到現在,林軒才知道,原來那塊石頭就是所謂的靈石,也就是靈氣凝結的石頭,這種石頭在上古雖不說遍地都是,但靈石礦還是時有出產,可到了現代,靈氣早已稀薄到連修成金丹都困難的地步,更別說靈石礦了,所以他能碰到一塊靈石,簡直是上輩子燒了高香了。
林軒按照遺言上的方法,將空間法器認主,然後就看到空間法器裡的東西,然後直接抽了一口氣。
滿滿一屋的黃金!
林軒自認為見過好東西,畢竟公主府一年的俸祿不少,他和公主兩人加起來少說也有上萬兩銀子,這還不包括安平原來開府時聖上和皇后兩人的賞賜,可誰家有銀子也不直接堆滿一個屋子,再說大順早就有銀票了,除了戶部的庫房,大概沒誰家直接堆滿一屋的金子吧!
不過好在林軒畢竟富貴久了,倒也不至於眼皮子這麼淺,雖然有些吃驚,卻也沒什麼貪婪,只是驚訝了一下黃金的數量,就直接看下一個屋,而下一個屋就顯得乾淨利落多了,只有幾個黃花梨的書架,上面小心的擺放著幾個玉簡,林軒知道,這才是木家的根本。
懷著敬畏的心情,林軒認真的按照母親說的,選了木系修士的一門入門功法,然後拿出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