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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軒抱著安寧回答:“您好,警察同志,我叫林軒,這是我女朋友安寧,這三個是我的大學同學劉晨、張凱和高繼旺,我們今天本來要和同學一起去前邊的韓式燒烤店吃燒烤的,結果走出停車場後突然跑出了一個人搶我女朋友的包。”林軒指了指地上的人,說:“就是他搶的。”
警察第一反應是“奧,原來還是被搶包啊!”然後猛然反應過來,搶個包你說什麼鞋啊!
看著林軒一直抱著安寧,警察不解的問:“小夥子,你女朋友受傷了嗎?嚴不嚴重?叫救護車了嗎?”警察見多了因為追錢包被搶劫犯打的,看著安寧一直掛在林軒的身上,還以為有什麼不妥,怕幾人因為驚嚇,忘了叫救護車,就順口提醒道。
“奧,沒有,”林軒趕忙擺擺手,說:“我女朋友剛才拿高跟鞋砸了歹徒,我擔心高跟鞋是物證,所以就沒敢把它拿回來,可現在大中午的這地面被太陽曬得太熱了,我擔心她燙著腳。”
警察們:????????????
這到底是什麼跟什麼?
不過既然受害者沒事,警察就開始走法定程式,反正歹徒已經被制服了,一個警察先將歹徒用手銬銬起來,然後一個長得比較文靜的警官在那裡找群眾做筆錄,畢竟不能只聽林軒一面之詞,剩下的一個警官在那裡拍照留證。
而等到做筆錄的警官問完了如何抓住歹徒的過程,直接深吸了一口氣,聽著群眾說著被搶女子如何彪悍的拿著高跟鞋當板磚,一高跟鞋幹掉歹徒,再看看在林軒懷裡嬌弱的美女,這些警官終於明白了幾句話的深刻含義: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越美的女人越會騙人!
論一個美女如何將高跟鞋當成板磚!
高跟鞋在搶劫案中的重大作用!
一隻高跟鞋結束的搶劫案!
。。。。。。。。
剛才那個做筆錄的年輕警官走過來,好奇對安寧說:“你好,我姓李,我想問一下,您以前學過?”他真的很好奇一個姑娘是如何把一個高跟鞋扔出三十米準確的砸到歹徒的。
安寧點點頭,說:“以前練過一些基本的防狼術。”
“哇,您真的很厲害,你是在哪個體育館練習的?”李警官順口問道,他發誓他真的是順口問了一句。
安寧看了林軒一眼,林軒點點頭,然後安寧勾嘴一笑,輕聲道:“國安!”
“國安?京城有這麼個體育館嗎?”李警官愣了一下,在嘴裡咕噥了一下,突然反應過來,瞪眼說:“國安!”
林軒和安寧四隻眼笑著看著他,林軒拿了一個證件偷偷的塞到他手裡,小聲說:“哥們,走內部程式吧!我們趕時間。”
李警官隱蔽的把證件拿出來看了一下,重點看了看後面的程式碼和鋼印,確定無誤後,直接把證件還給林軒,小聲說:“馬上處理好。”然後立刻轉身去找自己的隊長報告。
安寧看著李警官走後,趴在林軒的耳朵上問:“你幹嘛露身份?”
林軒聳聳肩,說道:“要是不亮出身份,等會咱還得再去派出所做筆錄,你又不是不知道咱國家這些單位的速度,今天光取證,他們就能弄上一天,這又是搶劫案,以後肯定得法庭審理,到時說不定咱還得出庭證明,與其以後麻煩,還不如一開始避免。”
安寧聽了點點頭,確實,雖然法制社會更文明,可裡面的程式更復雜,整個案件下來,確實得費不少時間。
由於林軒私底下亮了身份,警察確定了是內部人,而且整個案件比較簡單,沒有什麼疑點,所以三個警官直接現場做了筆錄,甚至現場取證完,剛才那個取證的跑過來,小聲說:“這位同志,您女朋友的鞋,這個是證物,我們要存檔一下,等案件處理完我們可以給您郵回去。”
林軒安寧有些囧,好吧,這就是一開始圖省事,不用板磚用鞋的壞處。不過這裡又不是工地,想要隨手摸塊板磚也不容易!
林軒點點頭,說:“你們直接帶走就可以了。”反正鞋子上弄上了血跡,安寧肯定也不會再穿了,直接給他們就好了。
取證的警察鬆了一口氣,由於天天干取證的工作,所以即使他是男的,對於這些衣服,鞋子的品牌還是知道的,當他一看到這個鞋子,就知道這是某品牌今年的新款,而就這一隻鞋子,就比他一個月的工資還高,可這鞋子偏偏又擊中了歹徒的腦袋,還造成了區域性出血,如果他不儲存證物,難道只在鑑定書上寫一隻鞋子把犯罪分子頭戳了個窟窿?所以等到林軒同意後,取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