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2/4 頁)
媽調換的假千金,就怕他們……不說了,總得試試才知道。”
“不如你跟我住一起,”路越提議,“我那邊房間多,也有傭人打掃衛生。”
“哥,我已經成年了,又不是小孩子。”方芳菲道,“就算我們日後真的在一起,戀愛結婚,但我希望我們能處於平等的位置,而不是一直依靠你。”
路越認真地看向方芳菲,見對對方的眼神那麼堅定,也就不再反駁。都是因為自己的親人,否則方芳菲不可能一下子成長這麼多。
“那先去我那邊,等租到……”
“不行。”方芳菲拒絕,這樣確實有利於培養她跟路越的感情,可這樣一開始就低人一等。她不可能做這樣的傻事情,必須要有足夠的自立能力,到時候才能在路家的人面前說她不需要依靠路越。
以目前的情況來說,路家不可能同意她跟路越在一起,那麼她就要創造條件。方芳菲已經做好計劃,一步步來,先讓路越放不下她,路越自然會想辦法讓路家的人滿意,再來她要有工作有能力,這樣也容易依靠以前的情分讓他們認可自己。
路越不知道方芳菲的計劃,只以為方芳菲太過要強,“好,那我陪你一起去租房。”
“嗯。”方芳菲點頭。
“方良過兩天就出來。”路越嘆息,“別總想著他們,二十多年沒見,一見面就找你要這要那,也不管你過得好不好。”
“在他們眼裡,我已經享了那麼多年的福,自然得幫幫他們。”方芳菲不喜歡方母他們,可是事情已經到這個地步,只能硬著頭皮上。
最終,路越給方芳菲找了單身公寓,一個月的房租要三千多,一臥一廳一廚一衛,地段也不偏僻。又怕方芳菲手中沒錢,就跟中介約定好,剩下的錢他來付,只要跟方芳菲說是一千就可以。
方芳菲就沒想過租太差的房子,否則她就不可能等著路越去找她後,才說要搬出去。
短短一天的時間,方芳菲就整理好出租房,把東西搬過去。實際上,她也沒什麼東西需要搬的,出租屋裡面沒有的東西都是路越去買回來的。
路越的一舉一動都被路程看在眼裡,路程承認他就是一個小人,就是要把這些事情告訴老爺子,告訴路二爺。其實他大可以等著他們發現的,可惜速度太慢,而這又不是他自己要監視的,是老爺子他們讓他做的,正好還可以邀功。
路老爺子對路越極其失望,路越為了方芳菲真的是連親妹妹都不要,就連他們這些親人也置之腦後。
“既然他們這麼不喜歡我們,那麼……”路老爺子板著臉,“以後也不要給他打錢,就他那點公司股份,能有多少錢。”
“那我跟大哥說。”可惜老爺子沒有收回路越的其他財務,路越畢竟是路家的人,老爺子必定不可能像對方芳菲那樣對待路越。路程想想這也夠了,有個花錢大手大腳的方芳菲在,估計路越也艱難。
自打謝朗回到X市後,謝朗就經常給冉茵茵發訊息,有時候冉茵茵沒回復,他還特意發了一條一模一樣的資訊,好像是訊息延遲傳送一樣。
冉茵茵一開始也以為斷網延遲之類的,等她發現這現象出現兩三次後。她就納悶,謝朗那邊的網路可能那麼差嗎?她現在在酒店,酒店的網路都沒有那麼差,傳送訊息挺順當的。
在冉茵茵又一次沒有及時回覆訊息時,謝朗乾脆給冉茵茵打電話。
冉茵茵剛剛洗完澡出來,還沒吹乾頭髮,就聽到手機鈴聲響起,就只好小跑過來接起電話。
“在做什麼?”謝朗站在窗前,看著滿天的繁星,他想跟茵茵一塊兒看星星看月亮,看那日落日出。
“跟你聊天呀。”冉茵茵一隻手拿著手機,一隻手拿著乾毛巾擦頭髮,“現在是不是心心念念想飛過來呢?”
“這是今天的劇本臺詞嗎?”謝朗想到之前跟冉茵茵一起看的你儂我儂的電視劇,例如女主小鳥依人的依偎在男主的身上。想想就好氣哦,冉茵茵是他的。謝朗閉上眼睛,平復內心的躁動,可能是因為最近情緒太過起伏,他才有點控制不住自己。
“不是。”這是小說裡的,霸道總裁一心想到女主的身邊,恨不得飛過去,冉茵茵就只是忽然想起來,“這部劇是古裝劇,臺詞也比較正常。”
“嗯。”那就好,謝朗的心稍微平靜一點,“新去的演員沒找你麻煩吧?”
“沒有呀,挺好的。沒找她說話,她就乖乖地坐在那裡。”冉茵茵想起童雨蘭就無語,演戲時挺有靈氣的,坐在那裡時就跟鹹魚似的。這話不是她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