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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米諾斯子短短半個月裡就給他獵了頭野豬。
雖然跟他一樣大部分憑藉的是陷阱,但對於一個進入森林比他晚了兩年,時長不過一個月,最重要的是,年齡還沒他大的小孩兒來說,這真的是說出去嚇尿一片人的戰績了。
瑟普斯看天都快黑了米諾斯還沒回來,只得放下手中的活出去找人。
當他看到坐在一頭成年野豬屍體旁邊的米諾斯時,幾乎要給他跪下了。
“瑟普斯!”看到他,正盯著旁邊的野豬屍體發愁不知道應該怎麼運回去的米諾斯,整個人都瞬間輕鬆了。
在他眼中,瑟普斯好像什麼都會,無所不能。
米諾斯知道自己因為血脈的緣故而早慧,在半神中,他的天賦也算正常,不多麼出挑,但也不算弱小。
比上不足,比下還是有餘。
這也是為什麼他成為了他的兩個兄弟率先動手的目標的原因——因為他的兩個兄弟,就是讓他覺得尚有餘裕的那一類。
但瑟普斯不一樣,瑟普斯並沒有來源於神祗的血脈。
在米諾斯眼中,瑟普斯的優秀大部分是由透過後天學習培養得來的,比起他這種靠天賦和血脈領先於其他孩子的,要更加讓人敬佩得多。
瑟普斯雖然比他大了兩歲,但要成長到這樣的程度,必然是耗費了大力氣去學習和鍛鍊的。
有天賦的人固然令人稱羨,但勤奮向上的人才會真正獲得別人的承認與敬佩。
“沒有下次了,米諾斯,要是再讓我知道你做這麼危險的事情……”瑟普斯看著米諾斯身上髒兮兮的,眯了眯眼,“你就完了。”
“並不危險啊,瑟普斯。”米諾斯因為瑟普斯帶了點兒關切的話語而感到由衷的高興和愉快,“我只是將它引到我的陷阱裡來而已。”
半個月的時間足夠瑟普斯和米諾斯關係突飛猛進,更足夠讓瑟普斯把米諾斯當做自己人。
瑟普斯並不允許米諾斯離開洞穴太遠,即便米諾斯真的很聰明,成長得很快。
小孩兒的身體太過於脆弱,即便是宙斯的孩子,是個半神,被弄斷了脖子,捅穿了身體,或者是被野獸吃掉,也是活不過來的。
這裡距離洞穴也並不算太遠,放慢腳步的話,大約也就二十來分鐘的路程。
“守在這裡多久了?”瑟普斯看著身上被戳了好幾個洞,血都已經不再往外流的野豬屍體,問道。
“今天中午吃過飯之後,就獵到了。”米諾斯頓了頓,“我不敢離開,你說過的,距離這裡不遠的南方是狼的領地,我擔心它們把野豬的屍體吃掉……”
沒有狼群也有其他的猛獸,米諾斯不想輕易把這麼大的獵物拱手讓人。
呃,讓獸也不行。
“在吃掉野豬的屍體之前,它們會先把你的脖子咬斷。”瑟普斯看著米諾斯,涼涼的嘲諷道。
這熊孩子簡直腦子有坑。
“不會的,我會爬樹。”米諾斯抬頭笑了笑。
“這附近的猛獸也不止有狼,會爬樹的可不少。”瑟普斯依舊嘲諷著他,手上卻已經開始就地給野豬開膛破肚。
整頭野豬體積太過於巨大,也十分的沉重,即便是瑟普斯和米諾斯兩個小孩兒合力也沒有辦法將整頭野豬拖回洞穴,與之相反的,可能還會引來大型的掠食動物。
雖然現在不如冬天缺少食物,但如果能夠撿漏的順便弄死兩個小孩兒加個餐的話,猛獸們也是相當樂意的。
米諾斯自知理虧,訕訕的摸了摸鼻子,笑了笑,蹲在瑟普斯旁邊目光灼灼的盯著他的手法。
瑟普斯對於處理野豬也並沒有多麼熟練,因為他只獵到過一次野豬,而那次他只想盡辦法弄走了野豬的一條後腿。
因為那時候他已經聽到了狼嚎——他一點兒都不想為了獵物葬身狼口。
“把它兩條後腿卸下來。”瑟普斯吩咐道,“要天黑了,不少猛獸習慣晚上出來掠食,我們最好快點兒。”
米諾斯點了點頭,兩個小孩兒埋頭在黑乎乎的野豬屍體旁邊揮舞著不算多麼鋒利的石刀,花了幾十分鐘終於把野豬身上大部分的肉和兩條後腿給弄了下來。
看著流了一地的內臟,瑟普斯感覺有點兒可惜。
這些也都是好東西。
但瑟普斯不知道應該怎麼烹飪——感覺直接扔鍋裡煮熟是不行的,同樣的,他也沒有能夠騰出來的手去處理這些內臟了。
“走。”瑟普斯小小的身板咬牙拎著近十斤肉和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