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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這不妨礙維克多成為一句偉大的混混,如果他做一個魔法師,在魔法屆裡可能一文不值。不過在這裡德堡的混混屆,他可是鼎鼎大名的。
他很能打,曾經一個人打十五個,這讓別的混混很懼怕他。不過做任何事都有金盆洗手的時候,維克多在兩年前金盆洗手了,不為別的,因為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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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事情會不斷重複的出現,以前曾經出現過,未來還會出現,每天大概會上演那麼的幾次,也許現在就在發生著類似的事情。
這件事件就是……分手。
王·艾莉絲轉過頭去,白天見鬼的酷熱已經過去,傍晚的海風潮溼而溫暖,吹著她淡褐色的頭髮微微飛揚,她愜意的閉上了雙眼。
她的背影浮凸有致,看得維克多目炫神迷,一陣發呆。
陳·維克多輕輕的嚥了口唾沫,壓抑著飛快分泌的荷爾蒙基素,艾莉絲真是太美了!他心中暗暗地讚歎。雖然他已經認識艾莉絲二年了,可是還是會為她的一笑一顰而著迷。
“我心中的女神!”他在心中輕輕地嘀咕了一句。
還記得二年前他在獨龍酒館時第一次見到艾莉絲的情景,那時他還只有二十歲,她十九歲。一夥無賴乘著酒醉去調戲艾莉絲。維克多那天也喝多了,他也在調戲艾莉絲……不過用的是目光,不像那夥無賴是用手。
當時維克多也不知怎麼了,他本來也不是什麼好人,搶劫,盜竊,打架,反正是什麼都幹過。可是那天他看見了艾莉絲驚懼的目光時,心被觸動了一下。
然後就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俗套好戲,美女嘛!艾莉絲自然算得上,可是這英雄……,咳!咳!。總之維克多也不是什麼好鳥,他也是和那些無賴一樣的垃圾而已。
不過他那天表現神勇,一個人打跑了七八個無賴,自己頭上也捱了一啤酒瓶。頭上汩汩的在流著血,順著臉頰流淌,他渾然不覺,眼中卻只有那如受驚的小鹿一樣的少女。
像N多俗套的情節一樣,美女愛上了英雄,兩個人過著快樂的生活。
可是要情節要是有續集的話,就不是那麼美滿了!
艾莉絲喃喃道:“維克多,我們認識大概有二年了吧?”
“是一年十一個月零三天。”維克多微笑道,他也想起了那天自己的表現,戀愛中的人智商為零,這句話雖然俗套,卻是真的。
從那一天起,維克多架不打了,酒不喝了,大麻不吸了,把原來的毛病全部改掉。艾莉絲說不喜歡他的禿頭,他就留起了長髮,不喜歡他的偶爾露出的兇狠目光,他的目光就變得溫柔如水,不喜歡他的衣著打扮,他就像貴族一樣穿起了長袍。艾莉絲喜歡貴族們用的香水,他就從艾丁男爵家裡偷了出來,艾莉絲喜歡貴族小姐們的長裙,他就幾個月吃白飯,用省下的錢去買。
就算他被男爵的管家發現,吊起來打,幾天沒吃飯,餓得暈倒在路旁。他的臉上也是洋溢著幸福的微笑,因為愛情!
這幾年來他的行為比教會的牧師還要端正,像一個苦行僧一樣,卻不以為苦。
艾莉絲目光看著遠方海上歸來的漁船,漁民們忙碌了一天,回來了。也許他們努力了一天,一無所獲,也許他們裝著滿滿的一船魚快樂的歸來。可是不管結果如何,他們明天還是要凌晨就離開妻子兒女,頂著海浪在烈日下勞作。只因為……這就是生活!
艾莉絲眼中的猶豫變得堅定起來,但是她還是背對著維克多,因為她不敢看著那如水的目光,她怕自己狠不下心。
“維克多,這二年來你對我的好,對我的一切,我都記在心裡。”她抬起如白玉的右手,捋了捋鬢邊被吹散的亂髮。她看著自己那纖纖玉指,雖然出身貧寒,但是她卻從小並沒有挨多少累,這雙手仍然修長纖秀。她看了看自己的手,暗暗下了決心:自己的美貌一定不能浪費。
她停了一停,繼續說道:“你是一個好人,我知道的!我卻不是一個好女孩。”
維克多對她異常的表現一無所覺,他只是興奮。這幾個月的節衣縮食,他終於買來了上次艾莉絲在首飾店上喜歡的珍珠項鍊,他把這串項鍊裝在一個包裝精美的盒子裡。現在這個盒子就在他的懷裡,他想給艾莉絲一個驚喜,他現在幾乎就已經想像自己看見了艾莉絲驚呆的目光。
“不要胡說,你是這世界上最美麗的姑娘,我想摘這世界上所有的星辰給你串一串項鍊,這樣才能配得上你的美麗。”
艾莉絲嘴角牽動了一下,浮現在俏臉上的只是苦澀。她輕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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