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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這次我就是帶著警察或更多人來捉姦了!”
李明軒猶豫不決,很不願意簽字。
“籤吧,明軒!”他也是想明白了,兒子好不容易升了主任,這損失的是小,憑藉兒子的能力,這些錢差不多六七年就可以賺回來,但如果這件事曝光,兒子工作沒了,名聲也沒了,還會連帶著影響小雪,到時候損失的就是更多。
不得不說李振福腦子轉得快,明白什麼叫及時止損,他看著譚西梨還有程軍及王麗,他們簡直是張著血盆大口讀奪人命的大白鯊啊!
作者有話要說: 解決!
然後下一章就徹底完結同妻這個單元~
是不是有點毀三觀啊~
第66章 被基佬騙婚生子的同妻
西大街的門市位置當道且面積又大; 差不多有一百平左右,市場價差不多可以賣五百萬; 往上漲著走,而且這一個月的租金都是兩三萬。
李明軒捨不得,他看著離婚協議書,這並不是手寫; 而是列印出來; 他恨聲說道:“你一早就設計好的吧?”再看看這攝像頭; 還帶人來,還有這離婚協議書,他這口吻及表情,反而像是被人坑害家破人亡似的悲憤,這門市五百多萬外加一百萬的精神損失費還有現在這套房子; 一百多平; 他們家首付都出了差不多一百萬,這房拿出去賣差不多三百多萬。
這些錢全部都給譚西梨李明軒的這感受宛如剜心; “我們拿不出這一百萬現金!”
譚西梨冷哼了一聲; “李明軒我勸你最好別給我耍心機!”
“你以為一百萬是小數目?我確實拿不出來……”
“那你就看再給一套房還是給我一門市!”譚西梨不想把他們家逼急了,讓他們拖著不離婚; 但是又咽不下這口氣。
李振福看著譚西梨的表情,他再看了一眼李明軒; “譚西梨,打一個折中你看行不行,一百萬這一時半會兒確實拿不出這麼多; 買這房的時候首付就付了不少,這樣吧,五十萬,這事也如此,也別拖著,也結束吧!”他不想將這件事情鬧大,如果鬧大了,兒子的工作沒了,女兒的學業也受影響,自己的輔導班也受印象,自家肯定會更加受損,最好拿錢堵住譚西梨的嘴巴,讓她別亂說,“如果你非要如此,你也想想你媽,你爸,大家日子都不好過!”
譚西梨看見這父子二人,連連冷笑了兩聲,“行,那簽下吧!”反正他們一家子日子都不會好過,自己也不差這五十萬,她也保障了自身的利益,為了寶寶,譚西梨也選擇退了這一步。
於是這一場鬧劇就這麼結束,李明軒跟隨著譚西梨去當地的房管局辦理了過戶手續,這車是譚振華給譚西梨買的,自然是寫的譚西梨的名字。
而這門市是寫的李振福和蔣敏芝的名字,李明軒沒辦法只好給蔣敏芝打了電話,說家裡有急事,讓她趕緊回來一趟,也不必帶寶寶呢,因為孩子的撫養權給了譚西梨。
對於孩子諸多不捨,可是現今也沒有辦法。
蔣敏芝還不樂意,但是聽了李振福也這般說,實在沒有辦法就買了機票,匆匆的趕了回來,可是如今一回來,就聽到的是要把家裡升值最大的門市過戶到兒媳婦的名下,她自然不同意了,當下也不顧地方還在房管局囔囔道:“憑啥啊,這門市憑啥過戶這女人名下,你倆爺子是瘋了嗎?”
李振福瞪了一眼蔣敏芝,“你覺得我做事沒有分寸嗎?趕緊吧,把這閻羅給送走!”如今的譚西梨在李振福的眼裡就是要命的閻羅,趕緊送走吧,雖然心疼這些錢,可是不捨去這些,他家就會失去更多。
蔣敏芝回瞪了一眼李振福,哼了一聲,說:“”我看你就是沒分寸,瘋了瘋了,我不答應!”
譚西梨冷冷地看了一眼蔣敏芝,“趕緊吧,這都快五點了,等會兒人工作人員都下班呢,不然就得等明天了!”
“你要再不答應,我們一家子都沒了,你先答應,回頭我跟你說!”李振福真是氣惱極了,若論起來怕,他可是比譚西梨更怕。
譚西梨她絲毫不擔心李家人敢把這事兒鬧大,她在家裡安裝攝像頭,林芝瑤早已告知了她,這麼做顯然是違法,可是若離婚這個也能作為證據。
但只要這個不外洩作為牟利的工具,其實並不會坐牢,但會有所處罰。
而《婚姻法》規定,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雖然李明軒是同性戀,但沒有實質性的證據下,不屬於上述在婚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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