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頁(第2/2 頁)
「那怕啥。就算你們不是情侶關係,單純從事業夥伴角度,你們也完全有理由合作啊。」馮純琢磨。
「所以,洹載非選我合作的理由,是什麼?」
我帶著滿腔疑問看著馮純。
馮純一時語塞,答不上來。
「這就是問題了。」
我不住嘆氣。
作為製作人,寫歌的理由,要麼是有人約歌,用於正式場合、影視劇配樂、專輯發表,要麼是出於歌曲本身考慮,感覺它很適合某個特定的歌手,或者表演者,然後主動去接觸,達成合作……
要說前者,我付費給洹載,等於是把錢左手倒右手,中間手續費稅費還得剝一層皮。
要說後者,我現在最大的頭銜,就是原創音樂人,因為我的音色不突出,音域比專業歌手只能說是垃圾。如果洹載寫歌,以邀約的名義找我,邏輯上幾乎完全……不成立。
從專業角度,他完全沒有非我不可的理由。
所以說,如果我的名字和他的名字寫在一起,到處都是破綻,到處都是問題。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