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運毛雙方共同討敵秘密條款 》!(第1/1 頁)
悲劇的是!
胡三炮同志是被鬼子攆過來的!
記住!
是攆,不是請!
僅僅這一個字兒 !
就足以道出如今的三炮同志該是如何的落魄與心酸:機槍沒了,大炮沒了,糧食沒了,兔子槍也沒了!
沒有這些!
弟兄們連交過路費都得面帶微笑
——又談什麼黑吃黑!
萬幸的是!
就在胡三炮同志走投無路之時,去獐鄉找“王大哥”買槍的弟兄,卻給他帶來了兩個“極好的訊息”!
第一個“極好的訊息”!
自然是兔子槍降價了,每條“僅售”二十塊法幣!
據買槍的兄弟回報:
“王大哥”不僅“為人仗義”,而且“手段通天”!
見自己買了這麼多“兔子槍”,“王大哥”不僅當場給自己打了九折,還“很貼心的”詢問自己是不是需要“重武器”
並同樣給出了“物美價廉”的保證!
至於!
到底是什麼“重武器”?
買槍的兄弟沒問,“王大哥”也就沒說
將這個“笨蛋”胖揍一頓!
三炮同志才問起了第二個“極好的訊息” !
第二個訊息果然“極好”!
那就是運煤合作社也被小林光三給搶了!
不得不說!
這條訊息的價值!
比起第一條還要大上許多!
廢話,只要自己腦子沒出毛病,懂得在此時“雪中送炭”一把,以後想買什麼“重武器”不都方便多了嗎?
想明白這點!
三炮同志就立即命人備下“薄禮”!
急衝衝的跑到獐鄉找找“王老弟”敘舊了!
只餘被打得鼻青臉腫的買槍弟兄跪在地上欲哭無淚:自己就是明知道老大會跑這一趟,才沒有專門詢問“重武器”是啥的啊!
接下來的事情就簡單多了!
經過一番“燒香”“磕頭”“拜把子”的騷操作!
運煤合作社與毛卜嶺山寨兩大山頭,終於“歃血為盟”結為“戰略合作兄弟”,並在當天夜裡就簽訂了《運毛雙方共同討敵秘密條款 》!
該《條款》規定:
運煤合作社需要在48小時之內!
以“優惠的價格”向毛卜嶺山寨提供!
包括一百條兔子槍,二十門單兵火箭炮,一百發單兵火箭彈,兩百枚單兵高爆手雷,以及三千發兔子槍定裝霰彈在內的一大批武器裝備!
(武器價值六千六百元,分三期三月付清,本息合計七千二百元整)!
毛卜嶺山寨則需要!
在民國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凌晨,“協同”運煤合作社的“精銳武裝力量”,向駐守煤場的保安團力量“主動發起進攻”
繳獲所得雙方五五分成!
然而!
理想很豐滿!
現實很殘酷!
就在運煤合作社的最後一批武器即將到位!
三炮同志也摩拳擦掌準備找小林光三“討還公道”的時候!
石城方向一聲炮響!
不僅給小林光三帶來了滅頂之災!
也成功的讓三炮同志發財的美夢徹底破滅掉了!
這還了得?
聽到這個訊息!
三炮同志當場就點起全寨兵馬氣勢洶洶的殺往石城方向:嗯,他要透過石城附近的蛛絲馬跡,還原現場並找出“犯罪的傢伙”是誰!
然後
半夜裡去砸他家玻璃!
沒辦法!
這會兒的三炮同志!
已經成功的邁入了“萬元負”的行列!
如果沒有小林光三的家底給自己“回血”,僅是購買武器款項所產生的利息一項,就足以讓毛卜嶺眾匪這輩子都要為還債奔忙!
:()抗戰之工業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