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第1/2 頁)
趙明珠一紙訴狀,將李嬤嬤和賣身契連著證據一起送到了大理寺,美其名曰嬤嬤勞苦功高,自己不忍下手。
得知訊息的某人摔碎了自己最喜愛的一套杯盞,連罵李嬤嬤不爭氣。
至於李嬤嬤的家人?死人才是不會開口的。
不久之後,京郊的一處宅院失火,府中近十人無一生還。
趙明珠得知此訊息露出鱷魚的微笑。
至於眼淚?抱歉,沒有。
原書中趙明珠為何會輕易下嫁呢?不得不說這個李嬤嬤功不可沒。
原主再不受寵,也是大周唯一的嫡出公主。自古以來嫡公主不用和親,婚事自主,還有自己的封地,無論如何都能富足一生,皇上更不會隨便給趙明珠賜婚,尤其是一個紈絝好色子弟。
原書中李漸仁看上原主後,便求皇帝賜婚,皇上不允,他就生了歪心思,和李嬤嬤裡應外合,強佔了原主,是原主慘死的直接兇手。原主死後,李嬤嬤和她的家人更是私吞了公主的大半私產,換個地方做起了老太君。
想到這些,趙明珠深深吸了一口氣,感覺李嬤嬤的下場輕了。要說原主對她真的不錯,寒冬臘月也要幫李嬤嬤剝核桃,卻因不小心刮破了手指遭了嫌棄。
她撥了撥手上的東珠,有種想把它捏碎的衝動。
臘梅看了好幾眼,忽而擰眉,「公主,奴婢看這顆東珠有些眼熟。」
趙明珠不足為奇,這是李嬤嬤的遺物,沒準就是順她的,眼熟有什麼奇怪的。
臘梅翻看了幾次,終於確定,「公主,這顆東珠三公主也有一顆。」
粉色的東珠並不常見,去年邊塞小國進貢幾顆,皇帝便把這些直接賞給了皇子皇女們,唯有明珠公主沒有,多的那顆送給三公主了。
倒不是皇帝忘了,是明珠公主直接得了一顆拳頭大的夜明珠,皇帝說和她的名字相得益彰。
這事是背後發生的,鮮少有人知道,三公主還因為自己多得了一顆粉色東珠而到處顯擺,京城裡很多人家都知道這幾顆粉色東珠的故事。
無論如何,這顆東珠不應該在李嬤嬤手裡。
趙明珠斂眸,「把沈梁叫過來。」
沈梁遠遠對著趙明珠行禮,刻意保持著距離。
這段時間他眼睜睜看著趙明珠是如何迫害秦硯初的,頓覺唇亡齒寒,行事越發小心了,安安分分在「冷宮」不出。
趙明珠無意別人怎麼看她,現在唯一的心願,無非是自由自在的活著,為了這個願望,她自然是遇山炸山,遇海倒海。
「沈公子,明人不說暗話,販私鹽一案,可與你有關,可與我大皇兄有關。」
不是趙明珠想多管閒事,是她的生命共享包不安分,好不容易養滿血了,又開始暗戳戳套沈梁的話。
想到幫助秦硯初完成心願可以推進生命共享進度條,她心思活泛了,不就是查案子嗎,雖然她不記得兇手是誰,可她知道這個人不是大皇兄和沈梁,排除頭號嫌疑人也算幫了大忙,要是秦硯初還查不出來,他這個案子也不用查了,智商不夠。
沈梁聞言一頓,愕然抬首,忘了趙明珠的威脅,「公主何出此言,那私鹽一案明顯有通敵之嫌,是我們萬萬不能做之事。」
似乎通敵兩個字過於沉重,沈梁直言否定,「大殿下最恨番邦,不可能與他們合作。」
這話聽起來似乎假大空,但也確實有道理。
大皇子是一個天生的戰鬥家,大周貧弱,番邦虎視眈眈,每年都想在大周身上咬掉一口肉。別看大皇子爭權奪利時短一根筋,一碰上戰場,那宛若戰神附體,所向披靡。
幾個鄰國沒有幾個不懼怕大皇子威名的,基本都是有血仇的。
這個理由成不成立趙明珠說的不算,她向後給一個眼神,屏風後面的秦硯初無奈,只能主動走出來。
趙明珠殷切地瞧著頭頂的血條的進度,嘴上為自己邀功,「秦公子,你想問什麼自己問吧,有本宮在,保證沈公子知無不言。是吧,沈公子。」
最後一句明顯是對沈梁說的,言語間不乏威脅之意,沈梁不知想到了什麼,頓時白了臉,低頭表示順從。
秦硯初是被人帶來的,來之前鬼使神差多穿了兩層衣服,衣襟嚴絲合縫,領口極高,半絲肌膚都瞧不見。
趙明珠略微遺憾地看著他的墨發順從地垂在腰間,發尾掃在臀部,她多瞧了兩眼。
秦硯初某處不自覺收緊,下頜骨緊繃。
側了側身,聲音禮貌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