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皇帝輪流做,明日到我家(第2/2 頁)
朱元璋眯縫著眼睛。
有錯,得認,沒有錯,皇權認為你有錯,那也得人,不能狡辯,這就是看一個態度問題。
“草民知罪,未曾思量,就輕易下筆。”
白辰先是表示自己認罪,然後又表明自己那是無心之舉。
他跪在地上,朱元璋不叫他起來,他那也是不敢起來的。
“起來吧!”
見到白辰知罪,朱元璋心裡還是頗為滿意的,他也是顧念舊情,畢竟當初他戰敗,是白家資助了他。
“這次便饒了你,不可再有下次,否則,那就是滿門抄斬,誅九族。”
朱元璋告誡。
“草民不滿,不過滿門抄斬,誅九族,並不適合大明法典。”
白辰想要岔開話題。
朱元璋愣了一下,從古至今,這都是如此。
“卻是為何?”
朱元璋詢問緣由。
“正所謂,冤有頭,債有主,有人謀反,自然其罪當誅,然禍不及家人,未曾參與,如何有罪。”
白辰拱手。
“哼,若不用重典,豈能以儆效尤。”
朱元璋冷哼了一聲。
他認為,白辰此人,那是不能放在外面了,得入朝為官,也好充分發揮才幹,參加朝政。
“白辰聽旨。”
朱元璋雙手負在身後。
白辰跪下,這聽旨,那是不能站著聽的。
“咱家封你為都察院的御史,參與朝政。”
朱元璋說道。
白辰無語,他可是不想做官,這怎麼給他封個官呢?
不過,這話朱元璋說了,那是收不回去的。
沒辦法,白辰那是隻好謝恩。
這都察院的御史,也不是什麼大官,也就六七品而已,在地方上,還不如一個知府。
當然了,比縣令那是要大的。
白辰如何不清楚,這是要把他給束縛起來。
“退下吧!”
朱元璋擺了擺手。
白辰離開皇宮,一副無奈的表情,做官了,還沒有透過科舉。
當然,皇帝一句話就可以決定。
白辰感覺自己危險,這得切割一下生意啊!
他有了個官職,就不能頭上頂個賤商的名字,所以,必須得做切割,免得被人給抓了把柄。
什麼人合適呢?白辰別無選擇,只有小魔女,別人他信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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