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第 127 章(第3/5 頁)
聽到這些死死活活死而復生什麼的,我竟然一點也不意外了。”
“就是好像那兩個人長得不錯?我有點好奇了。而且聽說那個酒吧的老闆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吸血鬼一樣,還是紅眼睛——真不知道是不是什麼新的噱頭。”
“紅眼睛?”提姆注意到了重點,他轉而問道:“哪裡?”
斯蒂芬妮立刻就意識到了,自己無意中聽到的情報或許會給紅羅賓一點幫助,她仔細回憶道:“他們沒有聊起這個——但是我可以告訴你他們當時所在的位置,你應該能確認是哪一家的地下酒吧。”
斯蒂芬妮將座標報給了紅羅賓,而紅羅賓向來足夠仔細,他並不打算直接去酒吧調查,那很容易打草驚蛇。
他得先確認這份情報的來源是否真實,畢竟斯蒂芬妮只是偶爾聽到的隻言片語。
只是在他確認了那兩個酒鬼的身份之後,紅羅賓卻只發現了兩具屍體。
兩具被殘忍殺害的屍體,剛找上門的紅羅賓踩在窗臺的位置,看著滿房間的血腥,抿了下唇。
哪怕根據他的調查,這兩個酒鬼可以說是死不足惜,但是他依舊還是……
只是這兩個人的死亡,反而確認了一件事,就是那家酒吧,果然有鬼。
紅羅賓先是調查了一下那家酒吧,那家酒吧幾十年前就已經存在了,但是店主卻更換了很多人,酒吧魚龍混雜,店主到底是誰有時候都是一件不確定的事情。
但是這些店主之中,完全沒有一個人的特徵和紅眼睛對得上。
而店名“感染”,也帶著一種哥譚市的幽默感。
提姆最終還是決定自己前往一次。
他給自己進行了偽裝,增加了自己的身高,帶上了用於掩蓋的眼鏡和假髮,換了一身隨處可見的哥譚混混裝束。
只要提姆想,他可以輕而易舉地和任何人表達示好、表達友善,他調查詢到了一些酒吧常客,幾句話混入他們的其中,然後跟著一起進入了i酒吧。
他就像是隨處可見的客人,根本不會吸引來太多的目光。
所以正站在臺上熱舞的紅髮男人,也壓根沒有注意到他。
提姆的表情在看到酒吧內的場景之中,平靜地點了一杯酒,看向旁邊剛認識的朋友:“這是這裡的常規表演嗎?”
“可是我聽說——這裡似乎是更偏向安靜的那種?”為什麼原本在評價之中以幽靜高雅(哥譚式的高雅)為招牌的酒吧,現在……正放著刺耳的搖滾?
“哦,不知道,可能是店主想換風格吧?”這位客人壓根不在乎酒吧的風格,他只是想喝酒而已:“反正他長得又不醜,不至於辣眼睛,還能下酒——嘿!再跳一個!”
在他們聊天的時候,臺上的表演已經結束,而酒吧內部的歡呼看起來讓紅髮的男人非常享受,他高舉起那個麥克風,高興說道:“今天——全場——我請!”
歡呼聲響徹屋頂,而提姆似乎看到了酒館主人的恐怖目光。
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這家店根本不是這個紅髮青年的,而是別人的,而他——作為一個老古董,也根本沒有現代貨幣才對。
希望他過去留下來的資金足夠報銷這一切。提姆在內心沒有多少情緒地開了個玩笑。
在看到紅髮男人的時候,提姆就立刻分辨出對方就是資料上所說的尹凡科·奈特了。
美國人過去的姓氏其實也和當時人的工作有關係,甚至還有居住的地名、對動植物的喜好作為姓氏的。就比如archer就是弓箭手,kent就是肯特郡,還有wolf的狼。
甚至還有誰誰誰的兒子——就比如格雷森的grayn,曾經就被玩梗變成了小灰的兒子。
所以瑟維玩的姓氏諧音梗,其實並沒有太過突兀。
在聽到尹凡科姓奈特的時候,某種意義就是在告訴其他人,他的先輩是騎士,或者按照時間來猜想,他自己就是一個騎士——在過去。
只是,他以為,所有來自過去的人,尤其是騎士,都會和美國隊長一樣,標榜著上一個世紀的價值觀,會比現代更加……傳統一點?
不過仔細想想西方過去的歷史,好像有這樣的性格,不是什麼意外的事情。
紅髮青年在酒吧的舞臺上快樂唱歌跳舞,生動形象的表明了人和人性格之間的區別。
提姆的目光還注意到了被隨意放在一邊的樂器包,提姆想了想,用著偽裝的聲音在客人的位置上高聲喊道:“要不要彈一首啊,小哥!”
他的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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