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那年的夏初,那天的郊遊,那座山上的仙女(第3/4 頁)
了我。淚眼朦朧中,我親眼看見她擦了擦自己的眼角。等我的抽噎聲逐漸停止了,她才開始解答我的疑惑。她的聲音不高,但很澄澈,像流水一般輕緩地流淌著,流過我的耳畔,流進我的心靈。那是一個故事:
“從前有個小女孩,她的夢想是當偶像。她非常努力,學唱歌學跳舞,她以為自己一定能被大家所喜歡。後來小女孩進入了一家大公司,終於獲得了出道的機會。可是那家大公司以前出過一些討人厭的事情,於是憤怒的觀眾們就以此為理由對她肆意謾罵。小女孩很迷茫,為什麼我那麼努力,大家還是不喜歡我呢?我的出身,這些我改變不了的東西,真的就那麼重要嗎?她一度想放棄自己當偶像的夢想,但最後還是硬著頭皮開了一場演唱會。她唱得好精彩,跳得好好看,征服了所有觀眾。從此她有了自己的第一批粉絲,也重新收穫了信心,在偶像的路上堅定地繼續走下去。”
仙女抬起頭望著頭頂的巖壁,她的目光彷彿能穿過堅硬的岩石,直抵燦爛的群星。“沒有什麼先天不足的,要對自己有信心呀。”她笑吟吟地看著我,我卻驚訝地發現她眼角有淚。“別忘了你是一百二十年來唯一一個找到仙女的人,至少我相信你。”
……
那天晚上我們在火堆前坐了整整一夜,直到天邊逐漸泛起魚肚白。太陽伸著懶腰從地平線上升起來了,陽光穿過泛紅的雲層照進山洞,照在我倆的臉上。我伸手摸著被陽光照到的面板,暖洋洋的,很舒服。
一陣熟悉的聲音響起,是父母的聲音,其中好像還夾雜著嘈雜的討論聲和緊促的狗吠,但無疑前者的聲音最大,蓋過了其他的雜音。他們在喊著我的名字。我知道是時候分別了。走到洞口,我回過頭和仙女告別,我問她:“我們還會再見嗎?”
“誰知道呢。”我已看不清仙女的容貌,但我敢肯定她在微笑。她那麼喜歡笑。“謝謝你願意來找我。我可是下凡的仙女,只要你想見我,我相信我們一定會重逢的。這是隻屬於我們倆的約定,別忘了。”
我用力點了點頭,戀戀不捨地最後朝著仙女揮了揮手,隨後走出山洞,撲向父母親的懷抱。
後來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郊遊草草地結束,因為父母報了警,帶著警察來山上找人,於是我和父母親被帶到了警察局做口供。當那些一臉嚴肅的警察問我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時,我總是說:“我遇到了仙女,她和我一起聊天講故事,她約好和我再見。”每當我說出類似的話時,警察臉上緊繃的線條就會緩和下來,隨後露出一個大大的笑臉。直到最後我也沒有改變說辭,但反正人也找到了,警察很快也就作罷了。沒有人相信我說的話,事實上一直到我成年,都有人拿仙女的事情來調侃我。
時間恆定地流淌著,枝江市的晝夜以穩定的規律不斷地交替,無比精確地跳著已經被地理學家們計算好的舞步。但是舞臺下的觀眾變了,他們長大了,懂事了。父母再也沒有帶我去過那座神山,我的小夥伴們也沒有。神山上的仙女被他們拋在了腦後,如果此時和他們提起小時候的幻想,他們大概會呵呵一笑,自嘲道,“都是小學生嘛,人家講啥信啥。”曾經在孩子們口中奉若神明的那個仙女,現在對他們來說也只是個美麗的謊言罷了。
十八歲那年,我在高考中發揮不俗,收到了首都的一所211高校發來的錄取通知書。於是我離開了枝江,來到了首都,全國乃至全世界最繁華的城市之一。大城市的發展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到處都是高樓大廈,比枝江市中心那座歐式教堂的穹頂還要高;柏油馬路交錯縱橫,像蜘蛛網;住在首都的人很有涵養,從小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果然和二三線城市不一樣,他們連罵人都是拐彎抹角,沒點文化可聽不懂他們的話外之音。
我唯一能跟這裡的人拼的,也就只有學歷了。可是我除了唸書做題啥都不會,生活的聚光燈只會打在我那些多才多藝的同學身上,而我只能縮在牆角,羨慕地望向他們。我畢業後去當了個程式設計師,每天朝九晚五地坐在電腦前,絞盡腦汁編寫著亂七八糟的程式碼。我的眼鏡度數越來越深,髮際線也越來越高,卻始終搞不懂怎麼打扮自己。我一個人在某公寓的33層租了間房,平日裡最喜歡的就是坐在窗前俯瞰這座燈火通明的城市。
我在小說裡看過一句話,人站得高,想的東西也都不一樣。
前兩年我回枝江市去了一趟,全國高速的經濟發展也帶動了這座三線小城,現在從它身上居然也能看出首都的影子:市中心的歐式教堂被拆掉了,換成了一間歷史博物館;以華華家的大後院為中心又新建了一個小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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