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細節(第1/3 頁)
“泰西各國書籍,其句讀勾勒,講解甚煩。若是句意義足,則記‘。’;意未足,則記‘,’;意雖不足,而義與上句黏合,則記‘;’;又意未足,外補充一句,則記‘:’;語之詫異歎賞者,則記‘!’;問句則記‘?’;引證典據,於句之前後記‘“”’;另加註解,於句之前後記‘()’;又於兩段相連之處,則加一橫如‘——’。”
這是19世紀後期,清末同文館的學生張德彝所著的《歐美環遊記》中,介紹西洋的標點符號的一段文字。他也是第一個從國外引進標點符號的人。
晚清時期,西風之東漸越來越甚,西文也為中國知識分子越來越熟悉,其標點符號之方便,也時時刺激著大家的改革熱情。
1897年,有個姓王的東莞人,取中國原有的“圈”和“點”,及西文中的“句讀勾勒”,草擬了10種標點符號。
1920年2月2日,北洋政府教育部發布第53號訓令——《通令採用新式標點符號文》,批准了由北大六教授聯名提出的《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方案》。我國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標點符號誕生,成了語言文化發展史上值得記錄的一筆。
尤其是“五四”運動以後,新文化運動的興起,革命先驅們在發展和推廣使用標點符號中起了重大作用。
在中國古代文書中,一般不加標點符號,而是透過語感、語氣助詞、語法結構等斷句,經常出現歧義、造成對文章字句的誤解。
例如清代詩人趙恬養《增訂解人頤新集》中“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一句,就有七種解釋方法。古代中文無通用的標點符號,直到19世紀開始使用“。”作為斷句,其他的標點符號還未涉及。
事實上,中國古代也有標點符號,只不過這些符號沒有統一的標準罷了,也與後世通用的標點符號不盡相同。
“李公、賢妹,你們覺得我這個想法,若是應用到文章中,怎樣?”
王松本來是想讓李若虛、郭永幾個一起跟他商討一下,看這個初級國學的入門教材如何編,想不到黃馨恰巧過來,非要加入進來。
自從黃馨在這大名府呆下以後,黃家所有的北地生意,便都由她打理。
黃師舜的這個大名府“辦事處”,由於黃師舜南下,帶走了大量的玻璃和瓷器製品,也需要一段時間來消化,目前並沒有太多的生意往來。黃馨也沒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於是便經常的來王松這“串門子”,探討詩詞,談古論金,妥妥的“迷妹”一枚。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位千嬌百媚、彬彬有禮的福建女子對王松頗有興趣,眾人也樂得其成,也使得黃馨在宣撫司衙門出入頻繁,來去無礙。
自家相公都不反對,他們這些下人又憑什麼去做礙眼的大蘿蔔。
在這份新編的初級國文教材中,王松想要把後世的標點符號應用到文章段落教學中去。他把張德彝的備註稍微改了一下,以便和自己後世語文課程所學的一樣。
中華原來並沒有拼音字母,採用直音或反切的方法來給漢字注音。這兩種注音方法,用起來都不方便。
中華自戰國使用標點符號,宋元明時期標點符號的使用進入成熟期,但仍然存在許多不足,存在嚴重的多號一用,一號多用現象,還有很多鈔刻本不用或很少用標點符號。
中華標點符號的正式完善與廣泛使用,不過百年的歷史,而且是“土洋結合”的產物。我們老祖宗最早的書面語言基本是沒有標點符號的。
王松後世受過義務教育、並讀了高等教育,因此對流行的漢語拼音是熟諳於心。24個韻母和23個聲母,16個整體認讀音節。一二三四、四個聲調,都是熟的不能再熟。並且使得拉丁字母和漢語拼音完美結合。
“相公,這應用起來倒是十分順手,說起文章來也是抑揚頓挫,頗有味道,這倒是文章上一個非常不錯的填補。只不過,如此一來,恐怕會引起士林的不安啊。”
李若虛讀了一段加了標點符號的《桃花源記》,果然是讀起來毫不費力,直白易懂,頗有融會貫通之感。
“此標點符號若是可以直接在學堂中使用,過上三五年,就不會再有人反對。若是能裝頁成書販賣,必定頗受歡迎,畢竟,不是所有的人都學富五車。”
黃馨輕言輕語地說道,心裡卻對王松的這套文章新規則十分震驚,“迷妹”的眼神也更加炙熱。
江南、兩浙、福建都是人口眾多、富裕繁華之地,這若是率先印刷一批帶有標點符號的書籍,拿到江南銷售,必定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