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不切實際的夢(第2/2 頁)
人形容成劊子手,不是殺人就是被殺,學文當官才是正道,才是出路。
李青三在安平街的時候,就看到過最具代表性的一篇文章,標題就是:學武是潛在的殺人犯,莫非簽了生死狀,就能無罪殺人嗎?
文章中,作者用犀利的文字,闡述了生死鬥的不合理性,兩個互不相識的人捉對廝殺,違揹人倫。
那個作者認為,朝廷應該禁止這種反人性的行為。
逮捕那些在生死鬥中殺人,卻無罪的罪犯。
將他們繩之以法,梟首示眾,以正法典。
尤其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如此做,影響惡劣,卻不受到任何懲罰,無法無天,罪該萬死。
自古以來,殺人就該償命,天經地義。
他強烈呼籲朝廷重視起來這件事。
千萬不能因此影響到下一代人,否則國之將亡。
這篇文章一出,聲討聲更加激烈,無數文人加入到了聲討學武的浪潮之中。
若是天天在書鋪中,關注這類事,彷彿禁武已經成為必然。
但若是不去書鋪看這些東西,又好像一切如常,生活和以前沒啥不同。
李有錢看了一眼李三思,看他那有些害怕的模樣,嘆了口氣勸阻道:“三思啊,村裡這輩人,我最看好你。
你別整天想那些亂七八糟的事,腳踏實地,認真做事。
我兩個女兒都嫁出去了,兒子也在外面做生意,生意比我這裡大的多。
這祖上留下來的客棧,他也看不上。
這樣吧,我給你漲點工錢。
從今天開始,教你算賬,以後等你算賬利索了,我立馬就把我這個位置讓給你。
以後我這店,就交給你繼承了。
學什麼武,虛無縹緲的東西,實實在在的不好嗎,非要去打生打死?
說書人口中的故事,聽個樂就好,千萬當不得真。
你若是去練武,和人玩命,勝利了是手染鮮血的屠夫,失敗了就是死亡。
你若死了,你爹孃怎麼辦,你爹腿瘸了,幹活不利索重活,全靠你掙錢養家餬口。
你娘縫補衣服賺點錢,手上全是針眼,你考慮考慮他們。
你弟弟妹妹到了上學堂的年紀,你若是被人打死了,他們怎麼活,也和你一樣十歲就出來工作嗎?
今年過年的時候,我再給你介紹門親事,以後日子紅紅火火的。
過安生日子,莫要在尋那些不切實際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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