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I got a ring(第2/3 頁)
心的愛戀,哪怕是被楊蜜當做平生之恥,可每次只要想起來,心口還是會隱隱作痛。
“有一天也許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來,應該要怎麼笑,第一次愛的人,他的壞他的好,呃?”
正唱到最有感覺的部分,電話突然被結束通話了。
啥情況?
老闆,就剩下最後幾句了,能不能聽我唱完啊?
等莊達妃再打過去,卻發現楊蜜已經關機了。
呵呵!
該!
楊蜜此刻正在極力控制著情緒,不讓自己哭出聲來。
狗老六,狗老六,你……你給我等著。
好半晌,終於平復了情緒。
深吸了口氣,拿起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
“喂,田主任,我是楊蜜,上次咱們說的那個事,您現在有時間嗎?咱們聊聊!”
張恆還不知道,他又要被楊蜜給賣了。
此時他正和趙金麥從一家紋身店出來。
上輩子,身邊一起玩音樂的朋友,每個人身上都是描龍畫鳳的,只有張恆從來沒在身上扎過一個花。
今天,卻做了一個出格的舉動。
“喜歡嗎?”
張恆攤開手,左手無名指上多了一個非常明顯的刺青。
zjm!
三個英文字母圍著手指環成一圈,正是趙金麥名字的縮寫。
趙金麥同樣伸出手,在她右手無名指相同的位置上是“zh”兩個字母。
就像是被戴上了戒指一樣。
“要是讓我媽看見,不會打死我吧?”
嘴上這麼說,可趙金麥的表情卻沒有絲毫擔心害怕的模樣,反而顯得格外興奮,恨不能拍張照片給王榕發過去。
張恆牽起趙金麥的手,笑道:“放心,真要是打,我替你攔著。”
趙金麥也笑了,心情說不出的滿足。
igotaring!
她又想起了這句歌詞。
現在,她真的得到了。
剛剛在紋身店的時候,技師還曾反覆向他們確認,像這種微型紋身,一旦紋上,以後就算是想要去掉。
倆都是娛樂圈的紅人,今天愛的死去活來,恨不能把對方的照片紋在身上,可明天呢?
趙金麥在明白了張恆的想法之後,態度非常堅決。
她不會後悔,同樣的,她也相信張恆一定不會讓她輸。
而這一切的起因,不過是小女生一時的醋意萌生。
儘管和莊達妃是朋友,可早上看到張恆給莊達妃準備的那首歌,趙金麥還是忍不住泛酸。
她知道,之所以這麼愛吃醋,根本原因還是源於不自信。
越是如此,她就越是想要證明自己在張恆心裡的份量。
然後……
她就被張恆帶到了這家紋身店。
戴上了專屬戒指。
白白嫩嫩的小手,現在多了一個紋身,看上去卻並不顯得突兀。
“走吧!再不走就該趕不上航班了。”
今天就是國慶節了,之前就說好了的,要回京城。
張恆緊緊的攥著趙金麥的手,兩人這親密舉動,自然躲不開吃瓜群眾的眼睛。
別的明星談戀愛都是偷偷摸摸的,生怕被人發現了。
這兩人倒好,怕的是別人不知道。
這麼高調的在人前晃盪,放眼整個娛樂圈也僅此一對。
吃瓜群眾紛紛舉起手機,對著兩個人一通能拍。
張恆也不在意,和趙金麥上了車揚長而去。
緊接著就有人進了紋身店,剛剛看到戀人從這裡出來,肯定有大新聞。
這其中就有娛記,紋身店老闆的職業操守,最終在娛記加價到2000的時候,就被成功瓦解了。
居然將名字的縮寫紋在了手指上。
這是要鎖死的節奏嗎?
兩人現在才多大年紀,一輩子那麼長,誰也說不準未來會發生什麼變故。
萬一將來兩個人……
到時候,那個紋身豈不是要成為洗不掉的黑歷史。
像這樣透過紋身高調示愛的明星情侶不是沒有,但有一個算一個,基本上都是見光死。
張恆和趙金麥難道真的這麼有信心?
很快關於兩人紋身的訊息便出現在了網上,並且在最短的時間內衝上了熱搜。
“哇!好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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