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劍神過往(第2/2 頁)
知叫了多久,倪伯期的兩排牙齒悉數破碎,一汪血水將其嘴染的通紅。倪伯期知道,再來一劍,他可能會沒命,而且是身死道消的那種。絕義劍作杖拄地,顫抖地站起。“她已死矣,白帝那都是在騙你。”
“胡說什麼?你知道我有多愛她嗎?我愛的可以自斷雙手,自斷雙腳;愛的可以剖開胸膛,拿出跳動的心臟與她瞧瞧真心;愛的可以殺吾之父母,刨吾之祖墳,為天下人所唾罵,與天下人為敵,只求愛她。我所初見於她,我便深深為其吸引,我愛上了她。甚至不惜違背天道,與世間所有人為敵,只為與之見面,與她說聲平安。可是……可是……”終於,他還是丟下了劍,眼含熱淚,溼潤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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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火靈珠匿於眉心,只求不忘記她。每每有所遺忘,它便將吾燙醒。我也一直相信她有醒轉,復活的那一日啊!”李罡眼淚撲簌簌的落下了。
是啊!就是那一日,李罡離家而走,與父母賭氣。一個不留神,夜幕降臨,他到一座破廟裡面過夜 。興許是命運的安排,他忽然想瞧瞧廟裡供奉的是誰?他點起油燈,照亮了一處,雖是微弱燈火,但也照見了其破敗的像身,看見了滿是灰塵與蛛網的香具。待他掃清其臉時,頓時驚為天人。他久久不能回過神,也久久不能忘懷,久久不能轉其頭顱。
歸家後,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蒐羅古籍,閱讀古典,尋求其身份,其所在。找了整整一年,他找到了,他很高興,興奮的大跳。然後悲哀的發現,她住的地方極遠,並且需要有一定資格,才能與之搭訕。
金錢?權力?知識?武藝?官位?法力?都不是,那個資格叫做封神,他必須成為神明才能與之相見。
他一開始苦練劍道,第一次拿起劍,只是因為她。
他劍道大成,與之其他劍客之中也是佼佼者。他滿心歡喜的去投報神位。上上下下打點,結果出來了,沒他的份!
萬念俱灰,又正巧聽說封神也是需要門道的。遂大罵其黑暗,與一毛頭小子稀裡糊塗之下結為兄弟,打上天去。號大鬧天宮第二。
天帝俯首,表示服氣,又回答了多年以來,困擾其的疑問。她死了。身死道消,靈魂都被打碎打散的那種。
行屍走肉一般過了幾十年,那毛頭小子忽然來到他跟前,與之笑道:“得到一寶貝。”於是穿越時空,同行的還有這小子的結拜大哥與另一金蘭結義,他成了二哥。然後他們來到了上古。兜兜轉轉,機緣巧合之下,他又見到了她。他比畫像上的還要漂亮動人萬分。
他們結識了,也在一點一滴之中對彼此都有了印象。直到有一天,他將她摟進懷裡,說道:“其實,我早就愛上你了。”
“什麼時候?”她問。
“從我第一眼看見你。”
“真的嗎?”
“千真萬確。如果不幸,我挖出心來給你看看。”
“我怎麼不信呢?我也是。”
耳鬢廝磨,如膠似漆。然而,好景不長。噩耗傳來,她的哥哥死了。於是她便去報仇了,等他趕到之時,她已死了。
他瘋了,氣苦氣極了,他再一次的穿越時空,試圖阻止,卻仍攔不住其替胸報仇之決心。她又死了。
穿越時空,阻止其兄身死。然而,其兄又說:“做人不能無義。”遂去為友報仇,又死。然後,她又死了。
反反覆覆穿越時空,死了又死,幫助無數人免去身死,甚至怒扇其人王面頰,怒打其寵妃,可卻依舊改變不了事實。她還是死了。
鴻鈞曰:“人死,命也。難以為之。”
回到原本時空,恰巧遇上諸國紛爭。隱居了幾年,忽一日,白帝親訪。說了一大堆話,他一句都沒有聽進去。直到他說出已將其魂收集,他立馬錶示認同以上所有條件。
此時此刻,他怎能不知道這是件多麼虛無縹緲之事,可他願意去相信,她,還活著,還能再回,他們還有再見的那一日。
“青萍劍,聖人之所贈。雲界旗,仙人之能所予。火靈珠,天地之所認可。加上劍道。足以稱之為無敵。而打敗你的,並非其他,是一個‘情’字。”倪伯期總結般的說道。
“我已知矣。”將青萍劍劍口對準咽喉,微笑一聲:“我們又見面了。”在倪伯期的驚呼聲中,低下頭去。倪伯期不忍直視,但還是眼含熱淚,長嘆著說道:“恭送劍神!”
微風吹過一尊用布遮著的神龕,露出其供奉神明,卻是坑三姑娘之神。
:()境中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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