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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格蘭!你也在這裡?!”格調高雅的酒吧裡,舒緩的音樂聲中一個男人的大嗓門突兀的響起,他興奮的拉住座位上的另一個男人。那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穿著深色法蘭絨外套,沒有搭腔,任由他繼續大叫著,“昨天你太棒了,你把那個議員說的啞口無言!不愧是我們這裡最棒的記者!”“不過你可要小心點——”聲音突然放低,他提醒,“那個傢伙也不是好惹的。”“謝謝,我有分寸。”年輕人喝完手裡的酒,酒吧門外停下一輛黑色捷豹,他看了看時間,“家裡有點事,我先走了。”聽見他提起家裡,同事不再拉著他喝酒,一拍額頭,“對了!我都忘了,有你那樣的外公還擔心什麼呢……”這句話難免有些酸溜溜的羨慕。尼爾非·格蘭,報紙評價他為才華橫溢的記者,有著傳說中英雄般的膽量,寫過各種足以令高層忍無可忍的新聞題材。他能活到今天是奇蹟,但周圍的人都知道,身為某位政界大人物的血親,他確實可以有那個膽量,將一些黑暗下的真實揭露出來,那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這和我的家人無關。”聽見同事的話,尼爾非·格蘭忽然停下了,他回過頭,“曾經有人對我說過,有些事是錯誤的,它已經發生了,但我們不能把它當成理所當然,所以,現在我不過在做我認為正確的事而已。”“不能把錯誤當成理所當然?這是誰說的,誰還能對你說教?”大嗓門的同事好奇的追問。是誰呢,他坐上車,記憶中的那段教訓印象是如此深刻,真是想要忘記也難。車子平穩的向前行駛,在倫敦的街道上,景物一一倒退,記憶也隨之鮮明起來,那深埋在心底的回憶像一團黑霧,黑霧在慢慢淡去,但其中有兩個人的身影始終沒有褪色。尼爾非·格蘭,大家都叫他格蘭,他也曾經聽那兩個人這麼叫過他的父親。格蘭,他的父親曾經是一個殺手,至少在他因病去世之前一直都是,而那個男人也是個殺手,也許他該叫他一聲叔叔。他記得那個男人,包括他半裸的樣子,很難忘懷,這是當然的,畢竟那是一度被他懷恨,又一度被他暗自戀慕過的人。沒錯,是戀慕,已經能正視自己的性取向,尼爾非·格蘭可以很清楚的分辨出自己當時的情感。那是混合了孺慕和羨慕,再加上依戀的情感。他記得靠在門框上的人影,懶洋洋的樣子,似笑非笑的看著他,寬鬆的長褲,身上帶著運動過後的汗水的味道,和擦拭武器的時候截然不同的面貌。他會用一塊沾著槍油的布擦著各種型號的槍械,就像做著體能訓練的時候,認真而專注,臉上微微有些冷意,似乎對什麼都不在乎,卻又很容易讓人擔心擅自做什麼也許會觸犯他的禁忌。當時才七歲的他只能在遠處看著,心裡什麼也沒想,只是看著那個人,期望有朝一日也能有他這樣的體魄,而在這時候,通常也有另一雙眼睛,用比他更用心更熱情的眼光看著那個人。費斯頓·凱達,在他記憶中這個警察絕對不同於一般的fbi,從他身上得到的印象也和他表現出的態度不同,他總是令人感到難以親近,始終保持著一股強大的壓迫感,有些冷漠,有些令人畏懼。但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卻也會有那樣熱情的目光,明顯到不用刻意去尋找能能發現。“看著我做什麼?給我遞一下水。”放下手上的啞鈴,伊恩·諾伊伸出手。當時的他就悄悄的站在自己臥室的門邊,看著他們,看到費斯頓·凱達拿著透明的玻璃杯走過去,“就來。”但是他沒有把玻璃杯給他,而是仰頭喝了一口。低下頭,水就從貼合的嘴唇之間緩緩流下,弄溼了伊恩的棉質背心,他坐在椅子上,並不抗拒,反而很歡迎似的,把費斯頓拉近。伊恩·諾伊,這個人稱幽靈的殺手,他總是微笑的,即使在微笑的表象之下是死亡的陰冷,他也總是有辦法不讓人察覺,只有在他動手的時候別人才會體會到死亡的實質。值得慶幸的是當時他還只是個孩子,他並不是他的目標,而是寄居於他們家裡的過客,也正是因此,這兩個人偶爾會忘記家裡多了第三個人。“嘿,接下來的表演是少兒不宜,我們換個地方。”感覺到第三者的觀望,伊恩低聲的說。“那就回房。”聲音低啞的警官拉著殺手的手,兩個人從兒時的他面前走過,後來他才知道,這個fbi在美國聯邦調查局之中有著凱撒的外號,以其鐵腕手段和雷厲風行的處事風格而聞名。這樣的一個警察家裡怎麼會有一個殺手?當時的他還沒有這種疑惑,更不會有得知他們之間更大淵源時候的那種感慨,他只是個遭遇不幸的孩子。就在幾天前,他又再次“不小心”破壞了他們的好事,為此他得到過一頓教訓。就在他試圖做些什麼來挽回的時候,有人警告了他——“這是一種交流,既不骯髒也沒有任何罪過,如果雙方自願,那會是很愉快的事,但如果相反的話,那就是犯罪……你不用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