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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頁(第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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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用刀吧。”閔氏跑過來撿起佩刀,卻又因沒有殺過人不太敢去砍。陳晨冷笑道:“夠了,情婦是誰已經明瞭。祁氏,王賴子若不是你的姦夫,你為何手下留情,偏袒與他。若是他真的與你兒媳勾搭成奸,只怕你早就將他恨入骨髓,恨不得痛打一番呢。”祁氏無言以對,只得招出實情:她徐娘半老,風韻猶存,與王賴子勾搭成奸,卻被兒媳撞破。這一樁案子剛破,郭凱按律法判了罪。堂下聽審的人群中就走出一個青年,他規規矩矩的拜倒:“青天大老爺明鑑,求您為小民做主。”郭凱見他本分老實,語氣也放和緩了些:“你有何冤屈,但說無妨。”“小民沒有冤屈,只求大人幫忙斷一件事情。”原來,此人叫丁醇,今年二十六歲。自幼喪母,與父親丁三相依為命,上個月父親去世,他繼承了全部家業。有一天,一位年過花甲的老人突然登門認親,說自己是丁醇失散二十多年的生身之父。丁醇不敢冒認,就帶他來到大堂上請縣太爺明斷,朱縣令最後斷定他就是丁醇的生父,於是領回家奉養。可是,一個月過去了,丁醇卻覺得他不像自己的親爹,聽說來了位斷案如神的欽差大人,他就想讓大人幫著斷一斷。老漢被帶到縣衙,把之前說與朱縣令的話重複一遍:“小民是個郎中,多年遊方行醫,二十六年前,我妻生下一子,因礙於生計難以養活,便託接生的李婆婆于于甲子年四月二十日抱給了丁三翁家。”郭凱眉頭一皺:“老人家好記性呀,幾十年前的事還記得一清二楚。”老漢回答道:“大人有所不知,當初我把親骨肉送給別人也是出於無奈。因此,我便把這件事記在了醫書上,上個月偶然翻開醫書才發現。大人若不信可傳李婆婆或查對醫書。”郭凱命人帶來李婆婆,她證實道:“丁醇確實是在出生的那天由民婦抱給丁三翁的。”衙役呈上醫書,陳晨接過來放到郭凱面前的案臺上,與他一同檢視。果然,發黃的醫書扉頁上寫著一溜小楷:甲子年四月二十日,李婆婆抱子送丁三翁家。郭凱擰著眉瞅瞅堂下眾人,人證物證俱在,貌似是真的,不過總覺著哪裡彆扭呢?要不然像民間傳說的來個滴血認親什麼的。陳晨略一思量,已經看出破綻。為了給足郭凱面子,她沒有出聲,只拿桌上鎮紙壓在醫書上方,用驚堂木壓住醫書下方。在旁人看來,這個欽差的隨從不過是幫大人壓住醫書而已,可是郭凱一低頭卻發現了端倪。原來,古人寫字是豎排,被她這樣一壓,郭凱看到的鎮紙下方是李婆婆,驚堂木上方是丁三翁。李婆婆、丁三翁……郭凱突然明白了,激動地在案臺後面抓住陳晨的手。陳晨嚇得趕忙抽回手,有寬大的案臺擋著,別人是瞧不見什麼,但爺爺坐在側面呢。她不好意思的抬眼看過去,發現郭老正笑眯眯的瞅著他們倆。陳晨走到三步之外,筆直的站好。郭凱咳了一聲,問:“丁醇,你父親去世時多大年紀?”“六十六歲。”“李婆婆,你多大年紀?”“六十二歲。”郭凱把驚堂木一拍,喝道:“大膽刁民,竟敢冒認兒子,還不從實招來!”老漢連呼冤枉,郭凱問道:“我問你,這醫書的字可是你親手所記?”“確確實實是我當時寫的,沒有半點虛假。”“哈哈,你耍的這個小聰明並不聰明。我再問你,多大年紀才能稱翁婆?”“那還用說,起碼也要六十花甲,這是三歲小孩都知道的事啊。”“那麼,可有四十歲稱翁,三十多歲稱婆的麼?”“沒……”老漢戰戰兢兢,頭冒冷汗,只得如實交代了這次詐騙的經過。原來,這是個好逸惡勞、窮困潦倒的土郎中,那天閒遊到丁家門前,見裡面正在辦喪事,細細一打聽,說是丁三翁病故。丁醇是個忠厚老實的人,父母都離世,沒有其他叔伯,家境又好,便起了這個歹心。他串通李婆婆,偽造了醫書記載,想侵吞丁家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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