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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覺得手腳發涼,她指著衣服上那行字,小聲問:whatdoesthisan?turner先生解釋了一下,她終於明白了那行字的意思,沒什麼幽默在裡面,最平直的一句話:&ldo;我的孩子評上全校優等生了&rdo;,直譯就是&ldo;我的孩子上了校長的光榮榜了&rdo;。她追問:&ldo;onlyparentswears‐‐wear‐‐thiskdofjacket‐‐jackets?&ldo;notallparents,&rdo;turner先生驕傲地說,&ldo;onlythosewhosekidsadetotheprcipal&39;shonorroll&rdo;她愣在那裡,不記得turner先生還說了些什麼,又是什麼時候離開的了,她只看見那行字,彷彿變得越來越大,觸目驚心:ybabyadetotheprcipal&39;shonorrolls這麼說jan是有孩子的,而且已經上中學了。難怪他那麼懂得女生心理,過來人嘛。她不願意相信這個事實,他看上去不象一個孩子上中學的人哪。不錯,有些男人看上去很年輕,但一個上中學的孩子,怎麼也得有十幾歲了吧?那他多大?四十了?她回想他的外貌,覺得很難說,也許他真的有四十了,如果光看他的眼睛,你說他有四十也可以。她又想起他是sally的鄰居,住在arriedhog,那是帶孩子的學生才能住的。當時聽到這個沒注意,因為住在arriedhoursg不等於就arried了。如果她搬進sally的apt,那她不也住在arriedhog嗎?但是有了這件茄克,事情就很清楚了,他是arried了的,而且有孩子,所以他那天一個人上樓去拿東西,而沒有請她也上去。她很生氣,他怎麼能這樣呢?隱瞞這麼重要的實情,結婚戒指也沒戴一個,這不是騙人嗎?應該制訂一條法律,硬性規定所有結了婚的男人在他們的衣服上佩戴一個字母,或者叫他們在胸前掛一個牌子,上書&ldo;已婚&rdo;,最好是在他們臉上刻一個大大的&ldo;有婦之夫&rdo;,讓所有傻呼呼的女孩一眼就能看出他們是不avaible的。想了一會,又覺得他沒錯誤,他沒隱瞞什麼,這件衣服就放在車裡,他還拿來給她蓋在身上,就說明他沒想隱瞞。她不可能一見他就問他結婚沒有,他也不可能一上來就吆喝&ldo;我是結了婚的&rdo;。是她自己,把未婚當成了default,不問青紅皂白就一頭栽了進去。她覺得這事非得問問他本人不可,不然死也不願相信他是結了婚而且有個上中學的孩子的人。但她不知道怎麼問他,想了半天,想出一個點子。她給他打了個電話,告訴他:你的茄克還在我這裡,你什麼時候來拿?是你的,還是別人的?如果是你的,放一放沒什麼,如果是別人的,是不是要儘快還給別人?jan在電話裡&ldo;噢&rdo;了一聲,說:&ldo;沒事,是我的茄克,先放你那裡吧,用不著專門跑一趟,等什麼時候我有事過來時,再來拿。&rdo;carol怏怏地掛了電話,沒希望了,茄克是他的,他自己已經親口承認了。正文 第 21 節carol老是覺得這件茄克應該有個什麼故事,可以解釋掉jan是已婚這個事實。他不可能是一個已婚男人,怎麼可能呢?難道帥一點的男人就只能是別人的?難道懂得關心照顧人的男生就一定是已婚的?有沒有可能是別人的茄克,送給他穿的?不過這個理由好像很牽強附會,誰會把自己孩子掙來的光榮送人呢?再說jan也不會穿別人的舊衣服呀。那就退一步,假設他是結了婚的,但他可能離婚了,或者妻子去世了,只留下一個孩子。她覺得猜他妻子去世了有點不大好(願他妻子在天之靈安息),但有孩子不等於有妻子,這一點是說得過去的吧?如果是那樣,那他還是avaible的。她突然意識到自己居然連一個帶孩子的鰥夫都能降格相從,不由得嘆道:成成,怎麼淪落到這步田地!剛感嘆一下,馬上又想,不過他不是一般的鰥夫,他是一個又帥又溫柔的鰥夫,所以還是值得的。不管怎麼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不親眼看到他有妻子孩子,我不能相信jaosn是個有家室的人,不要搞出冤假錯案,我黨的政策是絕不放過一個壞人,也絕不冤枉一個好人,要重事實,重證據。星期五的晚上,jan打電話來,問carol明天要不要跟他的車去wal-art買東西,說那是個超市,吃的穿的用的都能買到。如果去的話,他早上十點開車到她住處來接她。他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