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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超已經買了車,jan教了他幾次,就帶他去把車牌考上了。但馮超還只在town裡開過,沒去過機場,有點發怵,說如果有哪個會開車的、去過機場的人坐在旁邊,我就敢開了。馮超說,你給jan打個電話,看他願不願意坐在旁邊,如果他願意,我就可以送你去機場了。只要跑過一次,我就敢跑第二次了,以後接你送你就包在我身上了。她聽他這樣說,越發覺得他象個小孩了,連個機場都不敢開,還談得上什麼男子漢大豆腐。算了算了,你還是不要學會開機場吧,那樣我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請jan送我接我。她給jan打了個電話,問他可不可以送她去機場。jan問了一下時間,抱歉地說:&ldo;哎呀,剛好我那幾天會在ca那邊開會,不能去送你。不過我想靜秋可以去送你,她那幾天應該已經考完了。我待會跟她說一下,應該沒問題。&rdo;她一聽他說不能去送,就很洩氣,覺得他好像在故意躲著她一樣。現在他還說叫他妻子去送,她簡直要哭了,這算什麼呀?你不送,難道還不夠嗎?還要叫你老婆送我,好讓我真真切切地認識到你是有老婆的人嗎?還是要讓她在我面前炫耀一下她是你的老婆?&ldo;謝謝你,不過還是算了吧,我請馮超送我吧。&rdo;她竭力平靜地說。&ldo;馮超剛買車,&rdo;他不放心地說,&ldo;他沒去過機場,最好還是不要依賴他去送,到機場要轉走幾條highway,他路不熟,如果走錯了,會誤你飛機的。他可能也沒開過高速,那更危險。你知道我們這裡考車是很隨便的,在考場裡轉轉,上localhighway跑跑就過了,但實際上很多人拿了駕照很久都不敢開去機場。靜秋經常去機場接人送人,她路熟,車也開得好,讓她去送吧。&rdo;她知道他說得對,但她就是不想讓靜秋去送她,她覺得跟靜秋坐在一個車上肯定是很尷尬的。後來靜秋自己打電話來了,她真是好口才,七說八說,就把carol說服了。靜秋說可以叫上馮超,這樣他可以認認路,熟悉一下,她可以讓馮超開車,她只坐在旁邊幫忙看路。馮超很喜歡這個主意,力勸carol答應下來。carol沒法,只好答應了。靜秋後來專門到carol家來了一次,託carol帶一點東西回去給她國內的一個朋友。她給了carol一個小包裹和一個小巧玲瓏的攝像機,說:&ldo;這個攝像機你可以帶在你提包裡,海關問起來,你就說是自己用的,聽說這樣就不用打海關稅。這個小包裡面是一個電動剃鬚刀,一個打火機和一根皮帶,是帶給我一個朋友的,十二月十六號是他生日,這是我給他的生日禮物。我給你個電話號碼,你回去後給他打個電話,他會去你那裡拿。如果你覺得不方便,我就郵寄回去。&rdo;carol說:&ldo;沒什麼不方便的,我幫你帶回去,你現在郵寄已經趕不上他生日了。&rdo;她收下東西,好奇地看了一下那個電話號碼和靜秋朋友的名字,應該是個男人,叫路偉。她多了個心眼,問,&ldo;我跟他打電話說這事方不方便?不要讓他妻子誤解。&rdo;&ldo;沒事,他沒妻子,他很久以前就離婚了。&rdo;送走靜秋,她越想越覺得這裡面好像有鬼,感覺簡直象是要她參與販毒一樣。她看到那個小包沒封口,就忍不住開啟看了一下,的確是那三樣東西。她想起在什麼地方看到過的,說女人送給情人的最好的三件禮物就是剃鬚刀、打火機和皮帶。她不知道這樣說的根據是什麼,但這種說法顯然被靜秋接受並且運用到實踐中去了。靜秋在國內有個情人?jan真是虧了。靜秋雖然漂亮,但看上去比jan大很多,現在又有這麼一個秘密,真的替jan不值。她拿不準要不要把這事告訴jan,她很想告訴他,也許他知道了這些,就不會再愛他妻子了。但她又覺得這樣好像很an一樣。她真佩服靜秋膽子大,居然讓她來帶這些東西,難道不怕她去告訴jan?也許他早就知道?那就有點好解釋為什麼有時候他看上去好像有心思了。她猶豫了很久,靜秋要送她去機場,她覺得不好意思在jan面前告靜秋的狀,那不是恩將仇報嗎?但不說,瞞著jan,又覺得很對不住他。最後她決定還是不告訴他,一是因為他有可能已經知道,但由於種種原因不能跟妻子離婚,那她現在去告訴他,等於是對他說&ldo;我知道你戴了綠帽子&rdo;。家醜外揚了,你叫他怎麼活?如果他壓根不知道,我告訴他不就會使他痛苦嗎?也許讓他矇在鼓裡更好,不知道就當它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