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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想著時,突然有什麼東西碰了碰他的後背,阿達抬眼一看,一鬍子邋遢的流浪漢瞪了他一眼,冷道:“借過!”阿達趕緊讓過一邊。那流浪漢拿著大紙箱子,經過阿達跟前時,旁邊一人罵道:“行路唔帶眼啊,死乞衣!”阿達沒看見流浪漢怎麼碰到那人,卻聽兩人吵了起來。他拉著小紅豆退了一步,把她護在身後,以免兩人動作太大,傷了她。小紅豆卻不怕,瞪著大眼睛,一邊看戲一邊評道:“香港人脾氣真大,碰一下就要打人了?”阿達想,可能那人嫌流浪漢髒吧。沒想到小紅豆在旁邊“噗嗤”笑了出來,“阿達哥,那乞丐很像你啊。”“啊?!”阿達一箭穿心。仔細看,流浪漢鬍子茂密,長髮隨意紮了個馬尾,穿著一件寬大的短褲,踏著雙藍色破人字拖,跟自己可不是一個模子出來的?阿達惱羞成怒:“哪裡有!他……他有戴手錶,我沒有!”流浪漢戴著塊運動手錶,顏色豔紅,除了身上衣服破爛一點,其實比阿達還稍微體面。小紅豆哈哈大笑,“三兒哥說,你應該穿得好一點,認真打扮一下,肯定比明星還帥啊。”阿達苦笑:“不打扮就變成乞丐了是嗎?哎,我沒了一根手指,如果去外面討錢,我比這位大哥還要生意興隆吧。”小紅豆樂了:“嗯,九指神丐啊,你肯定會紅的。”過了一會兒,兩人排到了櫃檯前,那吵架的兩人也偃旗息鼓,撂下粗口各奔西東了。阿達要付錢時,發現錢包不翼而飛!小紅豆驚道:“我知道啦!一定是被那個乞丐摸走了,他剛才故意碰了你一下。”阿達轉頭去尋找乞丐,哪裡還有他的蹤影?!兩人只好鬱悶地回去酒店。在路上。小紅豆道:“現在怎麼辦?要不我們去找三兒哥吧。”阿達不置可否。他沒帶多少現金,主要是信用卡和銀行卡沒了,之後還要在香港玩四天,實在太不方便,總得找人幫忙。不過他在香港並不止認識老三一人,他想了想,搖頭道,回去再說吧。“阿達哥!”小紅豆突然怒氣衝衝道,“那個乞丐在那裡!他在……在畫畫!太過分了啦,偷了東西不逃走,還在畫畫!”阿達看過去,果然看見流浪漢背對著人,在一棟樓的牆上寫著字。他的字型蒼勁,寫的還是古文,什麼“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而世不察,以為鬼物”。因為太古怪,兩人都沒立即上前揍他。小紅豆問:“他寫的什麼鬼?”阿達:“不知道。”他讀書少,對有文化的人格外敬畏,流浪漢寫字的時候又專注又投入,其他人只是圍觀,竟然誰也沒有上前打擾他。小紅豆道,我們報警吧。阿達搖搖頭,“他不是小偷,”他腦子一轉,就想明白了,“偷錢的是故意跟他吵架的那個人,他負責吸引人的注意,同夥在後面掏錢包。可能聽出了我們是外國人,所以對我們下手。”小紅豆喪氣道:“那怎麼辦,乞丐我認得,那個人我可不認得了。”阿達呆呆看著牆上的字,過了好一陣,突然對小紅豆道:“你坐德士回酒店,我有事情要做。”“啊?什麼事呀。”阿達一笑:“去找我的學生。他說我教了他很多東西,有機會就要報答我,現在我去給他機會。”阿達坐在計程車上,車窗外是無窮盡的摩天樓和乾淨有序的馬路,車窗上映照著他的臉。他很少關注自己的外貌,此時看著自己的模樣,他才驟然醒悟,他這樣的外表和穿著在森林裡很自然,但在這個大城市裡,未免太扎眼了。老三的媽媽看不起他,蘇家的保安把他當怪物,甚至是小紅豆,甚至是他自己,當他以第三者的角度看著流浪漢,何嘗不覺得怪異呢?邋遢、窮困、卑陋……不,並不因為這些現實的因素。更主要的是,乞丐身上那種像是故意跟所有人抬槓似的傲氣。與其說是被輕視,不如說,他首先就看不起這個城市的庸庸碌碌,是他把自己放在了格格不入的位子上。阿達看見了自己,然後瞬間就明白了一件事:他答應老三出來,其實只是哄哄老三,在內心深處,他根本還沒走出森林啊。他又回到了9歲那年,父親過世,被迫跟著媽媽搬去鎮裡。他焦慮不安,他餓著肚子。他害怕外面的一切。回想起來,他似乎從沒喜歡過外面,他性格靦腆率直,不善言辭,也不懂得用交際來換取更好的位置。貧窮讓他總是吃不飽飯,從來沒有合身的衣服,以至於他必須去蔑視這些物質,才能儲存自己的尊嚴。後來他是怎麼擺脫一切呢?他的記憶已經模糊了,大概就是經歷了許多欺負、白眼和勞苦後,他知道自己只有使出更多的力氣才能活下去。曾可達是個天才廚師,或許他在做飯方面真的很有天賦,但讓他成功的,卻是對食物的飢渴,對被接納深深的絕望,以及由此而生的,對外面的抵抗。成名了之後,他假裝自己喜歡和享受這一切,而實際上,他一點都不喜歡,他在外面總有很大的不安全感。名成利就並不能讓他安心。中毒事件在別人看來是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