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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老大,早在二十多年前,他只能害怕地躲在黑暗的角落裡,假裝不知道母親和蘇老大的□□時。晚了二十多年的拳頭,帶著時間的重量,毫不憐惜地擊向蘇老大。等保安們終於拉住老三,蘇老大已經滿臉鮮血地躺在地上,睜著驚恐的眼,痛苦地吸入著空氣。老三心裡痛快極了!他甩開保安的臂膀,走進浴室。魏曼婷聽到外面的動靜,嚇得發抖。老三沒功夫寬慰她,怒氣衝衝地扯開她脖子的項圈,把她揹出去。沒有保安敢阻攔他,怕被他吃了。老三回到老公寓時,終於能冷靜下來。他坐在落地燈下,看著自己的一雙手。手在發顫,不是因為害怕或者憤怒,他覺得自己只是喝了太多的咖啡。一切都完蛋了。同歸於盡。本來就漏洞百出的牌,被他打得稀爛。但他沒時間懊惱,他要盡最後一點餘裕,把牌局挽回。他匆匆給朋友打了個電話,交代後續的事。整件事該怎麼追蹤、哪些資料很重要,他把所有的重點都叮囑清楚了。他知道他沒有自由做任何事了,可是事件的輪廓掌握在他手裡,剩下的不過等證據充實而已。做完了這些,警察上門了。老三沒有說話,也沒跟母親道別,安靜地跟著警察離開。這之後,無論怎樣盤問,他都沒有開口。他的律師來了,跟他做了一次長談。律師精明地看著老三,對他說,情況對他非常不利。房裡有攝像頭,拍下了老三動手的一幕。老三不止先動手,在之後的兩分鐘裡,蘇老大都是捱打的狀態,沒有還手。在這種持強凌弱的情景裡,就算蘇老大拿槍崩了老三,最多隻能算自衛殺人。老三最好誠心認罪,再找點由頭感動感動陪審團,還能判輕點。老三說,我會認罪的。我要見曾可達。事發後的第二天早上,阿達見到了老三。他們在警署裡見面。六平米的小房間裡,坐著律師,大玻璃牆後面站著警方人員。牆上角架著兩攝像機。老三犯的是傷人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警方不接受保釋。律師告訴阿達,根據香港法律,警方最多隻能拘留48小時,在這期限內,無論老三開不開口,警方都可以落案並且提起公訴。阿達點點頭。48個小時,現在已經過了三分一。兩人隔著一張桌子相對而坐。老三見到阿達,心裡放鬆了很多,對阿達一笑。阿達萬箭穿心。老三先開口:“我哥的傷勢怎樣?”“牙掉了三顆,肋骨斷了一根,右肩膀軟組織撕裂,消化道出血,現在躺醫院裡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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