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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第一眼看到這個字的時候,他就表示了抗議。這麼複雜的字,筆畫這麼多,以後他要是名揚四海了,給人簽名會累死的!他希望自己叫林一。簡單方便。眼下還是這麼久以來,林澈第一次為自己的“拒學”感到羞愧。他睫毛扇一下,大聲說:“我今晚回去就學,我明天教你!”“嗯。”方棠點點頭。她毫不猶豫就同意的態度倒是讓林澈愣了半天——本來以為她又要拒絕的。他抿了下嘴角,突然笑起來,燦爛的不得了。左邊面頰上有個小小的酒窩。“那、那你住在哪裡,我明天來找你玩。”林澈盯著她,落日給他眼睛裡鋪了層閃爍的期待。方棠正要說出個地址,張了張嘴,又停下來。對,她家已經搬家了。她歪了下頭,有點為難:“我忘了……”“忘了?”林澈不可思議地重複了一遍。她點頭。眼睜睜看著林澈從剛才搖尾巴的小狗再次變成怒氣衝衝的包子。“你怎麼能忘了!”林澈氣急敗壞,“你明明就是不想告訴我!”“我真……”方棠還想說點什麼。早就跑到外面那堆健身器材上玩耍的兩個男生突然朝向這邊,喊起來:“林澈,車來了,快點!”他們站起身,做出一副準備離開的樣子。林澈還執拗地瞪著她,一動不動。“林澈,走了!”“再不走沒位置了!”下面叫喊一聲比一聲急,連方棠都覺得自己被催促聲變得焦灼。林澈卻跟沒聽到似的,抿著嘴巴,等她答案。他睜大的眼睛圓圓的,很好看,讓方棠想到小動物溼漉漉的眼睛。被這樣直勾勾看著,心裡總會生出來愧疚,或者是縱容。她連冰棒都不好意思吃下去了。“你不走嗎?”“你不告訴我我就不走!”林澈生著氣,近乎耍賴似的開口。可她的確不記得新家的地址了呀。方棠咬了下嘴唇,環視一圈,看到那邊還趴在地上曬太陽的小狗時,突然來了主意。她跳下涼亭的座兒,在他面前站直身子。然後伸出手——在四周不知道多少驚詫的目光中,把手心放到他腦袋上。她摸了摸他腦袋,像是在給小狗順毛一樣。口中唸唸有詞:“乖,乖。”“你!”林澈被她不可思議的動作氣得七竅生煙。他一個堂堂男子漢,竟然被女孩子這樣撫摸,叫什麼話!他應該橫她一眼,推開她的手,乾脆不理她的。但他就像生根了似的,直直杵在那兒,一邊用羞恥受辱的眼睛看她,一邊稍稍低下頭——甚至還用腦袋拱了拱她的手。方棠覺得他頭髮很軟,有點像是幼兒園養的小雞的絨毛。她笑起來:“我真不記得了,但我以後就住在這裡了,你會經常見到我的。”“那,下次你一定要告訴我你住在哪裡!”林澈真好哄,立馬彆扭的服軟。他對方棠揮了揮手,和兩個小夥伴匆匆忙忙往操場方向跑。離開涼亭沒五米遠,又扭回頭。也許覺得她連家住在哪兒都能忘記,名字就更不值一提了,林澈露出威脅的表情,不放心地叮囑。“我叫林澈!方棠,你不許忘記我名字!”方棠吃著小雪人,對他點點頭。林澈笑容燦爛,比淌金的晚霞還要奪目。剛才被她摸過的頭髮翹起來一支,隨著動作活潑地跳動。方棠吃完飯,津津有味地看著電視上播放的《101斑點狗》。媽媽陪她看了一會兒,喊她:“棠棠。”方棠細聲細氣地“嗯”一聲。媽媽問:“下午和你一起在涼亭裡玩的男孩是誰?”方棠歪過頭。從對方跑開,到方棠被媽媽接上樓,再到吃完晚飯。中間過去了快兩個小時。天空已經完全黑下來,星星在頭頂閃爍。她盯著電視,抿起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