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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的光景,如今讓你頂替了她的身份,只說你當年並未遇害反倒是被人救走了,可好?”這樣的安排確實不錯,女娃遇害的時候年紀小,如今又過了那麼多年,怕是都沒人記得她長什麼樣了,只要她不大張旗鼓的往那江南小鎮去,這身份就沒人說的出不是。於是龍婉便點頭同意了何玉林的安排,只又問道:“可要改姓名?”“不用,那戶人家正好也姓龍,不然我也不會選了這個身份給你。”何玉林擺手道,“而且那麼小的女娃兒一般都只有個乳名,和你的名字並不衝突。”其實何玉林找到適合龍婉的身份有不少,但因為這個姓,他才選了自己岳母那邊的親戚——雖然也有和龍婉結個善緣的意思。這世道講究認祖歸宗,輕易不得改姓,而且大部分人家重男輕女的多,很多女子一輩子都沒個正經的名字,都是常有的事情。就是江湖中人也大多不能免俗。既然龍婉同意了這個身份,何玉林就去幫她把這戶籍給補上了,且立的是女戶,可免差役並減稅等。這裡面還有個讓龍婉很無語的事情,本來何玉林給她立了女戶,是可以減稅的,但因為大啟的律法規定了“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在這個年紀裡沒有成家的女子每年得按五個人的人頭稅罰款,現在的人頭稅是每人每年一百二十文錢,五個人就是六百文,而龍婉補戶籍時填的年紀是剛滿十八歲,所以她就得補交三年的稅,共計一千八百文錢,也就是將近二兩銀子。雖然對龍婉來說這點錢不算什麼,但以現在的消費水平來說,二兩銀子足夠普通的一家四口一年的口糧了。另外,因為她這些年都沒有及時辦理戶籍,還需要再繳納一筆罰款,本來按照律法還要挨板子的,不過有何玉林幫忙周旋多送了些禮後,這事就過去了。等終於拿到了屬於自己的戶籍證明和路引,龍婉躲在被窩裡笑了好久,她終於不是黑戶了。何玉林在把戶籍和路引交給龍婉時對她說道:“你的戶口是立在蘇州那邊的,我這些日子走動的勤快以後要是有人去查怕是一問就知道了,禁不起別人探查,你要是有什麼不便的,最好早作打算。”他這是在告訴她,如果她有什麼隱藏身份不能給別人知道的,最好把戶籍給遷走,這樣一來才更保險一些。龍婉的身份自然是沒什麼不能別人查的——反正查了也不會有結果。不過何玉林的話倒是提醒了她,自己是該找個住處安家了,總不好一直賴在常勝鏢局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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