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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顧女人渾身血,只是抱著女人。他的嘴唇在發顫,眼眶發紅,越抱越緊。工作人員再次報警,也叫了救護車。就在沈慕以為樂璃死了的時候,她咳嗽一聲,拿拳頭砸了砸他的背:“我要被你勒死了,大哥。”沈慕鬆開她,見她身上並沒有傷口,血全是那個男人的。他隱忍的情緒一下就崩了,眼淚像羊屎蛋子似得,一顆顆往下落。樂璃第一次見男人哭得這麼可憐巴巴,她的心軟得一塌糊塗,拿指腹替他拭去眼淚,輕聲哄著:“沒事了,離哥沒事,你看,離哥好著呢。”男人破涕為笑,將臉埋進她的大胸裡,蹭了蹭。樂璃:“……”豪氣干雲地摟著他,拍了拍他的肩。慕慕牌小奶狗,還真不是一般的奶。他們去警察局又一次錄了口供,還好樂璃走到時候在房間裡放了偷拍攝像裝置,她身上也隨時裝著這種東西,所以保鏢行兇的過程,拍得一清二楚。警方證實樂璃是自衛殺人,又是bbc臥底記者,便放了他們。劉富豪死了,保鏢也死了,他們僅剩的線索,只剩了那個神秘的村落。他們又回到了旅館的雙床標間。沈濤一個人抱著枕頭,躺在床上,沉默不言。良久,他說:“離哥,這個專案我不想做了,我申請回去。”“嗯?”樂璃沒想到他會中途退出。沈濤神色凝重,又說:“我不想跟這個專案了,太危險了。我是來這裡學東西,長經驗的,不是過來送死的。離哥,我也知道為什麼你能做出那麼多拿獎的紀錄片了,因為你為了這些專案,甚至可以豁出命。我是個膚淺的人,工作和生命,我選擇生命。”樂璃正在給自己的胳膊抹藥,聞言,看了他幾秒。沈濤垂下眼,不敢再看她,索性低頭看電腦。樂璃側過臉問坐在她旁邊的沈慕:“慕慕,你呢?工作和生命,你選擇什麼?”沈慕沒有立刻回答,從她手裡取過藥膏。他從藥膏盒裡挖出一點膏體,另隻手握住樂璃手腕,將她的胳膊輕輕地扯到自己跟前。“我選你。”他將藥膏在她胳膊肘上輕輕推開,又說:“離哥,以後你走哪兒,我跟哪兒。你做什麼專案,我跟什麼專案,多危險我也跟。”樂璃衝他露出一個甜滋滋的微笑,掐了掐他可愛的面頰:“慕慕的土味情話最可愛!”沈濤起身,拉著弟弟去了外面走廊。他瞪著弟弟,壓低怒音道:“沈慕,你他媽想清楚了,跟著她,你遲早豁出命的!我知道她拿你當了抱枕,你想對她負責,你有點喜歡她。可是你清醒一點,等回了家,什麼樣的女孩沒有啊?你沒看她多彪悍?能在戈壁上手撕野狼,能輕而易舉弄死那個兇手。是,她厲害,我也承認她厲害,可是弟弟,我們都是普通人,我們是凡人,比不上她啊。”沈慕表情呆滯望著自己滔滔不絕的哥哥,他說:“可是哥,你也很厲害啊,你可是咱們市的散打冠軍,你不必離哥差的。”沈濤攥緊拳,急得直跺腳:“能打是一回事兒,有沒有膽是另外一回事兒,這點邏輯關係你得分清楚。我他媽……我他媽看見血就暈,看見誰拿刀我就怕,聽見鬼,我這兩條腿都忍不住發抖啊。”“哥,不管你怎麼說,我都會留下的。”沈慕一臉堅定:“我喜歡這樣的離哥,她很可愛。在我心裡,她比我以前見過的任何一個人女孩都可愛,沒有人能替代她。”沈濤:“……”第二天一早,沈濤不知道去了哪兒,行李也帶走了。樂璃和沈慕收拾了東西,準備去那個叫古卡的神秘小村。他們的皮卡車剛開出旅館停車場,沈濤就突然出現,擋在了他們車前面。沈濤揹著一隻鼓鼓的揹包上了車,等皮卡車上了馬路,沈濤才拉開自己鼓啷啷的包,取出一把符咒塞到樂璃手中:“離哥,你把這個符咒燒掉,符灰放進咱們水壺裡,就著水喝下去。”“幹嘛啊這是?”樂璃不解。沈濤一臉認真說:“驅邪啊。這可是我找道士畫的符,這種符,不僅能剋制咱們東方的鬼,還能剋制非洲的惡靈,歐洲的吸血鬼,埃及的木乃伊啥的…… 喝了它,準沒錯,以防萬一。”他又從包裡取出三串大蒜,一串套在了正開車的沈慕脖子上,一串套在了樂璃脖子上,剩下的一串套在了自個兒脖子上。樂璃:“……你這是把咱們老祖宗辟邪的玩意兒,全帶上了?”“還有這個!”他掏出兩根黑驢蹄子,和一瓶黑狗血。沈慕透過後視鏡看見了這些鬼玩意兒,哭笑不得。樂璃笑岔氣,她拍著沈濤肩膀說:“濤濤,你這些東西都不行的,治標不治本。我教你一首驅邪的歌兒,保準兒行。我保證,你只要學會了這首歌,任何妖魔鬼怪,都不敢靠近你。”“什麼歌兒啊?”沈濤兩隻眼睛閃爍著希望之光。樂璃掏出手機,開啟播放器,放了一首《光榮啊!中國共青團》。沈慕:“……”沈濤:“…………離哥,你說我要不要在胸前系一根紅領巾?鮮紅鮮紅的那種。”“可以啊,這可比你的黑狗血驅邪多了。”……這段路總共三個小時,沈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