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主動放棄王徐寨前所(第1/2 頁)
在這種恐怖的威勢下,正在進攻的明軍開始迅速潰退了。
而周武憲依然沉浸在震驚之中難以自拔。
一直到旁邊兒的人提醒他,他才反應過來,下令鳴金收兵。
他沒有去責怪前線部隊的崩潰,也沒有叫著喊著說什麼要斬殺逃兵,因為哪怕是隔著兩三百米遠,他都是感受到了剛才救民軍的手榴彈的厲害。
如此利器,非人力可敵!
部隊既然已經潰退了,那麼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收攏潰兵,免的這些潰兵徹底散掉,甚至動搖全軍計程車氣。
同時還得想辦法抵抗救民軍的火器!
救民軍不僅僅有火炮、手銃,還有這種手榴彈,不可力敵,必須想出相對應的制衡辦法,要不然的話,繼續強攻就是送死。
這個時候,周武憲並不知道,王徐寨前所城裡的救民軍,實際上已經是沒有手榴彈了,他們手頭上的手榴彈一共就三百多枚,已經是一次性都扔出去了,想要再扔可就沒了。
實際上不僅僅是手榴彈,羅石麾下的第五千戶所以及其他歸屬於他指揮的部隊,火炮和火槍的彈藥也是用的七七八八了。
他所統帥的部隊已經是和明軍打了三天了,因為處於兵力劣勢,防守的時候就更加依賴火力優勢,彈藥的消耗也就更多。
而部隊根據以往作戰所得到的經驗,一般都不會攜帶太多的彈藥。
畢竟這個時候,一個士兵在一場野外正規大規模決戰的這種戰鬥裡,平均所發射的子彈不會超過十發,因此從理論上來說,一個士兵身上攜帶十發彈藥,已經是夠用了。
但理論情況只所以說是理論情況,因為永遠只在存於理論之中,實戰中,可沒有幾個將領會讓士兵只帶著十發子彈上戰場,哪怕明明知道用不這麼多。
羅石的第五千戶所以及兄弟部隊來王徐寨前所的時候,平均每個士兵身上都帶著至少五十發子彈,原本他以為這些子彈已經是夠用的了,但是沒有想到的是,這些子彈在這幾天頻繁而激烈的防禦作戰裡,竟然是被快速的消耗一空。
以至於出現彈藥枯竭的危險局面!
彈藥枯竭,這是羅石所面臨的最大問題,甚至這個時候他已經是在心裡暗自發誓,以後率軍單獨外出作戰,一定要帶上所有能夠帶上的彈藥。
一個士兵最少都讓他帶上一百份彈藥,炮彈也得帶上幾百發,要不然的話,遇上今天這種激烈戰鬥,根本就支撐不了多久。
幸運的是,明軍被手榴彈打擊之後,已經是暫時性的潰退了,羅石寄希望的就是,但願在明軍發起下一次大規模進攻之前,兵團的援軍能夠抵達。
如果兵團援軍遲遲不來,那麼他的第五千戶所就只能是變成純冷兵器部隊,和敵人肉搏了。
而被羅石區區期盼的第二野戰兵團現在在那裡呢,實際上第二野戰兵團有兩個千戶所,現在就在王徐寨前所後方大約十五里外。
這個距離,對於這些正規千戶所的行軍速度而言,其實也就是半天的事,但是現在已經是傍晚時分,他們在此地紮營後就是不會繼續行軍了,畢竟夜晚行軍過於危險,很容易敵人都還沒有打過來呢,自己就是在夜晚中走散了。
一支軍隊在夜裡行軍,走著走著就化整為零,徹底潰散可不是沒有這個可能的。
第二野戰兵團的右側數里外,則是第一野戰兵團。
而更後方,則是第四野戰兵團以及大量的輜重部隊,同時還有臨時徵召擔任後勤運輸任務的民夫。
不過和明軍喜歡把民夫送上戰場不同,救民軍歷來沒有把青壯或者民夫趕上戰場作戰的傳統,一般都是在後方負責後勤運輸,作戰的時候,是不會把青壯、民夫當成炮灰往前線送的。
這倒不是說救民軍的將領們愛惜民夫們的性命,不願意把民夫當成炮灰使用,而是因為救民軍的作戰模式和尋常的軍隊不太一樣,沒有受過基礎訓練的民夫們根本就不會可能支援主力部隊作戰,相反還會礙手礙腳的。
再說的不好聽一些,實際上那些訓練了少則一個多月,多也不過兩三個月的正規軍士兵本身就是炮灰了,再讓普通民夫當炮灰,沒有這個必要。
火槍兵之所以大放光彩,並取代步兵裡的所有冷兵器兵種,就是因為它的幾種特性:容易訓練,成本低,戰鬥力也勉強過得去。
這幾個詞彙結合到一起,實際上就可以這麼說:這是很好用的廉價炮灰兵種!
長矛手實際上也是一種廉價炮灰士兵,訓練起來實際上比火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