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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很少人可以真正做到。只有懂得珍惜的人,才不會錯過幸福。一。當我一天之中第七次在學校裡見到杜小白的時候,我終於忍不住走上前去對他說了一句心裡話。&ldo;哥們兒,你是故意跟蹤我的吧?要不我怎麼走到哪兒都能看見你啊?&rdo;我齜牙咧嘴的問。英俊挺拔像小白楊一樣的斯文帥哥愣了足足一分鐘,說&ldo;蘇樂樂,我記得我不認識你啊?&rdo;我沉默。怪不得有&ldo;金玉其外敗絮其中&rdo;這句話。好好的一個帥哥,智商居然是負數。明明知道我名字卻說不認識我,真是要多可疑有多可疑。我沉默的盯著他,直到他白皙的臉上泛出紅暈。他支支吾吾的說,&ldo;我知道你的名字,是因為……因為我是安旭的……好朋友。&rdo;聽到安旭這個名字,我立刻胸悶氣短。其實以我蘇樂樂的人氣,在校園裡有某個小男生知道我名字也不奇怪。方才我還沾沾自喜覺得自己有當超女的潛力呢,可是一聽到安旭拿�鄭�伊15探┰諛搶錚�θ荻寄�塘恕?我哦了一聲,轉身離去。走出兩步之後回過頭來說,&ldo;認識安旭有什麼了不起?要是你再跟著我,就算你認識本拉登我也一樣把你滅了。&rdo;我語句鏗鏘,聲色俱厲的威脅。走出十幾步之後我偷偷回頭看杜小白,看見他像個電線稈子似的一動不動的站在原地。我想此時他一定萬分鬱悶,心裡在想長的挺標緻一姑娘啊,怎麼說起話來跟個小地痞似的?說實話,他穿白襯衫的樣子真的很像安旭,都是身形瘦高的男孩子,風吹過來的時候衣襬呼啦啦的飄,蝴蝶一樣飛舞。其實我由淑女淪落到地痞,還不都是他安旭害的?想著想著,我眼眶一酸,淚水差一點就湧出來。安旭曾經是我男朋友。可是後來他把我甩了。我蘇樂樂堂堂一美女,丟了一兩個男朋友也無所謂,好聚好散嘛。可是讓我忍受不了的是他居然跟我一個姐妹兒跑了。那姐妹兒是我同桌,把安旭搶走之後連話都不敢再跟我說了。合著我現在每天跟一雕像挨一塊兒坐著,上課的時候想找個人嘮嗑都不行了。更重要的是,我是真的喜歡安旭呀,可他卻重重傷了我的心,讓我好幾個月來幹喝醋都吃不出來味道。我千方百計的想要忘記安旭。可我這次真的栽了,越是想要忘記,就記的越清楚。我與杜小白漸漸熟悉起來。因為我們總能在這個城市裡莫名其妙的狹路相逢,足跡遍佈圖書館,音響店,超市,以及滿動漫周邊的小攤。後來我發現我這人其實特無恥。專揀軟柿子欺負。我把對安旭所有的恨與無奈,統統發洩到杜小白身上。在圖書館說是看書學習,其實就是找個清淨地方發呆發愣,有了杜小白正好可以跟他指手畫腳的磨牙貧嘴。我總說杜小白你可別小看我。一個安旭算什麼啊?我怎麼可能為了他放棄整個森林?哼,等姐有了錢,一定養一百二十個帥哥一百三十條狼狗,湊個整數……然後杜小白就特無奈。他遞給我一本心理學的書,第一段寫著,妄想症及精神分裂的症狀及治療。很久很久之後,直到他已經離我遠去,我才明白那些曾經看似無心的狹路相逢,那眼角眉梢的寵溺,都只能證明一件事情。杜小白,他喜歡我。二。放學的時候,天氣有些陰,冷風颼颼的像是要下雨。我前腳剛踏出教學樓,雨點忽然簌簌的落下,就像我為安旭哭泣時的眼淚,劈啪啪啦的。我就納悶了,我這個月已經夠倒黴了,怎麼連一片雨雲都來欺負我?早不下晚不下,偏等我從樓裡出來才下,故意整我。正在兀自鬱悶,一把粉紅色的傘遮在我頭上,在雨中圈出一片浪漫而美好的天地。我抬頭,看見一張英俊的臉,竟是杜小白。我愣愣的看了他半分鐘,捂著肚子開始笑。我說,&ldo;杜小白你沒毛病吧,一個大男生打著粉紅色的陽傘招搖過市,快別在這現眼了。&rdo;杜小白露出很無辜的表情,說,&ldo;安旭說你喜歡粉紅色。&rdo;又是安旭。這個名字似乎有種神奇的魔力,能讓我在任何聽到它的時候心跳加速,似是被細細的針刺到,說不出的酸癢。可是心底卻又無比的希望聽到這個名字,每時每刻。這一次我沒有杜小白貧嘴。沉默片刻,我低著頭說,&ldo;安旭他現在在哪兒?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見到他了。&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