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第2/4 頁)
回答了我的問題。
“……”
“路姐,我現在和一個朋友在祗園玩呢,有大人在,你放心好了……對,下午不用訓練,可能晚點回酒店……嗯,嗯,你不用擔心……好的,我掛了。”東京街頭的公用電話亭裡,我面不改色地撒著謊,直到放下話筒,我才嘆了口氣。
“說好了?”百無聊賴倚靠著玻璃的遙琴看到我出來連忙站直身體,“那我們繼續逛街吧!”
“還是先吃飯吧。”我的目光投向遙琴的腳邊,現在大包小包的數量明顯比上午多了一倍不止。
“好哇好哇。”遙琴親熱地撲過來挽住我的手,“我們吃什麼?法國餐?中華料理?還是壽司?”
遙琴這時候早換下了校服,而是穿著一件綠色開襟小外套和寬鬆的黑色七分褲,腳下是厚厚的襪子和墜著毛球的短筒靴,再加上他微微帶著撒嬌的語調,整個人透著股難以言喻的可愛味道。
我忍不住捏了捏他鼓鼓的臉頰:“你我難得來日本一次,當然是吃日本料理啦!”
“你在看什麼?”吃完飯,遙琴同我百無聊賴地在大街上閒逛。
我把目光收回,聳聳肩:“我在看二樓的那家出版社,它因為經營不善馬上要倒閉了。”
“所以?”
“我想買下它。”不知道為什麼,對遙琴我不想撒謊。
“那就買吧。”遙琴一點驚訝的表情也無,大概在他的小腦袋裡,買下一家公司就等同於買下一件衣服吧?
“可是我還少錢,很多很多的錢。”我嘆氣,走秀付給我的酬勞不算少了,但還是無法填滿缺口。
“我借你。”
我訝異地望向一臉理所當然的遙琴。
“借多一點也沒關係,不用客氣。”遙琴熱情地對我說道,“我有美國運通白金卡哦!”
我無語,問題好像不在於這兒吧?
遙琴真是個隨心所欲的人,奇怪的是,遙琴的父母似乎也樂於用信用卡打發這個兒子。據遙琴自己說,他的父母非常享受二人空間,他們有自己的生活、事業和愛好,哪怕是自己的兒子也不希望他來打擾,所以雙方都會給彼此自由,基本上不相干涉,這種父母在美國相當常見,被稱作“the New Type”。像這次遙琴不聲不響地從美國溜回來,也僅僅是在隔天與父母通了電話,被對方輕飄飄地囑咐幾句就掛了。
這種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小孩,在小說電影裡通常都是憤世嫉俗的性格,而像遙琴過得如此如魚得水,恐怕也是相當罕見的吧?
“我要借十萬美元。”看來在我的身上也缺乏中華民族代代相傳的謙虛的美德。
“嘿嘿嘿……”
“嘿嘿嘿……”
“從剛才開始你就盯著名字笑個不停,笑得我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遙琴嘟起嘴巴,向我抱怨道。
“不要怪我啊,實在是因為這家出版社將會有個極為動聽美妙的名字……”
“是嗎?”遙琴湊過來看我手上的白紙黑字,皺著眉頭慢慢一字字拼出,“薔、薇、社。”
“嘿嘿嘿……”
路欒在一邊見怪不怪,她更在意的是……
“臭小子,敢瞞著我一個人跑到東京來,還騙我?好哇,看我怎麼修理你!”不好,母老虎發威了。
“哇!路姐,形象!注意形象啊!”我苦著臉,急忙招架“十八滅魔掐”。心中暗道要不是有了錢急著把事辦好,我才不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呢……
“是東京,東京啊!”路欒已經徹底陷入“暴走”狀態了。
“啊!!!!”慘叫聲直上雲霄。
路欒下手毫不留情,但幸好我頗為“厚顏”,臉上被掐出的紅印在第二天便已徹底消退,不留半分痕跡。
而路欒稍稍氣消後,在我的眼淚攻勢下終於勉強答應不把這件事告訴我老媽——開玩笑,老媽的“冷光眼”從來都是對付我的致命武器,只要遇上,必死無疑。
距離正式的走秀還剩三天,我一邊繼續忙於訓練,一邊將手頭上所有完成的漫畫稿子交給了薔薇社——又一家掛名在鳳凰北美分公司下、但和方景煦成立初衷完全背道而馳的子公司。
之所以用美國公司的名義收購,很簡單,小日本就吃美國佬那一套!
為什麼不把“剽竊”來的漫畫投稿到集英社、小學館等等有名氣的大出版社?哼!原本是這麼打算的,但轉念一想,這樣一來豈不是大頭都被他們賺去了?絕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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