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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又能更紅火。哎……”
我聽了王管事的話,便對歐鎮雨說:“若少爺真想做這門生意的話,不如讓我去試試吧。”
我一說完話,就只見王管事和歐鎮雨都看向我,而且是一副不可思議的按著我。我知道王管事那樣看著我是因為聽見我說話便知道我是一個女人了,我的聲音很清脆,很甜。而歐鎮雨那樣看著我,也許是因為沒有想到我會說洋話吧。
“那你就去看看吧。”歐鎮雨在恢復了清冷的表情之後,便向我說到。
我聽了這句話,便向那位洋人走去。他正一邊和店裡的夥計比劃,一邊說著話。可惜比劃了大半天夥計也不明白他到底在說什麼。
我走到他面前,伸出我的手,要和他行手禮。他先驚嚇了一下,然後就驚喜地吻了一下我的手面,說道好懷念的禮節啊。於是我就和他說起話來,才明白他叫斯密斯炫…書…網網收集整理從英國來,正在周遊世界呢。我告訴他,我是這家店鋪的工人,是特聘的。就這樣我們說說笑笑了{炫&書&網好{炫&書&網久。最後他告訴我這裡的布看起來很好,想買一些帶回國。可我並不懂這些布,所以我招呼歐鎮雨過來,歐鎮雨給我解釋,我再向斯密斯解釋,就這樣到最後斯密斯每樣布竟然買了好幾匹布,說是為了慶祝認識我。買完布出來,我又和歐鎮雨幫他找了一間客棧,才把布放下來。當我和歐鎮雨要走的時候,他為了感謝我的幫忙,送了一支吸水筆給我,它和現代的鋼筆已經差不多了。我非常欣喜,因為我雖然會用毛筆寫字,可是畢竟從小使用的都是硬筆,而現在終於可以擺脫了毛筆,自然是對它愛不釋手。
我們從客棧出來,我就一直在把玩著那隻吸水筆,越看我越喜歡。直到歐鎮雨實在忍不住地說:“一個洋人東西有什麼好玩的。一隻破筆,就讓你喜歡成那樣。第一次見到一個陌生的男人,就把手伸出來讓人吻,你也不知道羞恥。”
“雖然是一支筆,可是我喜歡,那麼就算破,我也會愛不釋手。關於讓他吻我的手是因為那是他們那裡的禮節。就像我們這裡和別人打招呼通常會說‘你吃過了嗎?’一樣,這是禮節,我有什麼好羞恥的呢?”我因為心裡高興,所以和他慢聲細語地解釋道,不過在說這話的同時我還是把筆藏到了懷裡。
歐鎮雨看了一下我,終於不再作聲的大踏步地朝前走去。我一看,連忙跟在後面快步地走了起來。
走了一段路後,我問:“喂,歐鎮雨。我們這時要上哪裡去啊?我很累,而且也很餓哎!”
“怎麼,在布行的時候我不是說我們要去酒樓的嗎?怎麼你的耳朵聾了?”他的臉臭臭地。
“哦,都這麼久了。而且我們又和斯密斯先生說了那麼多的話,自然都忘了,誰會想起來啊?”
“司馬芸芸,我告訴你,我准許你跟我一起來,條件是你得是我的僕人。主人說的每一句話,做下人的,都得記住。還有你的聲音會暴露你得性別,所以請你在沒有得到我的准許情況下,不要說話。我不讓你說話的時候,你只能是一個啞巴。”他忽然站住,對我冷冷地說。
他忽然之間有對我生起氣來,有點讓我摸不著頭腦。我還認為在我幫他做了一筆大大的生意之後,他會對我好一點呢。看來只有在夢境裡才會出現那樣的情景吧,我望著前面的人山人海,無語地對天空吹了一口氣。
天,如此陰晴不定的人會在接下來的時候對我做些什麼呢?……
第十四章 酒樓(一)
歐鎮雨帶著我穿過一條條的街道,還有一層一層的人群,終於走進了名為“香滿樓”酒樓。這家酒樓從外觀上看就算的上是氣勢恢宏,我不得不感嘆古代的建築師們的巧手與精思。
走進裡面發現原來分兩層,我剛想仔細的看一下,就見有一個人走過來,“我說歐鎮雨,你也太蘑菇了吧。你看看現在都什麼時候了才知道來。你要是再不來呀,我就要走了。”說完還向歐鎮雨肩膀上敲打了一下。
“好了,凌飛。我這不是來了嘛。剛才在‘行軒’的時候遇見了一個洋人,所以耽擱了。為了賠罪,今天這一頓我請。走,走,上樓去。”歐鎮雨豪爽的說道。
我從來沒有看見過歐鎮雨像現在這樣開心,我不禁忍不住向叫“凌飛”的人看去。他穿著一身白,長得非常英俊,臉上有比太陽還要耀眼的笑容。當他一說起話來或是笑起來,兩腮上竟然帶著兩個深深的酒窩。他有著一對向上挑的劍眉,眼睛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裡看不見任何一絲雜質,英挺的鼻子,還有一個與陽光男孩不符的性感嘴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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