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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垂。「是我僱用的一位先生提供的。我也不大清楚這個人的底細和能耐。我只見過他一次,但可以感覺出他並不是普通人物。」
「你是說他有辦法把那『東西』抓回來嗎?」
「是的,主席。」
「聯絡他。我授權你動用公司的研發基金。不惜任何價錢。」
達金用眼角瞄瞄身旁的麥龍。「上次在麥龍副總裁的堅持下,我們沒有把處理那『東西』的工作交給這個人。為了這件事他非常生氣。我不敢肯定他是否願意再次接手。」
麥龍額頭滲出冷汗。原本恐怕給達金搶了一切功勞,而決定用自己僱請的人手,還派出親信巴澤監督整個運輸工作,結果弄巧成拙。
麥龍突然想到:有關那「東西」的能力和特徵的資料,達金是否對他隱瞞了一些,刻意導致這次失敗呢?那「東西」在日間不是應該睡得像條死屍的嗎?這可惡的黑鬼……
「麥龍,你先回去吧!」庫爾登再次透過麥克風咆吼。「公司還有很多事等著你!」
麥龍踏出監控室。在鋼門關上前,他聽見庫爾登說:「達金,再說說有關那『吸血鬼獵人』的事……」
麥龍狠狠扯下頭上的白帽。他知道要保住自己在庫爾登菸草公司中的地位,只有一個方法:比達金早一步捉到吸血鬼!
十月十七日 亞利桑那州 金曼附近
「熱谷汽車旅館」十六號房間
史葛·朗遜張大嘴巴,伸向盥洗臺的水龍頭,把剛服下的兩片止痛藥衝進食道深處。
他把水龍頭關掉,凝視鏡子中的自己——糟透了,兩腮凌亂的鬍子長得跟鬢髮混在一起。眼袋又黑又深,像剛打完了十二個回合的拳師。原本修得十分整齊的平頭,一個月沒理之下已變作凹凸不平的雜草叢。朗遜索性戴起帽子。
房間外面傳出「卡嚓」一聲——像自動手槍上膛的聲音。朗遜左手插入西裝內,握住了左腋下的「貝雷塔92F」槍柄。
手指鬆開來了。他想起剛才忘記把袖珍錄音機關掉。那是帶子轉盡後「錄音」鈕自動彈起的聲音。
朗遜步出浴室,重重地坐在床上,順手把放在床邊的錄音機收回口袋。習慣性地看看手錶:早上十一時三十三分。
朗遜在心中飛快地運算:拜諾恩離開這裡最少六十小時了。
他坐在床端一動不動,雙手托住下垂的頭臉。
地毯上一點白色的碎塊吸引了他的視線。他從腰帶取出一柄瑞士萬用刀,在刀柄末端掏出一支小型鋼鉗,把碎塊輕輕夾起來,放進一個細小的透明膠瓶裡。
——這是什麼?
他細心地用小鋼鉗把碎塊弄出一小片,放上舌頭尖端,很淡的味道,不是毒品或調味料。像是……天主教聖餐的薄面餅。
「那傢伙是個真神父!」朗遜閉起眼。發現案件越來越複雜時,他需要黑咖啡。
在FBI待了十一年後,朗遜學會了一項本領:嗅出案件的「味道」。
朗遜檢查過所有的屍體,結論只有一個:不可思議。最初他還想象,兇手恐怕是個身高六呎半以上、上臂粗達三十吋的怪力巨漢或是職業摔角手之類。
資料檔案雖然列明,拜諾恩受過警察及特工處(Secret Service,專責保護總統之執法部門)訓練,但要單獨進行如此慘酷的屠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唯一的解釋是他在發狂狀態下發揮出異常的體能。
還有兩具體內幾乎滴血不剩的乾屍。兩個成年男人的血液彷彿消失到另一個次元般。是被拜諾恩帶走了嗎?
而協助拜諾恩逃亡的是個神父。
朗遜開啟一本小小的記事冊,寫出一連串字句:
聖餐餅←→聖餐酒→基督之聖血
血!(乾屍)→宗教儀軌(神父)
吸引朗遜注意的是另一項更重要的線索:兇案現場搜出一批飾物(包括項鍊、指環、耳環),證實全部屬於「王儲」五名受害人所有。「王儲」就是近月肆虐於漢密爾頓地區的恐怖連環殺手。
朗遜繼續在記事冊上書寫:
飾物→「王儲」(拜諾恩?)
連環殺手←→邪教狂想(神父/血)
一個「圓」漸漸在朗遜腦海中成形。
法醫的報告寫得很糟,朗遜從中嗅到某種「掩飾」的味道,庫爾登菸草公司對於僱用拜諾恩及派員到漢密爾頓的解釋一直語焉不詳,而FBI上層也似乎不願加以深究……
房門開啟,進來的是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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